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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全面启动农村妇女小额贷款
2010-08-27 00:00:43 本文共阅读:[]


   黑龙江日报讯(记者 姚建平)为扶持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帮助她们破解在创业发展中遇到的资金瓶颈问题,齐齐哈尔市全面启动农村妇女小额贷款工作。     据介绍,农村妇女小额贷款对象包括:持有齐齐哈尔市农村户口,年龄满20周岁至50周岁,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等微利经营项目的农村妇女。贷款期限为两年,贷款额度一般控制在2万~3万元,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经金融机构认可后可将人均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万元。     根据实际情况,这个市将农村妇女小额贷款担保方式分为四种:一是具备担保条件的农村妇女以自主担保为主,可采取五户联保、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村妇女”签订的订单贷款、公务员担保、企事业单位有稳定收入的人员担保以及由县乡村三级政府干部对本县乡村妇女创业就业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银行认可的形式进行担保;二是市、县(区)级政府向金融部门注入一定比例的风险抵押金,作为对第一种方式的补充,进行担保运作;三是市城投公司和市妇联联合成立担保公司,由市财政及城投公司共同注入资本金,按公司制运作;四是县级政府创造的其他可行的担保方式。各县(市)、区可根据财力情况,设立担保金和风险抵押金,参考额度以100万元为基础。(实习编辑:代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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