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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制研究院“田野调查”研讨会第2期顺利举行
2023-11-17 11:53:12 本文共阅读:[]


2023年10月19日,土地法制研究院举办第2期“田野调查”研讨会。研讨会由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高飞教授主持,曹益凤博士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现状全国百村调研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土地法制研究院名誉院长、广外云山(法学)工作室首席专家陈小君教授,法学院副院长耿卓教授,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于凤瑞副教授,专职研究人员孙聪聪博士、陈越鹏博士、吴昊博士、杨远舟博士、周崇聪博士,访问学者缴洁博士等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曹益凤博士首先介绍调研的基本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现状全国百村调研主要依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运行的百村实证研究”(19CFX059)展开,从2022年7月至2023年3月底,研究院团队群策群力,圆满完成了覆盖全国10省(广东省、江苏省、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贵州省、甘肃省、山东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30个地市,53个镇街,103个村庄的问卷调查和访谈。并于2022年8月,2023年2月,9月先后赴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农业农村局、甘肃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十堰市农业经营管理局等政府部门展开座谈交流,了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状况。此次调研共收集问卷900余份,与研究主题相关的政策文件资料70余份。

曹益凤博士结合调研数据,简要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和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实践凸显的问题,涵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运行效果、财务管理、成员权利保护、纳税问题等多个方面,并总结百村调研的成功与不足,为研究团队持续开展田野调研提供了经验借鉴。

陈小君教授、高飞教授、耿卓教授和研究院全体研究人员均参与了此次全国百村大规模调研。研讨会上,陈小君教授特别指出,此次调研依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注重与项目研究目标设置的一致性,同时密切关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动向,抽象提炼调研反馈的问题,通过深入研究尽快转化为理论研究成果和立法表达。高飞教授总结此次调研经验和教训,强调调查研究应始终贯彻问题意识、问题导向,不能只做材料的“收集员”,而要做“分析师”“研究员”。耿卓教授提出,面对大量第一手资料,需要具备发现问题的“慧眼”,通过调查研究,或可印证、强化已有的研究与结论,但更要注重从调研素材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以拓宽研究视域,深化和更新研究内容。其他与会人员结合自己参与调研省份的情况,分享调研经验并提出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与困惑。

调查研究是获得真知灼见的源头活水,是做好科研工作的基本功。研究院团队将在坚守二十余年田野调研的基础上,持续深化开展实证调研工作,将其作为研究院科研工作的常规内容,不断从调研中挖掘新的理论增长点,推动新的科研产出。

编辑:曹益凤

复审:于凤瑞

终审: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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