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先生在“土地问题已经不是农民问题之核心”一文中明确提出,“就业和社保,才是农民问题之核心”而土地问题已经不是农民问题的核心了,并对当前的研究思路和方案提出了自己的解释。文章注意到了农村发展中的新现象、新问题,并对简单地依靠土地制度变革来解决农民问题的思路提出了批评,应该说是极具启发意义的。这也提醒我们,农民问题的复杂性不是简单的措施就可以解决的,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提出系统性的建议方案。
但是,这是不是意味着农民问题的核心已经发生改变了呢?
我认为农民问题的核心仍然是土地问题。
理由如下:
“农民从农地上获得的收益会越来越少”,但仍是农民生存的基础。这是不言而喻,因为虽然有部分农民已经脱离农业、离土离乡,但这一个比例是极小的。
“农民从农地上获得的收益会越来越少”的第一种表现应该说源于农业产业化的主导权及其决定的利益剩余分享的偏差,源于农民本身能力的弱势与具体政策上的歧视或限制,并非一种正常的状况;并且把“从农地上获得的收益”界定为种植业和养殖业也是值得商榷的,而第二种表现则是一种普遍现象,在各个发达国家和地区都是如此。这个比例的变化与“农民从农地上获得的收益会越来越少”可以说是两码子事,其间不存在逻辑上的等价关系。因为,即使农村经济占国民经济GDP的比重不断下降,农民从土地上获得的收益也可能保持不变,甚至还可能会增加,如在两者都有增长,但农村经济增幅小于国民经济增幅时理论上就会出现农民收益增加的情况。
从李先生的主张“就业和社保才是农民问题核心”来看,有几个问题要回答:
第一,农民就业如何解决?我承认农民转移,非农化是一条必由之路,但会不会把所有农民全部“化”掉,转移出去?我想是不会的,更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农民的就业问题还是要依赖于土地,尽管也离不开农民的非农化。事实上,如果农民都非农就业的话还是农民吗?
第二,农民社保问题如何建立,资金从哪里里来?难道会从天上掉下来吗?!如作者所言,既然农业、农村经济如此势单力薄,连农民的基本温饱都难以维系了,南也当然没有建立社保的能力了,只有靠外力,靠国家的财政,而国家财政能支撑得起吗?即使能建立起农民社保制度,能不能持续呢?即使有国家的支持,我们也仍然需要向土地要收益,提高土地上的收益!
综上所述,所谓的“就业和保障”问题的实质仍然是土地问题,当然并不仅限于土地。
我完全同意李先生的说法:农民问题,简单地说,就是农民的吃饭问题、收入问题、体面生存问题;解决农民问题最紧要的是,让农民获得平等公民待遇。
顺着这样的思路,我认为,农民问题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生存和发展;解决的方案也是两个对应的层次:经济、社会权利的公平对待与保障,政治、文化层面的权利的公平对待与保障!显而易见,生存问题是首要问题,农民的经济社会权利的公平对待与保障则是首要解决的问题。而农民的经济、社会权利从现在和可以预见的未来几十年都应该是以土地为核心和主体。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上的超重负荷会慢慢减轻,如农民的非农化缓和人地矛盾,非农收入在农民收入中所占比例逐渐增加,农民的政治、文化权利的增强有助于缓解直至消除“制度致贫”,使得(广义的)土地收益的分配趋向合理化,而科技、文化权利的增强推动上述进程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