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钱,给权也是不错的,给权也是给钱。
不仅可较好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而且可增加农民数亿千计的金融收益,还可以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和幸福感。
我对国家给农民粮食补贴、生产资料补贴、家电补贴、医疗补贴、基建补贴等等,都是举双手赞成的。但给钱不给权,钱难到农民手中,到了农民手中,剩下的也不多。如粮食补贴,有60%能够到农民手上就不错了。合作医疗补助,农民实际得到的占到国家补助资金的40%就谢天谢地了;给钱又给权最好,如香港乐施会和广西民委合作开展的“社区主导扶贫模式”,钱如何花,是社区农民民主决策和管理的,香港乐施会和广西民委只是协作者。这样的扶贫,效果当然好;如果没有钱,给权也是不错的,给权也是给钱。这里我要重点介绍一个案例,说明给农民权利的重要性。
我的家在湖北监利县王垸村,是洪湖西岸的一个渔村。每次回家,乡亲们都期待我为家乡新农村建设出一臂之力,更多的是要求帮他们搞发展生产的贷款。说实在的,我一无权、二无钱,实在没有能力帮助乡亲们,每到过年的时候,我都有点怕回家。2005年春回家,乡亲们、村干部都来“看我”,希望我为家乡发展出主意想办法。我实在没有办法,就给大伙讲我曾经的扶贫经验,建议村里将每年给每个老人的200元养老金集中起来,以此为本金建立“养老基金会”,按照“社区发展基金模式”进行管理。同时,我也答应筹点钱给予支持。
2006年春,村里人打来电话,说已经有80多个老人加入了老龄基金会,每人入股2000元,筹集了16万多元,加上村里垫本10万元(公共股金,不参与分配),合计有了27万的规模。27万元全部借贷给了村里需要贷款的年轻人,贷款利率和当地农村信用社相同。养老基金会会长要求我给予支持,并回去帮助做培训、完善制度。当年,每个老人分配了300多元。2007年,我以河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研究中心的名义,投入了10万元公共股金(不参与分红),村里的公共股金增加到了30万,入会的老人增加到了180多人,资金规模达到了80多万,当年每个老人分配了580元。2008年,村里的老龄人都参加了,资金规模达到了110万元,老龄基金会还顺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办了个预制件厂,当年每个老龄人分配了650元,还留存了2万多元积累。
从养老基金会的成立那一天起,总有“代表国家”的“政府部门”说三道四,要求关闭,甚至还“吓唬”老龄人。直到2008年底,“非法”、“关闭”、“取缔”之说才停止,老龄人心上悬着的石头总算落地了。
人均650元,两老就是1300元。1300元对城市人不是大钱,可对农村老人是大钱。今年春节没有回家,听我父母在电话中多次唠叨,说村子的老人们有了这1300元,年过得很体面,很受尊重,高兴得不得了!惹得周围村的老龄人羡慕不已。村上好几个打工回家的年轻人都受老人之托给我打电话,表达感谢之情。我也很高兴,一是当乡书记时,做梦都没敢想为农村老人发“红包”,反而年年都找老人收“人头费”,现在不做干部了,轻而易举为老龄人发了大“红包”;二是有了养老基金会,亲戚们再不找我帮忙托关系贷款了,省大麻烦了!
我们村每年的贷款需求不少于500万元,如果准许吸收村内村民存款,养老基金会的规模很快就可以扩大到500万元。如果资金规模达到500万元,每个老人每年可以分配4000多元。不知道当地相关部门何时给予老龄基金会登记注册―――合法化。王垸村的老人依靠自己的力量,在服务经济发展的同时,每年给每个老人发数百元“红包”,将来还会变成数千元的“红包”。全国的老人都能有“红包”过年该多好啊!
假如中央给全国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每人每年发4000元养老金,估计中央财政每年需要支出8000亿元,加上运行成本,不会少于9000亿。这个难度可想而知。但如果优先向农民开放农村金融,村村都建立和王垸村养老基金会类似的“草根金融”组织,国有农业银行贷给每个“草根金融”组织50万元左右的“公共股金”垫本,不仅可较好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而且可增加农民数千亿计的金融收益(基本上可以解决农民养老问题),还可以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和幸福感。给点权,就有这么大的好处,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