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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卓参加深圳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僵局处置研讨会
2017-08-22 22:22:06 本文共阅读:[]


耿卓参加深圳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僵局处置研讨会

深圳城市更新为解决城市发展空间不足、改善城市面貌和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做出了巨大贡献,也是深圳第二次腾飞的重要事业。遗憾的是,已经列入市政府城市更新计划的8个拆除重建类老旧住宅小区更新项目,绝大部分因未达到现行政策要求的100%签约率而停滞不前。已批专项规划中涉及的市政设施、公共配套等公共利益无法实现,已签约并搬离家园的业主强烈要求早日回迁,留守住户的生活环境又日趋恶劣,导致大量社会不稳定因素产生,从而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破解困局,已不仅仅是市场和政府的责任,更是需要社会各界共同思考的问题。

针对这一热点问题,作为全国首家城市更新专业协会的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2017818日在深圳国际仲裁院举办“深圳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僵局处理机制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知名旧城改造专家、协会会长耿延良先生主持与会专家既有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深圳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法律专家、房地产专家,还有来自社会各界的各级人大代表、仲裁员、律师、中学教师、业主代表、企业代表等。清华大学刘洪玉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黄亚英教授、著名社会学家宋丁教授、我院耿卓教授和著名律师颜雪明等专业人士作了主题发言

 

耿卓教授受邀以法律专家参会,就深圳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僵局及其破解中的关键问题作了主题发言。他提出,城市更新是广大城市尤其是深圳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城市更新应贯彻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化、法治化道路,实现各方利益平衡。在制度设计和具体实施中,政府两手都要硬(维护私人合法权益不动摇,捍卫公共利益要坚决)。不能认为开发企业获得商业利益,城市更新项目就一定不属于公共利益。对于已签约业主与未签约业主之间的利益平衡,应坚持在法治框架下解决,认真落实《物权法》第76条。政府是否介入城市更新项目应以是否涉及公共利益为根本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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