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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土地私有
2008-11-30 22:10:10 本文共阅读:[]


土地“可不可私有”?“能不能私有”?“要不要私有”?“敢不敢私有”?“怎样私有”?

举国同议,众说云云,说不可行者官方论点是:一、国情不适;二是现行政策正确,利国利民;三是私有不是核心,解决不了农民的根本问题。网民的论不可之论点也有三:(1)怕产生两极分化;(2)会引起农乱,波及社会;(3)以后生活及就业保障。就以上几点我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供大家讨论,一、就“国情”问题谈谈自己的认为请问什么是“国情”,中国的“国情”是怎样?我说“国情”就是“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关系的总称,也就是“物质与精神”“客观与主观”,相互作用的有机表现,它有物质客观的一面,也有精神主观的一面。说它客观一面是指大自然造就的同样物质基础摆在你的面前,供你发展和建设,这是客观存在的,物质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说它“精神主观”的一面是,指人们在自然物质的基础上怎样把握它、利用它、建设它、发展它所采取的各种手段,如果这种手段正确社会就发展、就前进,反之就失败,而正确的手段,就是要准确的认识到事物发展的内在联系,科学的运用其规律,充分发挥人最大能量。物质决定精神,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就是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物质的实际状况相结合,这才是真正的国情、科学的国情,而不是人为的国情、政治的国情。任何名词的“主义”、社会进步发展才是先进的主义,科学的主义,“公体制”也好“私体制”也好,生产力得到解放,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才是“好”的体质,我们现在的国情什么样?城市的改革蓬勃发展,工业、商业一派欣欣向荣,各行各业充满了生机,市场经济深得人心,国民经济日益提高,这些都是,改革春风带来的结果。虽有些不足但主流很好,方向正确,坚信伴随改革的深入会进一步的完善,前景是乐观的,农业,虽然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有所提高,但农民收入低,城乡差别日益严重,农民的核心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广大农民非常渴望改革力度加大,还返历史本来面目,只因涉及到国家体质而不敢“振臂一呼”,草民意识束博了思想,村民思治、思变心情日趋迫切,“国情”不符之论乃脱根至节之论,是精神决定物质的表现。不是“国情”“不适”,乃是思想作怪,非是“条件”不备乃是“人为”所阻,不讲农民利益,不为国为民而妄谈国情,实为不情之情。

二关于现行政策的利弊与好坏,我认为现行政策比以前是进了一大步,是积极的、好的,但不是最先进的、最好的,政策虽已放宽,但远远不够,就好比能给一丈偏给你五尺,更进一步有啥不好,一步到位启不更好?至于国家管理,公有公的办法,私有私的制度,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吗?那就看你怎样制定、怎样运作、怎样完善?国有国规、国有国法,放任自流非治国之道。

三关于核心问题和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之说,请问什么是根本问题,我说“所有制”的问题就是根本问题,就是核心,你也可以说农业机械化现代化是根本问题,不错,它是农业的发展方向,但“所有制”与现代化有什么必然联系呢?私有就不能现代化,你要知道现代的农业承包制也是私人承包,也是人自为战,但早已不是力耕火种,已全部机械化,只不过是机械化的规模小些,但成本低也有其有利的一面,讲排场有什么用?如何高产、稳产、科学种田才是农业的关键,而“产权的所有”直接影响人们的心理,怎能说不是核心?怎么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呢?人是自私的,土地私有后土地是自己的,他会千方百计尽心尽力保护它、利用它、发展它、建设它,他才有长远打算,他才会更有珍惜它、爱护它的心情。官方所说的‘地少人多无法与美国竞争’,机械化形不成规模之论,我认为地少人多是改变不了的现实,“公有”、“私有”都改变不了,土地少就更应该充分发挥充分利用它,让那些有经验、有能力的能人多尽其能,多发挥、多创造有什么不好呢?不要担心有的农民会失业、会破产,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强的很,生存能力大的很,他不会把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白白浪费丧失掉,他会精打细算,取长舍短,充分发挥自己的能量,各尽所能,人尽其才吗?猫有猫路,鼠有鼠道,物以类竞,适者生存,所以说条件不是问题,核心才是关键,所有制就是核心。

二、网民的“两极分化”问题:我说“同样的土地”“同等的条件”,“同一起点”出现“不同的结果”,只能是“人为”的问题,财富不均,天道形成,公有如此,私有也是如此,这就靠你怎样运作、怎样掌握、思想怎样认识,心里怎样对待,社会怎样发展、政策怎样调节,还是那句话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2)农乱的问题:我认为不会乱,土地只涉及农民,涉及不到城市,农民思想单纯,满足心里容易,有了土地、有了财富就有依靠、有了希望、有了奔头,为何而乱?城企改革如人意,农业改革得人心,何乱之有。

3)关于后顾之忧,福利保障及就业问题

我说你有了土地,就有了生存的保障,你有了地,就有了资本,有了土地你就可以发展事业,开创项目,加入社会保险申请养老机构支付重大突变事故,出租、出售、入股,分成等以增加收入。

总之一句话有了土地一有百有,一切都有,又何忧之有呢?综观上论,土地私有益有利可行。

二、能不能行:

办任何一件事能与不能就得看条件,具备有没有道理和可行的依据,要实行私有,社会环境和经济实力是不可少的两个重要条件。(1)首先说社会环境:现在国家实行的是经济开放政策,市场经济占主导,思想得到了解放,政治因素已宽松,“主义之争”已暗淡,人为意识已消除,科学与理性已占主导,这就避免了那些无谓的争论,城市、工矿企业改革的成就,已深得人心,农村改革也是万众为盼大势所趋,这就奠定了政治基础,而经济实力由于近几年国家对农业的大力扶助,农村面貌以焕然一新,吃穿住行步入小康,已达到人人有余钱,家家有存粮,户户有存款的地步,实行私有卖田与农,农民经济实力不成问题。

土地私有行之有效,行之有据,就能行。

三、要不要行:做任何事都要权衡利弊讲究得失,在土地私有的问题上我们算一算帐,国家现在对农村实行的是关助农民的惠民政策,种一亩地国家不收一分钱还补助你每亩50元,这是中间历史千古未有,国家每年要拿出900多个亿补贴农民,加上其它农机具、种子和所属配套管理,国家在农业上的投入是多么大的一个数字,反过来如果卖田与农,按每亩200元―1000元(因土地质量和环境不同)出售给国家可得资金2000个亿收入,如在留一部分给村镇作为农村自身发展基金,岂不是干国有利与民有益。国家增加了收入,农民个人增加了财产,村镇集体有了发展基金,为以后农村发展创文明、建设,卫生保障养老院体系福利事业等等提供了坚强保障,利国利民何而不为,至于农民个人它以前种多少地也不算是他自己的财产,只能靠每亩田几百元的收入累计财富,日积月累,也始终追不上城市的变化,城乡差别日趋严重,农民心里消费水平要求不高,现人口又少,吃穿住行已不成问题,挣钱目的就是建房置地,扩大财产,有了地他就有了财产,就有了财富,有了财富就有了脸面,心里差别得以改善,人心足万事足,人心安社会安,土地私有国得其财“民得其富”,“利国利民”,为何不行?

四、敢不敢行

这个问题很简单,可行、能行、要行、有何不敢行,工业敢行、商业敢行、企业敢行、城市敢行而且都行之有效,虽有不足,但无关大局,前人已走一步,后人就不能跟上,现在国情已成定局,社会性质已发生了根本变化(城市农村同为一体)又何必拘此一格,犹抱琵琶半遮面,敢为天下先勇气是关建!工农手足之情是为一体,工业、农业齐头并进,民富国强,在此一决,国运昌隆势在必行。

五、怎样行

一、从国家利益着想:国家对土地要有一定征收权,当国家要实施公益事业时,需用征地时,规定土地所有者应不得高于国家卖给你时价格的10倍转让国家(因用量少国家不吃亏),免收所得税及交易税。如当地政府想开发非公益事业征地不可高于20倍,要交纳营业税和所得税,如经当地政府批准的纳入政府规划的私人经商建业可随行就市,但要订出按所售价格的百分比例上交所有税项,该税款应留一部分给村镇作业发展积金,当然国家还可以留一部分作为机动,暂由当地村、政府代管。

二、从怎样发展未来着想:土地实行私有后个人是基础,村、镇是关键,土地私有,私人的财富增加,人安心稳,同一起步、同等条件、优盛劣汰、强进弱退,有竞争、有活动也就有发展,科学就会充分运用,生产力就会全面提高,人的主观能动性也可全面体现。村镇要有一定的资金作后盾,现行的政策就忽略了这条,村里没有收入,又不能摊派,干任何事情都有心无力,腰不壮、气不足,如果有了资金,开展公益事业,就得已实现。村、镇有了资金就有了活力,干任何事情都会得心应手,土地私有国家‘省心’‘省力’又‘省财’,集体‘有职’‘有权’又‘有钱’,个人‘得利’‘得财’又‘得益’。

三、全国各地情况不同、条件不同,可以点带面,逐见而进,一国可以一省、一省可一县,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细节具体完善,前进就要开创,开创就是创新,可行、能行、要行之事就要敢行,土地私有行之则通、行之则顺、行之则利、行之则灵,天时地利、势在必行,行则农兴,农兴则国兴,祖国强盛在此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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