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苏北,与山东毗邻的东海县,耕地分布零散,丘陵面积较多,难以实现规模经营,土地产出效益不高。近年来,该县以土地入股等形式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探索成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促进农业产业化,为农民增收开辟了一条有效途径。
“土地流转,如果只是单纯的出租,除了租金,农民很难享受到土地增值带来的效益,而以土地入股,农民不仅可以享受‘保底收益’,还可通过分红的方式享受土地增值的效益。同时,土地股份合作制能够集中土地资源,促进农业产业化,带动群众就业,提高城市化水平,实现农民向市民的转变。”东海县委书记关永健介绍说。
为了促进土地股份合作社建立,东海县委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县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出台《关于扶持土地流转的实施办法》,拿出300万元用于合作社的发展,对符合标准的土地股份合作社,经验收审定后,新流转土地每亩补贴100元,对于流转期限较长的,实行流转收益分年段递增。在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建立过程中,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因地制宜采用“固定回报、保底分配加浮动分红、按实际收益按股分红”等入股形式,把选择权交给群众,调动群众参与入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截止目前,全县已建立驼峰八湖生态农业、山左口左庄花卉、桃林七埝晚秋黄梨、石湖水库肉牛养殖等40多家土地股份合作社,流转土地5万多亩。
该县为保障合作社健康发展,着力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依托土地管理部门,初步建立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形成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的服务体系。“如果辖区内有人想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他可以到村(居)委会打报告,然后村(居)委会上报给我们,我们就会建立起土地流转登记台账,从而跟踪做好服务。”驼峰土地流转中心主任邱云告诉记者。目前,全县23个乡镇全部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形成土地流转服务“1+23”格局。
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建立,将一部分农民从小规模种植中解放出来,整合了土地资源,奠定农业产业化的坚实基础,有效缓解了土地制约难题,助推了全民创业,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今年,我从土地股份合作社租了50亩土地,投资了25万元,新上了65个花卉大棚,提供了62个就业岗位”,一直计划扩大规模做大产业的山左口乡花农赵成峦,在土地合作社的支持下,如愿拿到了土地。石榴镇西榴村农民李红喜乐滋滋地给我们算了这样一笔明细帐:“我家2.8亩土地入了股,年底可获土地租金1960元,浮动分红估计至少还能有900多元,并且两口人在农业园区找到了工作岗位,还可拿到工资2万元,而原来仅靠种地每亩最多收入也就是900元,这样算下来,我们家一年可净增收入近2万元。真可谓‘一举三得’!”
通过政策引导、宣传发动,农民参与土地入股的积极性高涨,已有2.6万农户入了社。全县依托土地股份合作社,已建成双店、桃林、李埝林场等草莓、葡萄特色农业园区26个,新上项目4520个,5万农民实现家门口就业,预计人均增收在12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