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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农村土地制度 保障农民权益
2008-10-20 21:22:50 本文共阅读:[]


新加坡学者在山东云南做田野调查:
二元农村土地制度 保障农民权益   
 
● 明永昌
  秋分时节,云南省普洱市郊满山的咖啡树开始结果成熟,农民正忙着收割荚果,然后拿去晒干……   农民陈先生(不愿意公开身份)和家人原本在自己的农地上种植玉米,收成一般仅够自足。为了挣点现钱,他到当地一家民营咖啡公司工作,从中掌握了种植咖啡的技能。1989年,当全球最大的咖啡品牌企业――雀巢公司开始在云南采购咖啡豆时,陈先生决定在自己的农地改种咖啡豆。   现在,雀巢每年从云南采购约5000吨咖啡豆,年采购量占全省年产量的三分之一。原名“思茅”的普洱市已成为雀巢全球小粒种咖啡豆的一大采购基地。   陈先生的咖啡豆现在只供给雀巢,而雀巢则按国际市场价格买下他的收成。一些懂得电脑操作的农民甚至会上网查看市价。有了固定的收入,陈先生开始有能力购买一些基本的加工机械设备。他还买了一辆货车,以方便将收成送往雀巢公司。   “如果不是家庭联产承包制,这样的情景或许不会出现。”新加坡管理大学经济与社会科学院政治助理教授张谦说。他和另一名教授杜强(John Donaldson)近几年在山东和云南做了大量田野调查后得出这样的结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二元农村土地制度,即土地所有权归村或乡一级的集体、使用权分配到农户,实际上是保障了农民的权益。   张谦日前接受本报专访时说,目前如果有私人企业想在中国某个地方建立农业生产基地,可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向村集体租用农民向村集体承包的土地,但由于所有权依然归村集体所有,因此企业不能把农民赶走,必须雇用他们,保障了农民的生计。   山东裕华集团正是通过这种形式租得农地30年,原本在这些农地耕作的农民受聘于该集团,按所照料的冬枣树占地面积受薪,但全部收成归集团所有。集团聘有工头和经理管理租地,确保“员工”不会将收成偷卖给中介商牟利。   目前,该集团的冬枣基地面积达2万2000亩,冬枣树126万株,是中国冬枣产业中种植规模最大的企业。   台商在云南呈贡县成立的千惠花卉公司也是采用相同的模式,直接与农户签订合同,将全村土地租赁下来,根据土地的条件种植不同的花卉。签订合同的农户继续在村里工作,以换取月薪,但土地由公司管理,所有收成也归公司所有。
张谦说:“过去我们对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印象就是小农经济,以家庭为单位,但实际上过去30年来已发生很多变化,很多方面都已超越了家庭的范围。”
  他指出,一些企业不采取这种连片租赁农民承包土地的模式,但同样能发展规模生产。例如肯德鸡、温迪斯等快餐连锁店的肉鸡主要供应商山东新昌肉食集团,就没有租用任何农地,而是向当地和周边地区的上万家养鸡农签署合同,向他们购买肉鸡。公司提供这些鸡农训练、所需的农具、养鸡的饲料等,但根据合同农民不得将他们所饲养的鸡只偷卖给其他人。 若土地私有化 农民权益将剥夺   1990年,中国已故领导人邓小平在谈到中国农业改革和发展时,提出了“两个飞跃”的思想。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他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他表示“这又是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   张谦认为,中国的农业现代化如今已迈入“第二个飞跃”的阶段,走向“集体化”和“集约化”的道路。根据上述例子,他认为中国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足以带来农业生产的提高,从而增加农民的收入。他警告,一旦开放土地所有权也可以自由买卖,即全面实行“农村土地私有化”,农民的权益将会被剥夺。   他总结说:“从企业的利益来看,企业当然希望得到一块地后,不用雇那么多人,或以机械取代劳力,甚至降低工资。但现有的集体所有制阻扰了这种行为,保障了农民的权益。如果允许土地私有化,大批农民将失去土地,这将严重危害中国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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