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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全国土地法制与社会发展博士生学术论坛圆满落幕
2016-11-14 20:37:09 本文共阅读:[]


  

20161112日,首届全国土地法制与社会发展博士生学术论坛暨法学院建院20周年学术研讨会在广州开幕,会期为一天,会议的地点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MBA教育中心一楼。本次论坛本次论坛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主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承办,广东瀛杜律师事务所协办。此次会议有国内法学界的知名教授、学者、法律实务部门人士以及全国各大高校的博士生等70余人参会。

本次会议的开幕式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高飞教授主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副书记石佑启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陈小君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院长胡充寒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赵晨教授先后为此次的论坛开幕式致辞。

 

高飞教授主持开幕式

 


 

石佑启教授致辞

陈小君教授致辞

  


 

胡充寒教授致辞


 

赵晨教授致辞

 

                                                                                                                                                                                                                       

参与本次论坛的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教授,《法律科学》主编、西北政法大学韩松教授,法律出版社教育分社社长助理吴昉编审,广东省民商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于海涌教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律师学院院长马栩生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土地法制研究院研究员王荣珍教授,淮阴师范学院郭继教授,韶关学院张保红教授,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高海副教授,山东财经大学韩清怀副教授,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祝之舟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陆剑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李俊博士、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陈伟球博士后研究员等全国各高校的学者。  

参加此次论坛的还有广东省佛山市纪委常委宋会勇副书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庭长吴行政博士,北京市通州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康林博士,江苏省淮阴法学院政策研究室主任刘龙先生,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民商事法律事务所部主任戴威博士,易法客创始人高德良先生等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者。此外,还有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吉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重庆大学、海南大学等各大高校的三十余位博士生参加了此次论坛。

 

大会现场

  

开幕式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高飞教授主持进行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特聘研究员的聘任仪式。

 

特聘研究员聘任仪式

  

大会的一项重要议程为“著名教授论坛暨主旨报告”,本项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陈小君教授主持,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教授作了题为“民法典编纂的重点与难点”的讲座。

 

孙宪忠教授讲座现场

  

孙宪忠教授简要回顾了我国历次编纂民法典的历史进程,继而介绍此次民法典编纂的时代背景和最新进展。孙教授讲道,与大陆法系其他国家制定民法典的背景不同,我国编纂民法典是在国家政治、经济制度已经稳定,人民权利保障的法律已经基本形成体系的情况下展开的。在这一时代背景下编纂民法典,意义重大,编纂民法典既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客观需要。孙宪忠教授强调,民法典的编纂是复杂而深刻的活动,从民事立法的科学化与体系化的角度来看,要防止立法的碎片化和枝节化。同时民法典编纂之后,它作为民法的一般法,可以带动民法特别法的发展,形成一般法和特别法构成的体系,体现制定法的形式理性。孙宪忠教授认为,我国当前进行的民法典编纂工作是对改革开放过程中依据民法推进我国社会进步的经验总结,也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原则的切实措施,是中国建设法治社会、追求现代法制文明的具体行动。民法典的编纂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但是从历史分析的角度看,现在我们已经具备完成这个历史任务的最佳时机。在国家立法机关、我国法学界和社会大众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按照规划完成民法典编纂的世纪伟业。  

按照会议议程安排,与会人员接下来以“土地法制建设与中国民法典编纂:理论与实践”为主题,共同围绕相关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当前,以民法典编纂为契机,对我国土地权利制度体系进行研究,从而加快土地法制的建设步伐,具有显著的时代意义。

分会场一在MBA教育中心103举行,分别由中山大学法学院于海涌教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庭长吴行政博士、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荣珍教授担任主持人,来自中国人民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海南大学等高校的博士生就“农村土地所有权”、“集体经济组织的再造”、“三权分置”、“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多个主题作了报告,淮阴师范学院的郭继教授、内蒙古大学祝之舟副教授、山东财经大学的韩情怀副教授等多名学者参与了点评。

 

分会场一现场

  

分会场二在MBA教育中心107举行,分别广东省佛山市纪委常委宋会勇副书记、北京市通州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康林博士、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律师学院院长马栩生教授担任主持人,来自厦门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吉林大学等高校的博士生就“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农用地经营制度”、“征收”、“不动产登记”等多个主题作了报告,安徽财经大学高海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李俊博士等多名学者参与了点评。

 

分会场二现场

  

大会最后的闭幕式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耿卓教授主持,分别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陆剑博士对分会场一的研讨会进行了总结、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民商事法律事务所部主任戴威博士对分会场二的研讨会进行了总结、最后由《法律科学》主编、西北政法大学韩松教授对论坛作了总结。随后耿卓教授宣布了本次论坛与会博士的获奖名单,并主持了颁奖典礼,本次共有8位博士生获得三等奖、6位博士生获得二等奖、4位博士生获得一等奖,获得一等奖的博士生分别是为重庆大学的姜红利、吉林大学的姜楠、西南政法大学的刘恒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汪君。本次论坛圆满落幕。  

 

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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