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多地出现土地流转“毁约弃耕”现象,这一现象是近年来资本下乡“有实力争地、没能力种田”所致。土地流转涉及各方利益,主要利益方在社会资源控制方面的强弱态势差异,以及针对土地流转的风险预警机制和利益保障机制尚不够完善,为资本下乡“有实力争地,没能力种田”背后的“毁约弃耕”埋下了伏笔。
土地流转者单方面毁约甚至“跑路”,地租难以兑现,退回的土地地界匿迹,机井、管道严重损坏,错过农时出现耕地撂荒……近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在河北省邢台、邯郸等地采访发现,多地出现土地流转“毁约弃耕”现象。有专家指出,如今高发的“毁约弃耕”现象,正是近年来资本下乡“有实力争地、没能力种田”所致。
去年刚刚和农民签订5年、10年的包地合同,土地流转者今年就单方面毁约,资本下乡给土地流转带来的各种冲击开始显现。面对农户的指责,某蔬菜种植合作社负责人甚至表示“你们可以到法院告我,告得越狠越好”。下乡资本当初承包土地时的雄心勃勃,与当下“毁约弃耕”的底线全失,着实是截然不同的两张面孔。
2014年11月《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发布,资本下乡种地进入明显的加速期。应该看到,该《意见》基于“三农”问题实际,将土地流转问题放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宏大框架下,对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动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引导意义。然而,由于土地流转涉及各方利益,主要利益方在社会资源控制方面的强弱态势差异,以及针对土地流转的风险预警机制和利益保障机制尚不够完善,为资本下乡“有实力争地,没能力种田”背后的“毁约弃耕”埋下了伏笔。
资本下乡种地的目的不是扶贫济困,而是为了谋取利益。以合法方式谋取合法利益不仅无可厚非,而且应该予以鼓励。但我们也注意到,土地流转不仅给资本控制土地这种特殊资源提供了机会,而且在客观上呈现出光怪陆离、泥沙俱下的现象。一些下乡资本对农业基本属性、农业投资复杂性、长期性和风险性缺乏理性认知,加剧了资本下乡种地的风险。这种风险不只是针对下乡资本而言,那些流出土地的农户也会被迫承担。
去年“包”今年“甩”,土地流转如坐“过山车”,“毁约弃耕”暴露出资本下乡盲动症。一些地方对资本下乡“拿地”没有设立上限,此中风险是否可控?有些地方政府对资本直接从农户手中流转大量土地“不知情、不过问”,如此放任态度是否合适?业内学者指出资本下乡面临非粮化比例高、种田成功例子少、资本和农民争地三大难题,是否击中了资本下乡的软肋?三大难题对于促进土地流转健康发展、保护土地流转各方合法权益是否具有警示意义?在资本下乡种地的过程中,相关的风险预警、危机防控是否健全并能充分发挥作用?面对单方面“毁约弃耕”造成的巨大资源浪费以及农户合法权益受损,农户应该到哪里去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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