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土地法制研究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传媒观察

热点时评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时评 >> 传媒观察 >> 正文

政府储备土地需要身份
2015-05-15 23:33:49 本文共阅读:[]


    【农地法律网编者按】  政府为明确产权亦应采取恰当手段,适时创新,高平市的做法就很值得借鉴,即为后期土地供应提供良好用地环境,也可避免二次补偿。

    人民网晋城5月15日电 为加大对政府储备土地的保护力度,近日,高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在位于该市康乐东街与神农南路交叉口东南角的政府储备土地上设立了4块宣传牌,为该地块量身定制了“身份证”。

  宣传牌上标明了地块所处位置和范围,明令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和侵占、破坏政府储备土地,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

  此举既明晰了政府储备土地的产权,为后期土地供应提供了良好的用地环境,又可有效避免产生二次补偿,是该市积极探索储备土地管理模式的新举措。

    中国农地法律网

关闭

CopyRight©2016 illss.gdufs.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国土地法制研究网
"本网站为纯公益性学术网站,无任何商业目的。因部分文章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邮或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