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土地法制研究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传媒观察

热点时评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时评 >> 传媒观察 >> 正文

福建莆田:新农合最高补助42万元
2012-06-05 20:22:16 本文共阅读:[]


    【中国农地法律网编者按】新农合作为农民保障的重要举措,在解决农民生病难、就医难的社会保障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福建莆田的新农合制度让农民切实体验到了实惠。

  “新农合的实惠看得见摸得着。”福建莆田市榜头镇村民黄世金患有颈椎病,到镇卫生院看病花了3917元,报销了3521元。“以前看个病要花掉大半年的积蓄。参加了新农合,我这次看病花了不到400元。”

  目前,莆田市实行全市新农合统一补偿标准,统一报销药品目录。记者了解到,农民只要每人年缴纳50元,即可享受到最高补助封顶线为42万元的新农合补偿。其中,住院封顶线为12万元,大病统筹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此外,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县区级为85%、市级为70%。

  莆田市卫生局局长张亦兵介绍,新农合初期,由于筹资水平的限制,覆盖面广、水平低,难以对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全面提供有效的保障,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严重。

  为此,2009年,莆田市率先在全省建立新农合大病统筹补充补偿制度,个人年补充补偿最高封顶线达20万元。2011年5月起,该市再次提高新农合大病补充补偿标准,最高可获补偿30万元。

  涵江区村民李文霖年前患上急性心内膜炎,高额的医疗费让这个低收入家庭几乎陷入绝境。多亏参加了新农合,老李报销了28.93万元,减轻了一半多的医疗负担。“是新农合救了我的命”,这是他的肺腑之言。

  从2012年起,莆田市新农合门诊特殊病种从20种扩大到25种,省级住院费用比照2012年县级定点医院机构的85%补偿标准予以报销。

  目前,莆田市新农合参合率达99.8%,居全省首位。2005年到2011年,莆田市累计有70多万人次得到新农合补偿,补偿金额达13多亿。住院人均补偿金额从2005年的615元提高到2011年的2893元,有效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

  “有了新农合,一些常见病、多发病在乡镇卫生院便可以解决,一些重病患者有了大病统筹补偿,心里也免了很多担忧。新农合的好处是实实在在的。”黄世金说。

关闭

CopyRight©2016 illss.gdufs.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国土地法制研究网
"本网站为纯公益性学术网站,无任何商业目的。因部分文章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邮或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