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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乡村智慧融入农村环保之中
2016-05-09 19:46:39 本文共阅读:[]


  【农地法律网编者按】让村民参与生态环境治理,要尊重农民的生活经验,用他们可以理解、能够接受、便于实施的方式去推进。“会烂”和“不会烂”,这样接地气儿的分类方式,让垃圾分类工作在浙江4500个村庄得到扎实推进――“会烂”的发酵堆肥,“不会烂”的再看能不能换钱。如此,运往垃圾处理厂的垃圾越来越少,村子却越来越干净,“乡村智慧”的效果立现。

  相比于城市而言,农村生态环境脆弱、环保设施基础较差,“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状况在不少地方存在。农村垃圾治理,是改善农村环境、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尽管具有完备的垃圾运输、分拣和处理系统,但城市垃圾分类试点十多年来进展并不顺利。而浙江农村的垃圾分类能开展得有声有色,就在于采用了适合农村的方式。

  如果从一开始,当地就按照城市思维来操作,弄上一堆农民看不懂也不明白的设备和理念,动辄就要改造、重塑村民的生活习性,恐怕不仅难以为继,还会引来村民的抵触和反感。对于农民来说,城市里五颜六色、有着各种高大上称呼的垃圾分类桶,也许只是一种“看上去很美”的场景。相比那些看不懂的垃圾桶,“会烂”和“不会烂”这样的区分法,虽然算不上科学严谨,但老人孩子都明白,简单方便易推广。

  目前,我国已有不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环保项目,但大规模推广还需要一个过程,还存在不少现实困难。让农民参与生态环境治理,要注意方式方法,多用他们可以理解、能够接受、便于实施的“乡村智慧”去推进,否则,就很可能事倍功半甚至事与愿违。比如,近年来,国家每年都有大批资金投入农村环保工程,有些地区在建造农村污水处理站时,没有结合当地实际,几百人的村子建个处理能力远超实际需求的污水处理站,建成后往往运行不畅甚至成为摆设,污水站旁边污水横流,反而容易引发农民反感。

  农民是美好乡村建设的主体。只有更加尊重和运用更多的“乡村智慧”,才能更好地调动农民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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