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地法律网3月13日消息(通讯员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侯巍、中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耿卓报道)
由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南风窗》杂志社联合主办的珠江法学论坛――“中国农地制度改革研讨会”于2009年3月12日在广州隆重举行。因研究农地法律制度成就卓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陈小君教授应邀参加此次盛会。与会代表还有秦晖教授、党国英研究员、李昌平教授、谭玲大法官等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厦门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山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澳门大学、河北大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科研、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40余人。
各位专家从法学、社会学、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等角度对我国农地制度进行了理论和实证分析,并就我国农地流转、农地管理与乡村自治、农地改革的异域经验、农地改革在中国的未来等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研讨和交流,提出了进一步深化农地改革的思路和建议。
陈小君教授是我国最早采用社会实证和法律实证方法研究农地制度的民法专家,12日上午,她以“农地制度立法调研及其结论”为题进行主题发言。首先,陈教授强调“三农”问题归根结底是土地问题,是农民地权问题,农地立法应回归到法治社会下的还权于民。只有首先在法律意义上解放农民,才有可能逐步化解困扰农村经济发展的难题。接着,陈教授简要介绍了其多年从事的农地调研工作,其田野调查基本沿袭立法论及解释论的路径,调查范围广,调研手段深入:最近一次是对华中、华南、华东、西南、东北等10余个省市1800多名农民进行面对面调查,并对大量客观真实的第一手资料进行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交叉研究,形成调查报告,研究成果已被国务院法制办、农业部等立法和行政机关吸纳。陈教授认为,我国农地改革应以现实环境为背景,农村权利体系为奠基,农民权利实现为目标;农地改革应当遵循妥当务实、以人为本、还权于民、尊重农民意愿和致力于农村制度的整体性思考等指导思想。围绕农地立法建构的价值目标和功能模式、农地权利体系、权利运作制度和权利救济机制等权利实现等问题展开论述。陈教授高屋建瓴、视野开阔、观点鲜明、见解精辟,引起与会专家的高度评价和会议的强烈共鸣。12日下午,陈教授还就“农地流转的法律视角”的沙龙进行了精彩评议。
陈小君教授发言
与会人员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