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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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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课题组赴湖北、山东、黑龙江调研顺利结束
2010-07-29 00:00:00 本文共阅读:[]


        2010年7月6日至7月26日,我中心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招标项目“我国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法律制度研究”课题组在湖北、山东、黑龙江省的典型地区就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实现的法律制度问题进行实地调研,并顺利结束。        本次调研小分队由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中心主任陈小君教授率队,以高飞副教授、韩清怀博士、刘兆军博士后、陈传法副教授、戴俊英博士、商艳东博士为成员,抽样选取了3省的9县、18村,选取样本涵盖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名村和发展一般的普通村。这次调研是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开展的深度考察,重点关注影响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主体、财产权、经营运作、配套保障等方面存在的法律困境与实际需求,以调查问卷和访谈的形式与县乡干部、村委会干部、村民代表、普通村民展开了深入交流。本次调研共获得调查问卷108份、访谈27份,使课题组了解了基层政府、农村集体和成员对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真实想法,初步掌握了法律制度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运行现状和共性问题,以及不同层面的现实需要,这些宝贵的一手资料成为课题研究的关键。         通过实地调研访谈,获得了大量的关于农村土地问题的第一手真实资料,为本中心《我国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法律制度研究》课题的顺利结项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课题组成员的共同努力、调查地区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调研组于7月26日顺利完成对3省的9县、18村的全部调研任务。目前,课题组正在分析处理调研数据并撰写调研分报告,为顺利开展重大项目的后续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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