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法律网编者】苏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会4月14日在常熟召开,总结交流各地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土地确权工作任务。按照苏州市确定的目标,2016年全市95%以上村要完成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50%以上村通过验收。苏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朱民,副市长陆留生出席会议。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举措。中央和省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主要思路是“确权、赋能、搞活”,土地确权是第一步,主要目的是把家底摸清、明晰产权,接下来还要围绕赋能和搞活开展一系列改革。我市于2014年9月全面启动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应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42个镇、643个村已全部开展了此项工作。其中,已完成权属调查任务的村408个,占比为63.5%;已完成审核公示的村298个,占比为46.4%;已完成完善合同的村238个,占比为37%;已完成建立登记簿的村223个,占比为34.7%;已完成数据入库的村108个,占比为16.8%。全市累计清理土地承包档案3.37万份,调查承包家庭资料43.92万户,完善土地承包合同11.54万份,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10.06万份,完成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归档2.38万份。
据了解,按照《苏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根据苏州各地农村实际,我市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已经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并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可以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二是已经实行集中型规模经营但尚未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可以实行确权确利不确地;三是对土地仍由农户自己耕种,地块位置明晰,矛盾争议较小的,采取确权确地的方式,明确农户地块四至。目前我市采用的确权方式中,确权确地的占13%,确权确股的占11%,确权确利的占76%。
今年年初,省委、省政府提出“2016年全省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8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登记发证、50%以上的行政村通过验收”的任务要求,市委、市政府也作出了“2016年全市总体完成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整体部署,按照任务分解,全市95%以上村要完成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50%以上村通过验收。
朱民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全力以赴推进土地确权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为不断开创城乡发展一体化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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