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由云山领军学者陈小君教授及其团队于2016年5月组建成立,研究院前身为陈小君教授2001年创建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农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研究院首任院长由陈小君教授担任,云山青年学者耿卓教授和高飞教授担任副院长。2019年6月研究院领导班子顺利换届,由高飞教授担任院长,张凇纶教授、于凤瑞教授担任副院长。陈小君教授现为广外云山(法学)教授工作室首席专家,并被聘为土地法制研究院名誉院长,耿卓教授转任法学院副院长。目前土地法制研究院有曹益凤、陈越鹏、孙聪聪、杨远舟、吴昊、周崇聪等专职研究人员。特聘研究人员有楜泽能生(日)、何塞·马丁内茨(德)、孙宪忠、李昌平、郭继、于海涌、高海、马栩生、祝之舟、陆剑、陈晓敏、戴威、李俊、韩清怀、谢华扬、马立峻、童航、常廷彬、王荣珍、耿卓、许英等专家学者。研究院下设“乡村振兴与农地法制研究中心”“大湾区建设与城市土地法制研究中心”“基层治理与集体经济组织研究中心”“不动产比较与实证研究中心”等4个研究中心。研究院院训为“朴心敏行”。
一、研究方向
研究院在保持国内土地法制研究前列的基础上,坚守团队20余年来持续开展的土地法制及其实证研究。整合校内外学术资源,拓宽研究视野和领域,以城乡融合发展制度建构中与土地制度、城市更新、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服务地方,为立法参考、司法指导及政府决策提供支撑;加强实质性国际交流合作并产生一定国际影响,助推学校国际化战略;以创业者的热心、雄心和恒心,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理论自信,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和创新性的研究机构。其新时期主要发展愿景为:
1.研究领域的拓新发展
做大做强,以强为重点;做宽做深,以深为关键。从农地法制为主研究拓展至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土地法制问题。立足新发展格局,由乡及城、城乡并举,实现中国土地制度体系的城乡一体化法治化发展目标,用团队智慧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小康社会、法治社会与和谐社会建设。
2.服务地方的特色发展
学习和贯彻“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指示精神,立足广东实践,服务珠三角地区及粤港澳大湾区法治、经济和社会发展。
3.对外合作的深化发展
学术研究合作从形式走向实质,丰富对外合作方式,扩大对外合作领域,形成国际影响力,争取学术话语权,树立理论自信。以国际(境外)合作项目为抓手,多渠道、多形式进一步扩大与国际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在土地制度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交流,推进理论性和应用型的法治资源共享。
二、研究基础及其成果
1.法学理论依托强大,立法参与力度不凡
本团队长期以来贯彻中央方针政策,始终坚持在现行宪法、法律基本框架下开展学术研究;紧扣国家重大战略,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土地利用与建设、壮大集体经济、城市更新等方面法政策进行系统研究;发扬法治改革精神,运用法学原理研究具体政策,进行具体制度的立、改、废建议,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起草、论证工作,是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领导小组成员和物权法编(修订)课题组牵头人之一。服务地方立法,参与《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茂名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民法典背景下顺德区土地法治发展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珠海市斗门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起草、修订、论证工作。
2.斩获国家重大项目,服务决策意义深远
十余年来,承担各类科研项目,服务国家和地方“三农”制度建设,服务国家土地立法改革。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完善研究》《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法律制度研究》、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农村土地问题立法研究》,另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共7项以及教育部、司法部、广东省社科、湖北省社科等省部级项目几十项,向有关立法、决策部门如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土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等提供咨询建议几十份并有若干被采纳。已在北京、黑龙江、贵州、湖北等12个省设立了13个乡村振兴战略法制乡建研究工作基站,指导地方政策实施和实践探索,成效明显。完成全国农村土地“三块地”改革33个试点地区的实地调研。入选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智库(2019-2022),获得业界的广泛认可。积极策划承办“广外云山法治前沿:中国民法典宣传大型公益讲座”(共二十一场),是广东省高校中最早开展的学习民法典、研究民法典、宣传民法典的大型学术活动。2021年3-11月与广东省法学会、《民主与法制》社联合举办“民法典宣讲百村行”公益活动,为全国首创,得到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和省法学会肯定,被誉为具有“鲜明的广东普法特色”,并获得2020-2021年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优秀普法项目”奖。
3.实证研究独树一帜,学术成就硕果丰盛
率先在法学领域引入田野调研社会实证方法20余年,取得丰硕科研成果,学术和社会影响广泛。近年来出版《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田野调查解读》《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现实考察与研究》《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研究》《农村土地问题立法研究》《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法律制度研究》(三卷本)《传承与革新:我国地役权的现代发展》《城中村改造中财产权法律制度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制度研究》《集体土地征收法制改革研究:法理反思与制度重构》《私法比较研究导论》(译著)等二十余部,其中,外文专著《中国国家賠償法の研究》是研究院外文出版著作的零的突破。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商研究》《法学》《法学家》《法律科学》《环球法律评论》《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现代法学》《政治与法律》《东方法学》及《管理世界》《农业经济问题》《中国农村观察》《中国行政管理》《中国土地科学》《哲学研究》《学术月刊》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逾百篇,以陈小君教授为首的研究团队荣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十多项,如全国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三等奖、钱端升法学优秀成果二、三等奖、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一、二等奖、湖北省社科优秀成果二、三等奖和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三等奖等。
陈小君教授主著的《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法律制度研究》(三卷本)获第八届“中国农村发展研究奖”,该奖是我国三农研究领域评奖程序最严、社会影响最大奖项。陈小君教授指导高飞教授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以其实证研究特色被评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以此论文为基础形成的专著《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一书荣获第七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奖(法学类唯一),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在人文社科领域所获奖项的较大突破,陈小君任副主编的“马工程”《民法学(第1版)》获首届“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一等奖”,此次获奖是我校学者参与编写教材所获最高奖项。
高飞教授荣获第三届“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被聘为“广东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进一步彰显研究团队在土地法制领域持续耕耘的学术成就和在法学界的影响力。
4.合作交流强强联手,研究视野日益广阔
注重广泛合作,频繁交流,与国内多家研究机构如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开展学术交流,与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烟台大学相关研究机构共同发起成立“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战略会议联盟”,并创立会盟刊物《土地法制科学》,打造两个特色学术平台即“土地法制前沿论坛”和“云山青年法治圆桌论坛”,发起主办“全国土地法制博士生学术论坛”,推动研究的深入。陈小君教授于2017年受聘为农业部法律顾问,为唯一的京外学者,两次受邀为国家行政学院全国省部级等干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专题研讨班的100多位省部级和厅局领导进行论坛式授课,就农地“三权分置”等土地问题从法律上进行讲解和阐述,接受省部级等学员的提问并颇受好评;多次受邀“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做专题报告;受邀参加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中国法学会联合举办的“共话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座谈会等,为构建现代国家治理的中国方案贡献智慧和力量。与日本早稻田大学建立实质性调研合作关系,积极与德国哥廷根大学、西班牙马德里大学、意大利特伦托大学、匈牙利圣伊什特万大学、我国台湾地区政治大学等开展双边合作交流。
5.倾心人才培育,致力长效机制
研究院以其发展战略和持续作为的行动广觅才俊,为学科做强做深夯实基础,学术梯队成员政治素质与协同精神强,专业契合度紧密、方向多元、学术潜能好,学历层次高,学源与年龄结构合理。注重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与提升管理机制,创造性的连年为法学硕士生、博士生(民商法学专业)开设“文献综述与论文写作”“民法学原理”“不动产法与土地法制”“比较法学”“商事法”等课程与学术讲座,深受好评。结合研究院的特色项目、研究内容与发展愿景,精心筹划为全校本科生开设“中国影视作品中的民法(典)文化”“以案说法:民法典中的社会治理”“商事法与营商环境”“土地法制与中国改革”四门通识选修课,成效彰显。
(资料截止日期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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