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土地法制研究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传媒观察

热点时评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时评 >> 传媒观察 >> 正文

1.2亿元,广州投专项资金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
2012-06-02 09:55:51 本文共阅读:[]


《农地法律网编者按》:登记制度是不动产确权的法定方式。登记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合理,关系到不动产市场的交易安全,关系到百姓的平和稳定。因此,在贯彻国家法律的同时,一定要重视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建设。

529,广东省广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开展广州市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的通告》,并投入1.2亿元,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登记。

《通告》分别规定了登记对象、职责划分、登记期限、各区(县级市)收件地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提交材料、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提交材料、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提交材料、公告程序、本通告的生效日及有效期等;明确了本次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的对象是依法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以及依法使用宅基地的农村村民。未经依法办理用地报批和房屋报建的不予办理登记。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要求,各区(县级市)政府是集体土地登记发证的第一责任主体,是负责组织村集体进行权属界线指界核界的实施主体。下一步,该局将以集体土地总登记通告发布为契机,加强政策和业务指引,指导各区、县级市加快推进土地权属界线调查工作,组织对全市农村土地调查成果进行监理和自检,多渠道、多样化地开展宣传和发动,为全市建立健全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关闭

CopyRight©2016 illss.gdufs.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国土地法制研究网
"本网站为纯公益性学术网站,无任何商业目的。因部分文章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邮或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