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最近,温州部分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引发持续关注。我国法律明确,土地最高使用期是70年。各方关注和争论的焦点,首先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满70年后是否需要再次缴纳出让金?对此,专家意见不一,普通百姓更是一头雾水,反正70年尚远。
然而,像温州一样,很多地方在土地出让时,并不是按照70年的最高年限执行的,30年的、50年的……,最短的才20年。有地方官员解释,缩短土地使用年限,是为了让购房者少交土地出让金,从而降低房价。按理说,对比交了70年土地出让金的,只交了20年的期满后确实补缴才公平,可是百姓购房时只知道房价,对于20年后是否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补缴多少并不知情。
如今,有些地方问题已经摆在眼前,处理不好,百姓就会产生“被剥夺感”。追根溯源,本次土地到期续费事件的根源,在于政策制定之初没有精细论证,缺乏远见。当年立法的模糊,留到今天就变成了混乱。
房产是大部分中国家庭最大的财富,也是他们最敏感的利益,相关政策理当以百姓利益为核心,慎之又慎。目前,国土资源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已经组成联合调研组赴温州调研,希望此次调研能够在充分倾听民意的基础上拿出于法有据、于民有益的方案,不仅妥善处理温州面临的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更能借此机会,彻底厘清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消除百姓因此而产生的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