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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教授论坛第341讲“土地制度改革与民法典编纂”在我校顺利举行
2017-11-12 12:17:35 本文共阅读:[]


2017年11月10日下午,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主办,土地法制研究院、法学院联合承办的著名教授论坛第341讲“土地制度改革与民法典编撰”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MBA教育中心(九教)306室开讲。此次论坛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商研究》编辑部常务副主编温世扬教授主讲。华东政法大学高富平教授、刘竞元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陈小君教授、副院长高飞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王荣珍教授、向明华教授等近百名师生参加论坛。论坛由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耿卓教授主持。

报告环节,温世扬教授从物权法定原则、不动产登记制度、所有权制度构造、用益物权制度和担保物权制度五个方面报告了我国民法典编纂中的制度安排和土地制度改革的进展。他结合民法总则进一步阐释了如何“物权法定”,并就物权法修订中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的选择、所有权的划分标准、动产用益物权的取舍及条文设计、农地经营权的性质、担保物权中承诺转质与责任转质等前沿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使在场师生颇受启发。随后,华东政法大学财产法研究院院长、民法研究中心主任高富平教授就报告进行评议,对温世扬教授的观点表示赞同,并就部分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不以占有为内容的物权都应登记,但采登记对抗模式和登记生效模式并无区别,关键要择其一。同时,他提出担保物权可从民法典物权编中分离而独立成编。

自由提问与讨论环节,现场老师、学生踊跃互动,研究讨论氛围浓厚。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陈小君教授结合多年的农地实证调研经验和领衔团队起草的民法典物权编意见稿内容,和温世扬教授、高富平教授及在场师生进行了深入探讨。

最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荣珍教授对会议进行了总结,论坛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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