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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首例集体土地房屋抵押贷款业务试点成效明显
2010-08-25 22:34:11 本文共阅读:[]


 “死钱”变现促“双赢”  “这两年,眼瞅着有好买卖就是没钱做,感觉浑身有劲使不出来,真是急死人。当我得知能用自己的房屋抵押贷款时,可真是吃了定心丸。这不,我刚用自家冷藏加工厂的办公楼作抵押,从邮储银行拿到了额度30万元的贷款证,总算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山东省莱芜市大王庄镇杨家庄,正在冷库里收拾大蒜的村民王亮长乐呵呵地说。  在山东,用集体土地房屋做抵押办理贷款还是一件新鲜事。  贷款困难愁煞人  从事姜、蒜储藏加工生意的王亮长,这几年生意规模不断扩大,也有了一点积累,拥有一幢440多平方米的小办公楼和7间冷库,但姜蒜等农产品储存加工周期性强,资金需求量大,只有靠银行贷款解决周转困难。  然而,向银行贷款往往需要相应的抵押担保,由于缺乏可供抵押的资产,王亮长贷款要么找公务员担保,要么联合几户村民“互联互保”,利息高不说,贷款门路也窄。2009年下半年,姜蒜生意非常火爆,但由于生意亏本,他跑了几家银行都贷不出款来,送上门的生意却因没钱给耽误了。  “那时真是急得直跺脚,可一点办法也没有”,一提起这事,王亮长还是心有余悸,“干冷藏这行,一方面像样的固定资产很少,银行看不上眼;另一方面,我们虽然有冷库、有办公楼,但土地所有权却是集体的,银行没法贷”,对于银行贷款难,他表示理解。  长期以来,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企业厂房、农村宅基地房屋、农村集中居住区房屋和农村临街商住房等集体土地房屋,在此之前虽是财产,却因是集体土地而成为了“死钱”,无法变现,也无法作为抵押物获得银行贷款。房屋所有权人要想贷款,仍须担保或通过熟人找其他方式解决。由于缺乏有效的抵押物,获得银行融资的难度非常大,常常因为贷款申请时间长,拖不起而作罢。  多方联动解民忧  据了解,为帮助拓宽农户融资渠道,充分发挥金融业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支持作用,近年来,莱芜市以开展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点为契机,积极推动农村资产资本化,先后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等文件,积极支持农村产权流转,多方联动破解农户融资难。  市政府相关政策的出台,得到了人行莱芜市中支的积极响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2009年初,该中支制定实施了《关于深化金融服务创新统筹城乡金融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在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基础上,积极探索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指导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土地使用权抵押、农村住房抵押、林权质押贷款等业务,切实发挥好金融业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支持作用。”同时要求,各银行业机构要积极帮助拓宽农民融资渠道,增加信贷支农力度。  在人行莱芜市中支积极支持下,莱芜市房管局与市农村信用联社联合出台了《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按此办法,依法登记的集体土地房屋可以作为抵押,直接向有关银行贷款,并可由银行按照“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发放贷款证等。  苦于自有资金不足且无有效抵押物的王亮长,听说《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明确了农民凭自己的房产也可办理贷款的相关政策后,异常兴奋。他马上找来文件仔细琢磨了好几遍,认为自己的条件完全符合规定,于是就向邮政储蓄银行莱芜市分行提出了贷款申请。在该行帮助下,王亮长顺利完成了房产评估、抵押等手续,并很快获得了30万元的贷款支持。  金融创新促双赢  “我们个体户用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做抵押就能贷款,这下可好了”,坐在冷库前的石阶上,王亮长难掩心中的喜悦。据了解,该项贷款业务的成功推出,使得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和城市住房一样具有了贷款抵押资格,农村住房自此由财产变成了资产,“死钱”变成了“活钱”,有效缓解了广大中小经营商户贷款抵押物不足的难题,受到了广大中小经营商户的热烈欢迎。  2009年9月份,首笔贷款发放至今,莱芜市银行机构已累计发放集体土地房屋抵押贷款330万元,成为缓解当地农户贷款难的一个有效途径。在集体土地房屋抵押贷款的示范效应下,莱芜市中小经营商户申请房屋登记的积极性空前提高。  截至目前,莱芜市已颁发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844户,占应发证户数的45.3%。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房屋登记发证与集体土地房屋抵押贷款的“双促”效应正在形成。  对于集体土地房屋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办,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随着当前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和生活水平提高,农民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固步自封、因循守旧,以没有业务先例为由将农民拒之门外,难以有效满足农村领域的金融需求,统筹城乡发展步伐势必延缓。此次莱芜市在山东省内首家推出集体土地房屋抵押贷款业务,对于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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