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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水、丁文|社会转型视域下农村社区治理路径选择
2016-06-13 18:40:39 本文共阅读:[]


于水、丁文,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本文原刊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


摘要:2015年10月31日-11月1日,“第六届农村社会学圆桌论坛”在南京农业大学成功举办。运用综述分析法,归纳总结“第六届农村社会学圆桌论坛”典型观点,为现代农村社区治理提供借鉴和参考。研究内容重点围绕关于国家治理下的农村社区及其运行逻辑、关于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与公共空间的建构、关于农村社区现实困境与治理危机、关于农村社区的治理模式以及关于农村社区治理的路径选择等议题展开研讨交流。研究结果是当前农村社区治理在理念与实践方向上尚存争议,但乡村建设已在推动,其主要治理模式表现为本土精英自主型、政治权力主导型、政策资源干预型和社会资本下乡型。研究结论表明社会转型视域下农村社区治理的路径选择在于重构治理主体,培育职业化农民精英阶层,内化“外部资源力量”,实现农村社区的合作共治。

关键词:第六届农村社会学圆桌论坛;现代农村社会治理;社区文化;社会转型;农村社区;治理模式;合作共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出要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创新农村社区治理。农村社区是指基于特定地域范围的拥有共同利益需求和交往行为并由政府主导组建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在社会转型和深化农村改革驱力之下,对于农村而言,如何改善社区居民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文化依托,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方式,实现治理理念和模式的创新,已然演化成为新的课题和要求。为推动中国农村社区问题的研究与交流,探讨社会转型背景下农村社区治理和社区发展问题,2015年10月31日-11月1日,南京农业大学农村发展学院和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共同主办了“第六届农村社会学论坛―――社会转型与农村社区治理学术研讨会”。会议聚集了国内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者,共同解析和探索当前中国农村社区治理面临的新形势、新方向,重点围绕关于国家治理下的农村社区及其运行逻辑、关于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与公共空间的建构、关于农村社区现实困境与治理危机、关于农村社区的治理模式以及关于农村社区治理的路径选择等议题展开探讨交流。

一、关于国家治理下的农村社区结构及其运行逻辑

(一)农民身份模型厘定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博士后夏柱智认为对于农村社会结构的分析,不能离开对农民获得经济资源方式的研究,当前农户普遍采取了“半工半耕”的家计模式。“半工半耕”是一种家庭劳动分工制度,农民家庭既依赖土地获得农业收入,又依赖工商业获得非农收入。“半工半耕”模型超越兼业模型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揭示经济的嵌入性问题,二是揭示制度理性问题,三是揭示社会变迁问题。中国农村社会在发生巨变,中国农村社会在发生转型。如何描述这种脉络趋势?“半工半耕”恰好呈现了当代农村社区的结构性变化。

(二)人情关系内涵缕析

随着农民身份模型的重新界定,农村人情关系也在悄然生变。市场经济价值观的渗透,致使传统农村社区以血缘、亲缘和地缘关系为基础的人际关系逐渐淡化,追逐功利性的经济目标成为村民基本诉求,农村人际关系异常复杂。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博士后王德福通过对“差序格局”的再认识,提出了“自己人”的概念。“差序格局”的一般理解是“推”机制,以自己为中心向外推,其隐含着个人的能动性和主动选择。“自己人”则是衡量身份的符号,“亲缘性自己人”是本体意义上的关系突变形态,“交往性自己人”是功能性意义上的关系突变形态,“自己人”是差序格局的质变。“自己人”需要通过一定事件的检验方能符合标准,即在孤立无援危难之时的援手,利益诱惑面前的谦让无私,世态炎凉时的不离不弃。

(三)公共服务供给样态

农村社区结构运行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问题。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张新文教授以江苏A市西团村为例分析了整体性治理视域下农村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机制。长期以来我国乡村公共服务供给都呈现出“碎片化”的样态。根据不同时期碎片化的特征,乡村公共服务供给碎化划分为制度隔离型、资源匮乏型和府际竞争型。实现农村治理的现代化进程,重点在于构建出整体性治理框架下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机制,以此提升农村公共产品的质量和农村居民的社会满意度。

(四)农业经济组织生存轨迹

农村社区的运行及其发展与国家力量的动态密切相关。华东理工大学中国城乡发展研究中心熊万胜副教授通过嘉兴地区养猪业案例考察,分析了国家力量如何通过市场化的手段进入农村,对农村规模经营产生影响。20世纪八九十年代,政府出台一系列补贴政策,鼓励农户养殖生猪,嘉兴生猪养殖量连年走高,2012年养殖量远超当地环境承载力,破坏了生态和人居环境。2013年,政府力量再次干预养殖业的发展,通过“三改一拆”政策限制或禁止养猪业的规模化经营,并以财政扶持策略推动其产业转型。研究表明国家力量的干预决定了农村规模经营的发展,国家治理能力及行动逻辑与农业经济组织形式演变密切相关。

二、关于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与公共空间的建构

农村社区文化产业即指以农民为主体的具有文化表征的农村社会经济实践活动,包括民间信仰、风俗习惯、建筑文化及文化空间等传播载体。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开展与农村社区改革的推进,农村社区文化面临着生存压力与传承困境。

(一)民间信仰的价值和衔接

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罗兴佐教授基于江西杨村“马子信仰”的考察,对民间信仰与农村社会整合的关系展开了研究。杨村民间社会中的祖先崇拜、承负报应观念及村民的现实需求构成了“马子”神异性权威的运作,其以文化为载体的仪式、符号和社会资本,对村庄共同体意识的构建、村庄生活的规范化及乡村社会的维系产生了积极影响。同时提出了若干反思:“马子信仰”存在的合理性是什么?如何正确对待广泛存在的民间信仰?民间信仰对社会发展具有正向作用,如何找到民间信仰与社会发展对接的机制?

(二)传统文化的生存与传承

南京农业大学农村发展学院姚兆余教授通过对安徽古村落的调查发现,10年前明清时期古民居35栋,现存7栋;民国时期民居35栋,现存8栋;20世纪五六十年代建筑29栋,现存7栋,七八十年代建筑112幢,现存43幢。此组数据表明作为物质文化遗产的古民居在逐渐减少或消亡。由此,引发几个思考:第一,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时,究竟是地方政府政绩冲动和学者学术研究的一厢情愿,还是农村居民的内在需求?第二,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是否需要考虑拥有者和传承者自身的感受及期望?第三,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是否要体现农村居民的主体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付少平教授描述了梁村的村庄精英通过刻划“记忆痕迹”的活动培育村庄共同体意识的过程。村庄精英通过预期目标、社区亲情、公共舆论和信任机制刻划“记忆痕迹”,作为传承社区文化风俗的载体,并以此强化社区共同体,协调控制了村庄两种利益倾向:一是顶住了市场经济压力下的部分村民“分户单干”诉求;二是抑制了基层政府的寻租行为,维护了村民利益。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张士闪教授通过“旅游介入(文化移植)、知识下乡(同化习俗)和政治下乡(权力渗透)”三个案例的分析,认为在当代中国乡村发展中,政府、精英与资本集团在各种诉求的驱动下,积极地有所作为,或单独或合谋,已经形成了强大的“文化干预运动”。这种“文化干预运动”日渐强大,对村落中的民俗传统、自治组织、集体记忆,是打乱重写还是助推?对于乡村发展,是表面化的新鲜刺激,还是永久性的实质受益,抑或起到“种豆得瓜”的良好效果?面对农村文化发展问题,“文化干预”忽视了对乡村文化的传统绵延及其内生机制特性的理解,切断了传统文化的根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董磊明教授认为中国乡村近几十年的发展不是平缓推进,而是快速的赶超战略。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中国农民真正挣脱了土地的束缚,其生产和生活方式发生了质变,致使乡村文化的命脉不断被政府和市场两种力量分割、侵蚀乃至切断。面临着逐渐演变的逆城市化现象,农民是否拥有一条退守的文化通道?总而言之,农村文化建设应与组织文化建设相结合,并以组织为载体,传承和重塑“乡愁文化”,推动公共物品的供给、秩序的维持与人性的安定。

(三)公共空间的建构及塑造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刘金龙教授以北京市昌平区J小区为例,通过分析城郊型社区公共空间变迁及其失地农民需求,认为公共空间的研究是农村社会化的一种重要内容,农村大量公共活动的场所和传统习俗区域遭受割裂。西方相关理论具有本土化的特征,在中国语境下,和谐是中国文化的底色,乡土中国是中国文化的根,西方理论的冲突论视角并不适合中国语境下的农村社区公共空间的建构,需要不断调试并加之批判性的思考。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鲁可荣教授等以浙江三村为例探讨村落公共空间变迁对乡村文化传承的影响。村落公共空间作为村民日常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开展乡村文化活动的主要载体,也是村庄共同体得以延续的关键平台。然而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导致越来越多的村落呈现“空心化”,甚至走向“终结”或解体,乡村文化缺少传承载体,成为“失根的文化”,村落公共空间也逐步萎缩或荒废。因此,多元主体的文化自觉及协同参与,形塑社区归属感、强化共同体、重构村落公共空间,才能更好地促进乡村文化的传承,为村落可持续发展提供内在精神动力。

三、关于农村社区现实困境与治理危机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李远行教授认为中国在南宋时期已经出现了以村落为单位的共同体或社区,明清之间形成典型结构,具体表现为三种类型:一是依托乡村经济发展而立的村落社区,强调一定空间范围内的互动,重视地缘关系;二是以血缘、亲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族性社区;三是围绕集市形成的超级社区,以中国西南成都为典型代表。随着国家意志的干预与乡村的转型改革,当前农村社区呈现出“表里不一”的“原子化”现状,即社区组织结构和村落边界的形式健在,但社区规则、文化内涵和基本功能已然消亡。若社区已然解构,那社区治理从何谈起?社区治理是否是个伪命题?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仝志辉副教授通过对城郊X村五次村委会选举的跟踪考察,发现血缘网络和干亲网络并存的X村,村民关系错综复杂,土地利益分配和贿选成为贯穿派系竞选的主线。研究发现农村社区存在竞争性选举与分利程序共存的现象。贿选基于分利而生,推动分利秩序更加公平。分利秩序均衡了派系力量,不断压缩谋利型乡镇政府干预选举的空间,维护乡村秩序的稳定。

针对农村社区治理存在的贿选与分利现状,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贺雪峰教授表示,有资源的地方就会有竞争,这种竞争表现为两种不同类别:其一是存在本土派系的村庄内部竞争,村庄的利益分配沿着传统的分利程序进一步裂变和强化;其二是缺乏原始派系的城郊村利益博弈。在村两委选举中,土地利益分享机制和贿选贯穿选举过程,弱势群体被排斥在核心利益之外,其选票伴随竞选的程度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张倩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G苏木为例,分析了草原补助奖励机制对牧区社会治理的影响。研究显示,国家每年拨付一百多亿元专项资金加强13省(区)所有268个牧区、半牧区县草原生态保护,但奖补政策的实施结果与政策目标背道而驰:一方面抑制了牲畜数量,另一方面加剧了牧区的贫富分化。呼盟调查地牧民贫困人数增加,近一半的村民成为无畜户,许多牧户需要贷款甚至高利贷维持养畜。政策失灵的原因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政策本身存在的武断的可能性,二是谋利型官僚体制制约政策执行效率,扭曲了政策目标的方向。南京农业大学农村发展学院戚晓明副教授表示当前农村社区建设的困境主要体现在村民缺乏能动性、农村社区权力结构复杂、农村社区组织不健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薄弱等方面。1931-1937年,梁漱溟先生倡导的乡村建设运动结局是“号称乡村运动而乡村不动”,反映了村民缺乏参与社区活动的主动性。政府、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构成的农村社区权力结构呈现行政化色彩,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与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社两套牌子一套班子,公益性组织、NGO缺乏,社区建设出现有资金、有项目却无组织、无人才的现象,大学生村官也大量流失,志愿者力量不足。针对农村社会治理的困境,提出了三点反思:第一,村民能动性(村民参与度)与关乎自身利益的事务如何相关?第二,村民能动性与社区意识如何相关?第三,大规模的合村并组和“撤村”运动如何破坏了村组之间的自然联系及邻里社会资本网络,导致农村社区损失了极为重要的内聚力提升平台和机制?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张玉林教授追踪式调查研究了山西4个采煤沉陷村的现状,解析了当前农村社区治理存在的生存危机。治理问题对某些深陷危机的农民来说是生存问题,更是拯救问题。由于复杂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体制的诸多缺陷,山西煤炭开采导致周边农村社区发生坍塌性灾难,丧失生存基础的农村居民缺乏救助,“治理危机”实质上意味着生存危机。虽然农村社区处于深化改革和社会转型的视域下,但其生存现状及建设机制呈现出的危机并非转型过程的“正常现象”,而是自上而下型政府体制引致的“治理危机”。

四、关于农村社区的治理模式

农村社区治理模式长期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怀”和“策应”。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持续供给以及农村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社区治理模式的基层实践显现“多元”并存的趋势。究其内涵,主要包含四种类型。

(一)本土精英自主型

“记忆痕迹”是一个在运动中不断刻划的过程,社区新的“记忆痕迹”是社区精英塑造社区公共性的内生机制之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付少平教授描述了梁村社区精英刻划“记忆痕迹”的过程,发现“记忆痕迹”是社区公共性的内生机制,而公共性的重建是社区整合的基础。提升农村社区治理能力,社区精英亟需塑造本土化的社区集体记忆,维系和重建社区公共性,提高社区精英威望和共同体凝聚力。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董磊明教授基于宋屯村两次风水事件的分析,提出了乡土事件解决中的“相向解释”机制,即一种维护社会稳定的“排气管道”和“安全阀”。宋屯村村民与“肇事”的政府、企业发生矛盾,位于弱势地位的宋屯村村民不与“肇事”的政府、企业进行博弈而寻找风水师化解,最终使村庄自我消解了矛盾。这种化解机制可理解为乡土社会事件中的“相向解释”:力量对比悬殊的矛盾弱势方通过第三方“递台阶”以排解怨气、剥离矛盾。“相向解释”是矛盾中的弱势方面对无奈的情形不得已做出的选择,最终使人避免因意气用事而作茧自缚、因无法释怀而殊死一搏的极端状况,为农村社区治理的弱势群体提供一种释放“缺失感”的渠道和路径。

(二)政治权力主导型:“村官政治”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与人口学院陆益龙教授通过分析当前乡村基层权力机构运行存在的问题,即贯彻和落实国家政策不力、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与腐败问题以及工作方法和管理手段僵化等,认为在后乡土中国,乡村政治的基本性质已从“无为政治”转变为“村官政治”,现代国家政权建设打破了“无为政治”格局,政治权力进入乡村社会并有显性作用:一是国家政策直接影响乡村经济与社会生活,二是政府主导农村事务管理,三是基层政权直接参与基层治理。“村官政治”作为国家权威与乡村力量博弈的折衷点,统筹了国家政权、乡土精英以及底层村民的利益需求,有效维系了农村社区的秩序稳定和良性运转。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贺雪峰教授通过对地域风俗浓厚的村庄调研,发现风俗习惯和区域认知是影响乡村治理的重要因素。我国村庄呈现“原子化”特征,“东中西”或“南中北”的村庄类型和性质各不相同,地域习惯的烙印引致乡土事件的逻辑,乡村矛盾的样态及治理趋于隐化。在传统型村庄,村民的行为受到村规风俗的制约,“村官政治”的理解及村官行为应充分尊重村落的行为规则。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分析,从建国到现在,乡村关系主要是国家与农民的关系,村干部的行为介于乡镇政府和村民之间。随着乡镇与村民、国家和农民之间的关系变化,显然没有一个统一的“村官政治”。所以,不管从区域上讲,还是从时间上讲,村官政治的提法还需进一步深化。

(三)政策资源干预型:“驻村帮扶”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王晓毅教授从驻村帮扶队进入贫困村的现象展开分析,发现驻村帮扶政策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一类是政府等主流机构表示“驻村帮扶”计划为乡村引进了项目支持,改善了农村社区基础设施水平,促进了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另一类如微博等非正式渠道刊文认为“驻村帮扶”政策形式大于成效。其观点阐释为扶贫人员一般在单位不受重用,最优期望值是携带本单位资源支援农村建设,这些资源甚至并非农民真正的需求。目前农村是否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尚是一个问题,随着村委会角色的行政化演变,使得“精准扶贫”困难重重。面对外来力量的介入和冲击,乡村治理该何去何从?

(四)社会资本下乡型:“项目进村”

山东大学社会学系林聚任教授以烟草企业“非烟生态村”项目为例,从项目进村与村庄转型发展的视角提出了农村社区的治理建议。通过对案例村庄的实证研究,分析进村项目的实践效果及其对于村庄发展的现实意义,认为在当前农村发展面临资金和人才短缺、技术落后、基础设施不健全、民间合作组织不发达等一系列难题的背景下,“项目进村”作为一种新的村庄发展模式和动力机制,可为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引入“项目进村”的治理模式,需要确立项目设置和实施的规范程序,强化“项目制”的绩效管理,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充分考虑村庄的实际需要并引导村民的积极响应。

五、关于农村社区治理的路径选择

此次学术会议是一次学术之约,一场思想之辩,是理论研究与经验考察的碰撞,社区治理与主体重构的融合。纵观农村社区治理研讨会的专家学者论断,当前农村社区治理在理论与实践方向上尚存争议,但乡村建设已在推动,其主要治理模式呈现多元化特征。农村社区治理的路径选择在于重构治理主体,培育职业化农民精英,内化“外部资源力量”,实现农村社区的合作共治。南京农业大学农村发展学院姚兆余教授认为农村社区治理主要体现了国家意志和市场力量,忽视了村民的主动选择性,甚至偏离了社区作为村民生产生活共同体的文化内涵和价值依托,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性存在“缺位”。农村社区建设主体性缺失的主要表现为基于国家政权建设需要的政策推动、非村庄实际需求的项目竞争以及未考虑农民利益的社区规划。因此,农村社区治理过程中必须重视农村居民的自身需求,实现社区治理多维化模式,形塑社区意识和农民精神家园,重构农民的主体性地位。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贺雪峰教授认为农村社区治理的路径选择不应过于理想化,当前的主要目标是“保底”,即保障农民最基本的生活和生产需求。虽然部分农村依托政府财政支持打造旅游经济,提高了农民的收入,但其占用了大量的国家资源,事实上“挪用”了其他乡村的“保底”资源。由此,农村社区治理的方向应是探讨如何引入国家资源进入乡村实现“保底”的标准,培育职业化农民组织,并塑造其成为“新乡土精英阶层”参与乡村治理,渐进式推动农村社区的稳定与繁荣。中央财经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李远行教授教授以安徽小岗村资源进村为例,探讨资源进村与乡村治理的关系。研究发现获得经济资源支持的小岗村并未迅速发展,反而陷入村庄裂变和村规消亡的困境。究其原因,“进村资源”的分配程序缺乏固定标准,利益集团与村庄精英围绕资源分配的博弈易于诱发矛盾纠纷,致使村庄秩序混乱。基于此,农村社区的治理应坚持本土崛起基础之上,内化“外部资源力量”,探索村外资源“外哺力”与村内机制“内发力”有机结合与良性互动的渠道。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水教授基于合作共治视角下的农村新社区文化研究,认为当前中国农村社区治理中,政府对市场和社会的绝对主导,导致农村社区组织结构呈现“行政化”倾向。中国农村社区应借鉴西方国家村治模式,走出政府主导建构的误区,重析社区共同体的形成逻辑,转变政府职能以提升治理能力,调动公民参与性以培育公民社会,通过政府、社会、市场和公民合作共治实现良性循环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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