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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发放首笔“农地”贷款
2016-07-01 16:13:46 本文共阅读:[]


【农地法律网编者】近日,武威市凉州区羊下坝镇六沟村韩亮先、严万福等18户农户,通过抵押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从兰州银行武威分行申请到贷款162万元,这是凉州区发放的首笔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今年,凉州区被确定为全省6个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区之一。为盘活农村土地资源、缓解农民贷款“抵押难、担保难”问题,凉州区及时制定下发《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方案》,提出今年全区按照“依法有序、自主自愿、稳妥推进、风险可控”原则,力争为2万农户发放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10亿元以上。抵押贷款工作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础上进行,具体由工商银行武威分行、农业银行凉州区支行、中国银行武威分行、交通银行武威分行、建设银行武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凉州区支行、邮政储蓄银行武威分行、甘肃银行凉州支行、武威农商银行、兰州银行武威分行主办,同时鼓励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全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对象为:通过家庭承包方式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通过合法流转方式获得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农户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须用于农户及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推进“设施农牧业+特色林果业”主体生产模式、“储藏加工+运输销售”现代营销模式、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厂房及设备购置、支付土地承包费用等现代农业发展经营支出,不能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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