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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锡文|农村集体土地入市要慎重
2016-05-24 12:44:34 本文共阅读:[]


【编者按】随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特别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价值和资产价值越来越显现,交易活动越来越频繁,这也就形成了集体土地入市。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日全文发布。《决定》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关于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问题.法律规定得非常清楚,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设.可以不申请国有.如果符合规划,且经过批准,可以用自己的土地进行建设。对农民来说,一个非常大的好处就是可以不用交土地出让金。世界各地都一样.比如美国,为什么农村建筑那么少.因为从规划来讲,农村不是搞建设的地方,农民生产生活,建房可以,但是要超出自有自用的范围.让别人使用你的土地,就是商业用途.就需要规划.规划调过来才可以.不调就不可以。这不是中国的特例,全世界都一样。

中国土地制度改革中现在讲得比较多的就是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流转给别人用。最大的问题是破坏了制度.把农村建设用地应是自有自用的规则破坏了.国家承受不了这种压力。如果真是不管不顾,不管农民是否自有自用.有钱就能买,人人都这么搞.国家就这么点土地.还守什么根本?为什么说农民的小产权房不合法,并非因为他是农民.而是因为这样的建设不合规划,谁搞也不行。

看待土地问题不能仅从产权这一个点,必须从国家长远来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存在很多问题.浪费很严重.有人说没管好就算了,不要管了,那怎么能行。也有很多人认为村庄空心化很严重.房子没人住.闲着也是闲着.而城市土地又不够.他缺钱我缺地.正好互换.甚至批评说土地流转现在比重那么低,如果按劳动力计算,2.6亿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工业产业中,将近一半的农村劳动力.而2014年根据农业部公布的土地流转数据是2.8亿亩,占全部承包土地的21.2%,―个是50%,一个是21.2%。

这么大的差距,恰恰凸显一个问题,城市只给了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的权利,没有给他们家庭迁徙的条件。如果索性把他们的家都端掉.回都回不去,将来怎么办?在这一过程中,很多事情要非常慎重,这确实不是一个简单的土地使用问题。当然,不是不许改,怎么改不是谁说了算.无非要从最长远最根本的利益去考虑.因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应该大大节约,应该提高效率.但不是将城乡土地捆绑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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