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土地法制研究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学术前沿

热点时评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论前沿 >> 学术前沿 >> 正文

农地流转:问题与改革展望
2013-10-25 10:58:55 本文共阅读:[]


土地特别是农地问题从来不只是一个法律问题。学理上的公有、私有之争为我们在更宽广的背景下提供了全新的视角,但就实践角度而言,在当下并不具备现实意义。从法律角度审视农地改革需要严格从现行宪法、法律框架之下展开;我国《宪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了土地公有制,这是我们从法律角度审视农地改革不可突破的根本。土地公有制下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当前农地改革的重点,也是公有制下农地产权功能发挥的重要发力点。

1978年底,十一届三中全会从农村破题,开启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大幕。30年后的2008年,中央再次将三中全会的主题确定为农村改革。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重要文件,重申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这是中国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经之路。土地流转从政策层面获得认可,农地流转迅速在农村蔓延散开,显示了农地流转的生机和活力。然而,在该制度成为决议一出来时,并非迎来一片掌声,雀跃者有之、审慎者有之、怀疑者有之、批判者更有之;但无论如何,农地流转也成为农地经营不可逆转的潮流。农地流转虽然确立,但是流转过程中法律配置不健全、流转不顺畅的问题依然存在。如何解决农地流转过程中的问题,是我们法律人可以深耕的一片沃土。

时光流逝,转眼又是五年,再隔半个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即将在北京举行,农地改革再次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农地流转入市能否破题成为大家翘首企望的答案。不过时过境迁,农村改革已不再是过去推倒重来式的“革命”,在坚守土地公有、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对现行制度修补、完善成为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使命。

关闭

CopyRight©2016 illss.gdufs.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国土地法制研究网
"本网站为纯公益性学术网站,无任何商业目的。因部分文章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邮或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