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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经管局|农村土地撂荒调研报告
2014-02-25 09:27:37 本文共阅读:[]


【农地法律网编者按】近年来,工农收入差距日益扩大,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农村耕地撂荒现象普遍存在。农村耕地撂荒是当前新形势下"三农"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仅影响粮食生产安全,而且影响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实施城乡统筹的进程。要充分认识解决农村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艰苦性和长期性,实行综合治理,努力解决农村耕地继续撂荒问题。

一、现状

近年来,由于受农业生产成本高、效益差,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等诸多因素影响,耕地撂荒面积呈逐年上升趋势,已严重影响农业增产增收,也制约着农业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据统计,当前我县耕地撂荒面积6.7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9.64%,其中:常年性耕地撂荒1.88万亩,季节性耕地撂荒4.85万亩,分占撂荒面积的27.93%和72.07%。

二、土地抛荒的原因分析

1、种田效益低。农产品的价格需求弹性和收入需求弹性都较低,粮食生产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较大,容易增产不增收。农业税的取消,种粮补贴的实施以及粮价上涨使种地效益增加,但不断上涨的农资价格也在抵消农民的种粮收益。同时人力成本也在上升,如计算劳动力成本,种地的效益更低,"在家种田,不如外出挣钱", 严重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这是土地撂荒最根本的原因。

2、务农劳动力短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由农村转向城市、由第一产业转向二、三产业转移,土地基本都留给家中老人或妇女耕种。这对农业生产产生的负面影响已经逐渐凸现出来。受地理条件和当前农业生产条件限制,种田仍然是一种劳动密集型的体力活,留守老人或妇女根本无力承受耕种劳动强度,只好采取 "种一季抛一季"的耕作方式。传统农民以种粮为"主业"已演变为"副业"。

3.农田基础设施差。农业是自然风险大的弱势产业,受自然制约程度大。相对薄弱的农业基础设施,不完善的社会化服务,增加了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程度,提高了生产成本,影响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特别是耕作条件恶化、基础设施差、易涝易旱和"望天田",投入多产出少,甚至有投入无产出,农民不愿耕种,造成耕地大面积成片撂荒。

4、农业生产方式落后。我县边远山区很多农民缺少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思想理念。加上既无农业科技知识,也无灵通的市场信息,所生产的农产品缺乏高科技含量又达不到市场应有规模,加之无地域特色,导致农业生产效率低,农产品品质差,无规模无质量,造成一些生产条件差的山垅田、望天田撂荒。

5、农民市场主体地位缺失。农民一端面对的是农资供应商,一端面对的是粮食收购商,不管是在生产资料购买环节,还是在农产品售卖环节,农民在定价上都缺乏发言权,处于从属和被动地位,利益常被挤压,影响了耕种积极性。

三、治理土地撂荒的对策建议

1、加强市场调控,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加强农资市场价格管理,防止农资生产经营者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同时政府还要利用农业发展资金,在农资销售淡季储备足量质优价廉的农业生产资料,对种粮农民进行农资实物补贴,调控农资市场价格,使农民种田不再受制于农资市场价格通货膨胀,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

2、增加农业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当前农业比较效益低的现状迫切要求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实行保护政策。对已经出台的各项保护和扶持政策要确保落实,以发挥最大效应。国家要发挥农业投入的主导作用,通过加大投入来引导和促进社会多渠道投资农业。要加大农业的科技投入,大力发展科技农业,不断提高科技成果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贡献率。加强土地连片治理,加大对农田坡改梯、薄变厚、小变大改造力度,为推广农业机械奠定基础,同时应借实施退耕还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之机,建设高产稳产农田,提高耕地质量,兴修农田水利,扩大有效灌面,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农业生产的现代物质装备,增强粮食生产抗灾害的能力,使农民对种粮投入有信心,也是解决土地抛荒的重要条件。

3、调整结构,优化产业。大力引导农民更新观念,提高素质,改变传统的种植模式和粗放的生产经营模式。要以市场为导向,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商品率,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转到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大力推广免耕等节劳技术,逐步推广小型农业机械,降低农民劳动强度,以适应当前老人农业和妇女农业劳动力结构现状,减少土地隐形撂荒。在结构调整中要结合本地实际,把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结合起来,依托自身优势培育优势产业,发展特色农业。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建立"风险共担、利益互补"机制,使农业能够分享加工、流通环节利润,有效地避免和减少市场风险,增加农业效益,调动农民农业生产积极性。

4、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现阶段农村土地抛荒现象的存在虽然是多方面作用的结果,但是,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不健全、缺乏有效的运作平台是导致抛荒现象存在的主要原因。如果缺乏活力十足的流转市场,即便其他方面的因素得到了解决,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土地抛荒问题。因此,必须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正确处理好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探索多样化的流转形式,积极引导农民采取转包、托管、租赁、代耕代种等方式促进土地向规模经营户集中,并从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对种粮大户和种田能手给予扶持,促进耕地流转,从而避免土地隐性抛荒。

5、完善粮食补贴政策,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要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建立补贴标准与农资价格和粮食价格之间的联动机制,补贴标准要考虑农资和人力成本上涨因素。政府财政要增加补贴投入的资金规模,使补贴能够发挥激励作用。逐步增加补贴种类并改革补贴方式。改变农民种不种粮都补贴的现状,粮补要与粮食生产挂勾。不同种植规模的农户应有不同补贴标准,提高种粮大户的补贴标准,从而激励种粮大户和认真种地的农户,双季稻地区与单季稻地区在补贴标准、补贴方式上应区别对待,以防止"双改单",使补贴能起到真正鼓励粮食生产和规模经营的导向作用。

(来源于:浠水新闻网、中国农地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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