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地法律网编者按】 近年来,武汉市正在探索一条以土地集中整治来“挖掘”农地生产潜力、提升农地生产力的新路。这里以武汉两个有代表性的土地整治项目为例,探索该城市土地整治工作的大体思路和基本做法,以期为农村生产关系的适当调整,农地生产力的提高带来思考与启发。
作为中部地区最大的城市,素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湖北省武汉市不仅综合经济实力居于中部城市之首,其城镇化发展程度也位居全国前列。由于辖区内已不再设县,只有仅有的几个郊区还保有农田,农业经济对全市经济的贡献占比自然不高。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座城市不再重视农业经济的发展。记者最近在这里采访时发现,近年来,武汉市正在探索一条以土地集中整治来“挖掘”农地生产潜力、提升农地生产力的新路。
这里,记者撷取了武汉两个有代表性的土地整治项目,以此为“样本”,可以看出该市土地整治工作的大体思路和基本做法。
蔡甸永安街:政府全面组织,民企专项经营
在武汉市的新城区蔡甸区,一项启动于2009年、涉及面积4.6万亩、投资达1.1亿元的土地整治项目日前已全面通过省、市两级国土部门的验收。这是蔡甸区有史以来投资最大的土地整治项目,整治范围涉及侏儒街和永安街的25个行政村、近4万农民。
蔡甸区国土规划局副局长陈祖明告诉记者,区政府专门成立了土地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组织了专班人马,就项目选址、规划设计等问题多方征求意见。为了充分尊重当地农民的意愿,区政府决定在农民承包地不实行统一流转的前提下、通过适当调整承包地位置的方式,分片开展农田整治。为了不影响农民现有的种植与收获,整个项目共分成17个标段,分别招标,利用不同作物的种植间隙分头开展施工整治。为了保证整治工程质量,区、街和村三级都成立了相应的管理小组,每个标段工程严格招标、全程监管,保证了一次性通过验收。
但是,整治后的农地如果没有现代生产和经营模式,土地整治的综合效应就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如果农地没有实行统一流转,整治后的土地依然会按“一家一户”承包地的模式回到农户小块耕作的状态,不利于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的推行。对此,陈祖明告诉记者,区里采取了两个办法来解决这一问题:一是农户愿意流转承包地的,由政府组织、村委会协调,通过调整、置换承包田的方式将“流转地”集中连片,招标给大型农业公司进行规模种植和经营;二是不愿意流转承包地的,由村里协调,帮助相邻农户自愿组成小型合作社,解决机械化种植问题。
永安街有4个村的5000亩农地就是采用的前一种模式,统一流转给武汉广地农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这片农地的原承包者同时进入公司从事机械化种植等工作。公司承租这片农地20年的种植经营权,并以平均每亩350元的标准追加投资,建起蔬菜大棚、温室、冷库等相应设施,建成了“永安基地”,种植的蔬菜直接用集装箱运往广东和香港等地销售。广地公司驻“永安基地”的负责人谢进财对记者这样描述这里土地整治后的效应:“这片地原来高低不平,有些地块落差达1米多,公司看了后不敢租。土地整治后,平整连片了,相应的机耕、排灌设施等也修建齐备了,现代化作业的条件都具备了,我们才有信心承租这块地搞现代化种植和经营。现在每亩地的年利润超过1万元。”
江夏大路村:民企全程参与,“整治”效益凸显
位于武汉市郊的江夏区法泗镇是一个地域相对偏远、经济基础十分薄弱的农业镇,由于地处丘陵、岗坡,种植条件较差,生产效益不佳,是当地人眼中的穷镇。近年来集中开展的农村土地整治改变了人们对这个乡镇的旧有印象,其中,由民企参与土地整治的大路村变化尤甚。
2009年,法泗镇大路村村委会联合武汉银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开始共同实施怡山湾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过3年的土地综合整治,大路村村民迁进了新的居民小区,迁村腾地后复垦出来的土地与原有的农地连片整治,全部成为高标准建设的高产农田。
而享受了现代生产条件、全新村容村貌和丰厚生产收益的大路村村民们,则将带来这些变化的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者――武汉银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涛推上了村主任的位置。这位在大路村上任不久的民企老总告诉记者,大路村全村1000人,原来的承包地面积为1750亩,宅基地面积不到500亩,其他全为“四荒”地。即使是耕地,也多因地处丘陵、岗坡地带,很难耕种。村民当时的心愿很简单,“有路走,不用耕牛,不用肩挑”。3年后的现在,新的村主任胡涛将村民的这个心愿升级为“农业生产机械化、农村住房城市化、农村环境生态化”。胡涛说,是3年来的土地整治,让他基本实现了这个心愿。
总体上看,这一心愿在以下三大变化中得以体现:
其一,耕地面积增加与产量提高同步进行。
通过迁村腾地、开发整理荒坡地,怡山湾项目区可耕面积由2124亩增加到4763亩,增幅达124%;人均可耕面积由1.75亩提高到3.93亩,增幅达125%;通过土地整治、完善农业基础设施,铺设沼液管道,依托银河公司年出栏5万头生猪养殖基地,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原来“靠天收”的低产田全部被改造成“旱能灌、涝能排、路能通、货能出、机能耕、田能肥、产能增”的高产农田,整治后的耕地亩均年利润由原来的不足400元提高到2000多元。
其二,多渠道增收让村民过上了富裕生活。
村民的收入来自5部分:一是高效农业种植收入。银河公司通过劳资合作,把整理后的土地承包给农民种植经营,合作种植莲、藕、菜。公司提供种苗、水、肥、技术指导,负责统一销售,农民只负责投工投劳,前三年收益全部归农民,3年以后的收益按三七分成(农民得七成,公司得三成)。二是产业化经营收入。公司办了一家大型养猪场,鼓励农民参股分红,每1万元为1股,农民每入1股,公司配送1份干股,每户最多能入5股。若猪场年度盈利,保证入股农户分红上不封顶;若猪场年度亏损,入股农户本金不减少,农户没有风险。根据生猪市场行情涨跌周期规律,公司保证入股农户在一个周期(约3至4年)收回成本,目前农民入股金已达230万元。三是打工收入。仅猪场就招用村民100人,包吃包住,人均年收入1.5万元以上。此外,招商引资入驻的服装加工厂,吸收周边妇女就业50人,人均年收入3万元以上;社区内餐饮、超市、保洁等服务业也吸收了部分农民就业,人均年收入1.2万元以上。四是租金收入。村民的承包地如果流转给公司统一整治、经营,加上整理宅基地复耕的土地在内,人均每年可获租金2358元。五是国家补贴收入。公司租赁农民土地后,国家给予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政策性补贴仍由村民领取。5项收入加起来,当地村民人均年收入由不足3000元增加到1.5万元,提高了4倍多!
其三,环境和面貌的改善提速了城镇化进程。
在“农民自愿流转”的前提下,由银河公司全额垫资,对原来的宅基地进行全面整治。新的村民小区建成后,户均面积为150平方米,每户村民出5万元就可入住(可用土地流转费支付)。新居住小区不仅各项基础设施齐全,还配建了购物中心、餐饮娱乐、卫生教育、安全保卫、文化中心、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比较独特的是,每个农户家里都免费安装了沼气灶和太阳能热水器。这是因为,村民入股的养猪场年出栏5万头生猪,每天约产生150吨猪粪水,有“变废为宝”的条件。猪场为此专门建了一座600立方米的中温发酵池和7000立方米的沼气池,每天产生的沼气一部分作为生产用气,用于猪舍保温;一部分作为生活用气,通过专用管道输送到各家各户。此外,通过发酵池产生的沼液则取代化肥,通过土地整治后铺设的田中管网,直接输送到农田中,既肥沃了土壤,又保证了农作物的天然养分。
土地整治让综合实力原本排名法泗镇倒数第一的大路村在短短3年内就一跃成为全镇的领头村。
从根本上发展农村经济,改变农村面貌,缩小城乡差距
蔡甸区和江夏区这两个土地整治项目的运作方式,从一个侧面展现了武汉市近年来加强土地整治工作的基本思路:在增加耕地的基础上,提高土地的生产力,由此从根本上发展农村经济,改变农村面貌,缩小城乡差距。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提供的一组数据可以部分显示武汉自2009年以来的土地整治成果:截至2012年9月,全市累计立项的高产农田建设项目47个,建设规模共约66.97万亩,投资规模约11.93亿元。其中已验收项目21个,加上正在实施的项目等,共预计可净增耕地面积1.7万亩。
以土地整治为核心内容的高产农田建设,在增加武汉市耕地面积的同时,也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垦殖率。据抽样调查,武汉市已完成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率由整治前的83%提高到93%,提高了10个百分点,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土地垦殖率由62%提高到整理后的75%,提高了13个百分点;亩均单产提高了50公斤左右。
土地生产力的大幅提高对生产关系的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在整治后的高标准农田上推动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进程,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武汉市从2009年起开始将高产农田建设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证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的前提下,在高产农田项目区内积极推行“公司+农户”和“运销大户+农户”等经营模式,加快了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发展格局的形成。
生产关系的适当调整,促进了整治后农地的生产力的提高,同时也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整治区域内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缩小了城乡差别,展现了新农村的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