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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养老支持力的村域比较
2011-06-29 14:25:24 本文共阅读:[]


一、引言学术界一般认为家庭养老是中国农村养老的基础。对其理论解释主要有三种观点,即生产方式决定论,交换论,崇老文化论。由此可知家庭养老的支持力:孝文化规范力、财产(土地)吸引力、权威约束力和多子供养力。在这四种支持条件的影响下,家庭中的年老成员有着较强的养老资源的获取能力,家庭养老模式也就作为中国最主要的养老模式被延续与巩固下来[1]。但是近年来,随着乡村社会的转型,家庭养老的这些传统支持力却逐渐下降。具体表现在:一是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劳动互助关系不再以家庭成员为主,而是以各式各样的行业或协会组织、经销商、龙头企业、发展援助者等外部资源为主[2],父辈与子辈代际之间的生产合作渐趋弱化;二是农村家庭结构的核心化或空巢化,导致家庭养老失去了组织基础,相应地,建立在家庭之上的崇老文化权威就不断弱化;三是农业比较收益的降低以及养老费用的提高,导致土地养老保障功能的下降[3],财产吸引力也不复存在。在这一背景之下,国家适时推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等社会保障机制,力图使农民养老从土地保障过渡到社会保障,并完成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对接,最终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4]。不过在问题的另一方面,许多学者也指出,家庭养老具有国家、社会等其他方式无法代替的文化社会功能,同时家庭养老的巩固、继承与发展依赖于土地提供的养老支持程度,因而应采取措施来增强土地养老的保障功能,如“以土地换保障”,就是农民在转让出承包土地或被征用土地的情况下,应当得到经济补偿,并用经济补偿为其建立社会保险;再如通过土地股份制改造、促进土地流转、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旅游服务业等途径,提高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使农村家庭养老与社区养老、社会养老有机结合[3]。这也就表明,土地养老支持程度的提高与非土地因素有着密切的正相关性。除了土地使用制度、产业调整等,其他因素如老人自我、家庭成员、社区合作组织等也非常重要,因为这些支持力能够为老人的土地收益提供可靠的劳动力或组织保障。同时基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差异性,各个村落的土地养老支持的具体方法及表现也各有不同,而以村域为单位的比较分析,使土地养老支持不仅能够做到因地制宜,而且对相互借鉴及机制完善均有所裨益。故本文选取了南宁市周边三个经济发展不同类型的村庄作为田野调查点(持续时间为2007年9月-2008年5月),研究在分别描述各个村落家庭养老土地支持方式的基础上,比较其中的支持因素,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思考。二、土地养老支持力的村域特点(一)马安庄:农业生产收益马安庄隶属上林县白圩镇。经济发展为农业产业类型,老人养老经济需求的满足基本依靠农业生产收益。虽然近些年来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良种山葡萄、油葵等经济作物种植和网箱河鱼养殖已成为当地农民土地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户与一些龙头企业如百洋公司、都安密洛陀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等结成了协作关系,但以农户为主体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模式并没有改变。因此,马安庄家庭养老土地支持力便呈现出老人自我、家庭成员与社区合作组织的合力特点。1.人口特征与家庭类型马安庄243人口中,男性125人,女性118人,性别比较为平衡。不过从年龄特征来看,一是1~15岁中男性占绝对的优势,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有的家庭宁愿罚款,也要一胎一胎的生下去,直到生了男孩为止,且只给男孩上户口,因此户籍上便反映出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男30人,女19人)。二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女性多于男性(男14人,女17人),其原因在于女性大多从事家庭劳动,而男性大多从事户外繁重的体力劳动,健康状况不如女性。此外,步入老年期人口12. 8%,即将迈如老年的中年人群18. 8%,青壮年人群47. 7%,人口老龄化问题较为突出。从家庭类型来看,全村60岁以上的老人一般是与小儿子一起生活,其他儿子通常都会分家另过,不过也有因经济或小儿子外出打工等原因,老人与其他儿子生活。村里无老人与已成婚的女儿共同生活的现象。女儿成家后就被认为是外人,传统的“养儿防老”的观念根深蒂固。全村都是“覃”姓,村里有个公共祠堂,每年逢清明、春节有两次大的祭祀活动,各家各户自愿出钱出物,女性也可以参加。2.农业生产收益及其支持力(1)老人自我。在马安庄,老人与儿子共同居住,也帮子女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且大多数都在从事田间劳作。用他们的话讲是从小劳动了一辈子,现在让自己歇下来会不习惯。老人们都以自己能劳动为荣耀,觉得自己在家中是个有用之人,把不劳动看作是不光彩的,是没有能力的表现。马安庄老人这种“活到老,做到老”的行为与观念,可说是农村养老土地支持的内因与基本。且随着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与传统耕作相比,网箱养鱼和经济作种植劳动强度虽小,但经济收益却高,老人们也能应付。因而在马安庄,老人们积极采取“自救”的方式,通过自己的农业生产收益来供养自己。即便是一些儿女较为富裕的老人也是如此,依然从事养鱼、种地、喂猪等劳作。(2)家庭成员。马安庄有部分的老人与儿子一起生活,组成一个主干或扩大家庭,与儿子、儿媳共同劳动,养鱼、喂猪、种水稻,管理葡萄、油葵。另外,全村人都是同宗同族,老人们生产生活中如有什么不方便,村里人都会帮忙,外出打工的年青人也相对安心。(3)社区合作组织。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不仅使农村出现抛田、荒田等良田无人耕种或无心经营的现象,而且由于主要劳动力的缺乏,使得农业生产新技术难以得到推广和应用。在马安庄,前些年村中基本上见不到18以上40岁以下的青年人。但2002年以后,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由村党支部和经联社领导班子带领群众,以“支部+协会+公司+农户”的运作模式,大力发展网箱养鱼业,走出一条适合本村发展的路子。此外,还积极拓展良种山葡油葵等经济作物的种植,基本完成了全村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其不仅减轻了农业生产的劳动强度,而且为老人们相对独立地完成田间劳作提供了可能。(二)大皇后村:土地分红与打零工与马安庄相比,地处武鸣县城厢镇的大皇后村经济发展属于工业和农业产业混合类型,且经营模式以集体经济为主。20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大皇后村村委就保留了一部分土地及鱼塘、山林等作为集体用地。后来,在建设工业园区和家禽、水产养殖示范基地时,为了提高土地的使用价值,村委在征得村民同意的前提下,把部分已承包的土地以赔偿方式从承租者手中收回,并与原来的集体留地整合起来,然后再以村的名义承包给入住园区的企业或养殖专业户。村民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参与企业的投资经营,按照企业当年的利润与土地的份额提取土地承包金;而承包给养殖专业户的土地则按约定好的承包租金收取,再平均分配给村民。此外,企业的入住也为村民们提供了一定的就业机会。因此,大皇后村老人养老经济需求的满足基本依靠土地分红和打零工。由于土地归村委统一出租,社区合作组织和老人自我在家庭养老土地支持力方面就表现得特别突出。1.人口特征与家庭类型大皇后村共有344户, 1497人。其中男性769人,占51. 3%,女性728人,占48. 7%,性别比大体平衡。幼年、学龄期人口比重10. 9%,老年期人口比重7. 8%,但即将迈入老年的50岁以上的人口达到15. 9%。由于占人口总数55. 4%青的壮年人群是家庭收入和全村收入的主要来源,特别是村里陆续有工厂入住,加之离县城较近,适婚一代的教育程度提高及计划生育观念的普及,年轻人都只要一个孩子。自1996年以后,村里多独生子女,因而从目前来看,大皇后村老人和小孩的负担虽相对较轻,但潜在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依然存在。在以前,大皇后村与马安庄一样,老人一般是与小儿子一起生活,但近些年来,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工业园区的建立,大皇后村的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工厂大量吸纳当地青壮年农民进厂务工,同时当地的人们也愿意在自己村打工,因而全村基本上没有“空巢”家庭的出现。而且随着村域经济和家庭经济条件的改善,全村基本上都盖起了两层以上的住宅楼, 2006年,村委还在村文化广场旁的坡地上规划建一个小康新村(26-28户),目前已初具规模(近20户)。不过,随着经济、住房条件的不断改善,老年人大多与儿女们分居,子女与父母建立起“分而不离”的家庭模式。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子辈多在工厂务工,有着严格的上下班制度,而父辈一般在木材加工厂或陶瓷厂里打点零工,上下班时间相对松散些,加上各自生活习俗的不同,因而大皇后村的老人们大都与儿子分居,自己吃住。家中有小孩的,都由老人负责去村里幼儿园接送,老人生病或碰到困难,儿子们也会马上赶到。在村中只有极少数身体状况较差、需要人长期照顾的老人才与儿子同住。在村落权威方面,大皇后村虽是个单姓村落,全村人绝大多数为覃姓,壮族,但村委在村里事务中有着绝对权威。在村里的号召和组织下,不仅形成了新的经济发展格局,而且成立了“老年协会”,强化了村里尊老、敬老之风,充分发挥了老人们的才干,从而把养老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2.土地收益及其支持力(1)老人自我。大皇后村建起工业园后,土地大多租给工厂,余下的也用来挖塘养鱼。养鱼主要是年轻人利用上下班空闲时间来养。因此,与马安庄相比,村里的老年人已不再需要从事农业生产了,他们的收益主要靠土地分红。但相同的是,老人们也积极从事着力所能及的劳动。如经营一两分菜地,供给自己和儿女们吃菜;到村中的工厂打零工赚钱,尽量不让儿女负担自己的日常开销。在笔者调查期间,老人们就每天三五成群的在木材加工厂剥树皮,酬劳是两毛五分钱一根。边干活边聊天,有的兴致上来了还唱几句山歌。因而给人的印象是,老人们干活并不是为生活所迫。在这里他们是快乐的,他们能证明自己还能干活还有价值,并不是家里的负担。(2)家庭成员。因为有土地分红和打零工等收入,老人们在经济上也相对独立。但这并等于子女们不构成土地支持力,我们可将这种支持力称为家庭成员的“集体支持力”,即全村年轻人在工厂的劳动保障了老年人的土地收益。(3)社区合作组织。1997年,在村委会的领导下,大皇后村依托资源优势,积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目前新的产业格局已初步形成,老人们的土地分红也相应有了可持续性。2006年全村人均收入已超过5000元,集体经济收入60多万元。随着村集体经济的壮大, 2006年村里成立了“老年协会”,老人全是老年协会的会员。老人们在文艺方面、治安联防方面和村容整洁上都发挥着积极作用。特别是每年的重阳节,村里都会组织老人们参加游园活动,下午活动结束时老年协会都会对一年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表彰做好事的老人们,鼓励老人们发挥余热多做好事,参加总结会的老人每人有一包糖和十五元钱。村中的老人都说这天是他们每年最开心的一天,对于每年的重阳节他们都很期盼。这也就表明,在大皇后村,社区合作组织不仅形成家庭养老的土地支持力,而且进一步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三)路西村老直坡:土地分红老直坡是西乡塘区路西村的一个自然村,位于南宁市北面邕武公路12公里处。从1998年开始,村民们就形成了苗木花卉产业和罗非鱼养殖产业两大产业格局。在经营方式上,从2000年开始,村里就开展了土地集约化经营,除每人分1亩地2分田外,其余土地全部收归集体经营,由村里把土地整体发包发租给村民和商家,所得资金收归为集体所有,然后再重新给村民分红。这样一来,土地发挥了最大效益。原来一亩地的收益是1500元,现在已经达到了3000元左右。老直坡村老人养老经济需求的满足基本依靠土地分红。由于土地归村集体统一出租,社区合作组织在家庭养老土地支持力方面就表现得特别突出。1.人口特征与家庭类型老直坡现有78户,人口345人。其中男性178人,占51. 6%,女性167人,占48. 4%。全队1户黄姓, 4户潘姓,其余都是周姓。从人口年龄特征来看,一是0~15岁中男性占绝对的优势,其中男39人,女24人,原因与马安庄基本相同;二是老年期人口比重7. 2%,即将迈入老年的50岁以上的人口12. 5%,而作为主要劳动力的青壮年人口则达62%,因此,老年人的赡养负担相对较轻。过去在老直坡,老人一般是与小儿子一起生活,但是1998年以后,土地都回收村集体统一调配经营,大大提高了土地的经济效益,农户们也渐渐富裕起来,家家户户都盖起了新楼房。年轻人一般都喜欢住新房,而老年人则喜欢呆在自己的老房中,自己开伙,或是不定期地在子女家中小住几天。由于有土地分红,老人在经济上基本独立,无需子女负担。儿女的赡养主要体现在日常生活的照料及精神的慰籍。因而,“分而不离”的家庭模式更为明显。2.土地收益及其支持力老直坡每年人均土地分红3000多元,由于土地集中,老人们都不干农活, 3000多元可看作是老人土地的主要收益。村里的土地基本上由村集体统一调配,用来种植林木花草和养殖罗非鱼,因而,社区合作组织就构成核心土地支持力。以种植草皮为例。老植坡就是在村集体的统一协调之下进行的。如成立生产互助小组,一般都是五户组成一个小组,进行联合种植,大大提高了土地效率。专业割草皮队,割草皮需要专业的机器和一定的技术,现在活跃在路西村的有8支队伍,每个队10多人,专门负责割草皮。销售组,现在村里从事销售草皮的经纪人有15人,不但做活了南宁的市场,还把生意做到云南、贵州等地。另外,村里的年轻人种植草皮或是进行花卉苗木栽培,或承包鱼塘来进行罗非鱼养殖,几乎没有人外出打工,对于自己的生活也比较满意,村里也没有“空巢”家庭现象。因而与大皇后村一样,由于有土地分红,家庭成员也形成“集体支持力”,即全村年轻人的劳动保障了老年人的土地收益。总之,在老直坡,对于老人们来说,土地分红已经基本满足自己的日常开销,不用干重的体力活,平日里除了忙活自己的一日三餐,再就是摆弄院子里的花花草草。不过,老人们还是闲不下来,愿意做些自己能做的活,如有的编竹筐拿到村口的集市上卖。有一位80岁的老人是治疗骨刺、痔疮的能手,现在还平均每月诊治4~5个病人。村中老人最集中的地方是两个代销点周围,老人们总是老头一堆,老太太一堆,坐在大榕树下各自聊着自己喜欢的话题。三、土地养老支持力的比较分析与启示(一)老人自我在所调查的三个村子中,老人自我对土地养老支持程度呈逐渐弱化态势。尤其是在老直坡,老人几乎不用从事田间劳作便可以分到足够自己养老所需的土地分红。这一方面为老人提供了充足的闲暇,以便更好地安排自己的晚年生活;另一方面也提醒人们,随着近年来土地流转的灵活性,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不断壮大,应采取特定的措施和制度来保障老人们的土地分红,在不下降的前提下有所提升。同时还应看到,老人们并不是被动地等待子女和政府来供养,而是发扬老当益壮、老有所为的精神,尽己之所能为家庭做些事情,这也可说是老人们重要的精神慰藉。这一点我们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该特别加以注意,也就是说,尽可能地不剥夺老人们的劳动权益。(二)家庭成员中国是个有着几千年历史的农耕国家,家户经营、小农经济为其主要生产特征,家庭、家族、村落构成传统乡土社会的主要组织[5],相应地,养儿防老、家庭互助就成为传统习俗。在此,这些习俗不仅仅是道德的约束,而且更重要的是生产方面的合作需要。不过,尽管20世纪80年代至今实施的家庭土地承包制在某种程度上可看作是家户经营的延续,但实际上,基于城市化浪潮和政府发展干预的增多,乡村社会已发生了质的变化,其中乡村公共服务体系的突显便是很好的例子[6]。而且,在市场经济、科技下乡的大背景下,家庭作为一个生产单位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此,家庭成员对家庭养老土地支持程度就不断弱化,并以“集体支持力”的形式表现出来。即便是在马安庄这样以农耕为主的村庄,表现得也不算突出。这也就表明在农村养老问题上,家庭成员的作用更多的应在精神慰藉方面。(三)社区合作组织中国传统乡土社会采取的是“编户齐民”制度,将农户按地域而不是按血缘组织起来,即人们常说的“村落共同体”或“公社共同体”,并形成了互惠性交换网络。新中国成立后,先后经历了互助101组、合作社、人民公社等运动,试图从经济体制上即“大集体制”将农民组织起来,让集体成为农民的靠山。但由于无法解决生产效率问题,因而改革开放以来又实施了家庭土地承包制。在20世纪80~90年代,村集体实际上在生产事务方面难有作为。不过,近些年来随着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引领作用的不断突显[7],不仅密切了农户间的合作关系,而且使得这些社区合作组织在农民的日常生产与生活中发挥出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对土地养老支持程度也不断强化。另外从前景看,除了工业化和种植、养殖产业化外,以乡土文化、生态农业、民族风情等为核心的乡村旅游也构成乡村发展的主流方向,而很多个案表明,乡村旅游更需要统一的社区合作组织来管理与协调,因而如何进一步完善社区合作组织在农村养老方面的保障作用,乃是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归结起来,尽管社会保障是中国农民养老制度建设的方向,不管土地保障何时退出中国人的养老领域,眼下当务之急是在进行养老制度改革与建设的同时,如何提高土地养老的支持程度,以尽可能地降低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成本。从本研究来看,土地养老支持的村域差别较为明显,但相同的地方是,社区合作组织在其中的重要性越来越突显。各个地方应该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完善社区合作组织在土地养老、公共服务等乡村事务中的功能,以确保乡村和谐社会的顺利建设。 [参考文献][1]王冬桂.社会转型中的农村新型养老模型建构―华北平原地区一个村庄养老问题的实证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 2007.[2]秦红增.超越村落:文化农民社会资本的扩展及其结构研究[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4).[3]韩芳.农村土地养老保障功能的调查与思考[J].经济研究导刊, 2008, (14).[4]陈林,董登新.中国农民养老:从土地保障到社会保障[J].西部论丛, 2009, (10).[5]庄孔韶,李飞.作为文化的组织的人类学研究实践[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 (2).[6]王习明.村社公共服务与乡村建设[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 (3).[7]黄锡富.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的龙头企业发展研究[J].学术论坛, 2009, (9).作者单位: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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