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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陈小君教授致辞
2010-07-18 20:44:46 本文共阅读:[]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博士生、博士后朋友:

大家早上好!深秋时节,气候宜人,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法学院、研究生部共同主办,大学的全国十佳学生社团“新小康协会”协办的“2009年民商法学博士生论坛”今天隆重开幕了。这是学术精英的云集汇聚,更是学术思想的释放和传递。在此,请允许我代表我的大学并以中国农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和各主办和承办者的名义,向前来参加论坛的各位嘉宾、向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华科大、华师大、华东、西南、西北政法大学、西南财大、西安交大、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德国等14所高校、科研院所的30余名博士生博士后研究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向为本次论坛辛劳付出,成效卓著的我们大学的各位会务志愿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次论坛的的举办得到了全国数十家著名大学、科研机构的博士生响应,收到论文50余篇,经过严格筛选,评出23篇优秀论文,这些论文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全国民商法博士生优秀的科研实力,也彰显了我校民商法学科在全国的凝聚力与影响力。我校民商法学科2000年获批博士点,2006年被评为全国重点学科。学科拥有一批在全国颇有影响的知名学者。近年来,我校民商法学人在知识产权法、民法基础理论、环境民法、农地法等研究方向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就。

本次论坛的主办单位之一――中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是整合我校法学、社会保障学、农业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力量成立的综合性优秀科研机构。8年以来,中心一直致力于我国农村土地法律问题研究,依循从解释论到立法论的研究进路,采用历史实证、法律实证和社会实证的调研方法,八年来坚持深入田野调查,用事实说话,用数据发言,初步实现了法学研究方法上的突破。近年来,中心师生的足迹遍及全国十多个省份,有些省份的调查次数已达五、六次之多。以2007――2009年为例,我们赴黑龙江、山东、贵州等10省针对集体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农地流转愿望和路径、宅基地使用权现状、自留地自留山的现实困惑以及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途径等问题开展调查和半结构性访谈,直接访问农户2300余户,获得有效问卷2300多份,访谈记录数百份。结合分析数据,对农村土地权利体系及其运作机理给予了全面梳理和深度探析,相关研究成果得到了学术界的认可,并有多项成果为立法者、政策制定者所重视和采用。

同学们,我们发起的本次论坛其主题是:“三农”问题法律制度研究――民商法与相关学科的对话。论坛主题设置的目标一则在“研究”,二是在“对话”。“研究”强调的是法律尤其是作为传统私法的民商法学科对“三农”的研究。民以食为天,粮食安全是最大的安全,在我国,“三农”长期以来备受瞩目,但问题仍尖锐的存在着。伴随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依法治国,法治国家建设步伐的加快,对“三农”问题的研究,不仅应该从政策层面,更应该从法律尤其是私法层面进行。我们以为,三农问题的核心就是农民,而农民问题首先是权利的赋予有据和还权有理,其次才是行权有道、保权有力的问题,这些,唯有私法的强烈呼唤才有农民主体人格的彰显和其社会地位的平等确立。因此,中国的“三农”难题的破解,民商法赋有天然神圣使命,任重道远!而“对话”,一方面强调的是民商法学科与相关法学科的交流融通和碰撞与理解,另外“对话”传递的画外音还表明“三农”问题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经济问题、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因此,对“三农”问题,在加强法律尤其是私法层面研究的同时,还应该加强与不同大学科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归根到底,对话的目的在于扩充理论视野、提升研究能力,在重要的问题上达成共识进而解决问题。因此,我恳切的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本次博士生论坛加深对“三农”中现实难题的认知,碰撞出思想的火花、传达真理的声音,启发和吸纳彼此的智慧,为相关法律制度的革新永远保持法学者的一份社会良知、务实作风和学术热情。

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圆满成功!建议各位在与会之余多走动,了解我们这样一所有着60余年“学以致用、活泼创新”文化精神的人文社科大学,去认识一下一个充满灵气、不尽张扬的百湖之市――武汉…….

祝各位博士生同学和各位来宾身体健康,开心、充实、顺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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