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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制前沿论坛第34期暨“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法治进路”交流会顺利举行
2024-04-01 11:39:49 本文共阅读:[]


2024年3月30日,由广外土地法制研究院、“民法典时代土地治理体系公私法协同机制研究”广外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计划研究团队共同举办的“土地法制前沿论坛”第34期暨“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法治进路”交流会,在广外北校区八教612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论坛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地方财政金融和农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蕊教授做主题报告。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高飞教授,广外法学院副院长耿卓教授,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张凇纶副教授、于凤瑞副教授,专职研究人员曹益凤博士、吴昊博士、杨远舟博士、周崇聪博士,土地法制研究院访问学者缴洁博士、夏平博士以及广外法学院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等参加了本次座谈会。会议由张凇纶副教授主持。

会上,李蕊教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规范文本分析。首先,不同于其他国家粮食安全法和农业法相结合的立法模式,我国采用了粮食安全法和农业法分立的立法模式,粮食安全法的内容更是涵盖了粮食供给的全产业链,彰显了中华法治文明之光。其次,粮食安全法立足法治本土性,凸显了法治协同性,关注了法治时空性,精准定义了粮食的概念,对保障国家安全弥足重要。再次,粮食安全法对保障粮食安全主体的权责进行了全面规定,明确了各级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党政同责,赋予了行政机关补充耕地验收权、耕种用途管控权、承储政府粮食企业监管权、应急预案制定权以及应急处置权等公权力。此外,粮食安全法规定了粮食主产区的利益补偿机制,设计了一系列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措施。最后,李蕊教授强调粮食安全法是一部值得法学人关注的法律,期待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部门法学者共同强化粮食安全法研究,使法学、农业经济、公共管理协同合力为国家粮食安全制度发展添砖加瓦,并且在问答环节耐心地解答了同学们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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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尾声,高飞教授、耿卓教授诚挚感谢李蕊教授的来访,他们表示李蕊教授演讲内容高屋建瓴,对粮食安全法精细深刻的研究方法值得我们学习。之后,张凇纶副教授作总结发言,他表示本次交流会非常成功,让我们学习到粮食安全法的重要性,感谢李蕊教授的精彩演讲和启发。

论坛在热烈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编辑:杨远舟

复审:于凤瑞

终审: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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