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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促成土地流转合作社
2010-07-20 09:30:47 本文共阅读:[]



  2008年,甘肃、四川、山东等省,出现了一种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合作社,为实现农村土地的有效流转,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通过近两年的努力,土地流转合作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全国大部分村庄在土地规模化流转的达成、农民生产与生活的保障、合作社的运转等很多层面上存在着问题。于此,河南省田种湾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在解决这些问题上的经验值得借鉴。
  田种湾村的基本情况
  田种湾村位于河南省新密市西北25公里处的尖山管委会中部。该村是革命老区,一直是省级贫困村,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89亩,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产量均为600斤/亩左右,由于基础设施较差,如遇天灾则会颗粒无收。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800多元,大部分村民都外出务工。鉴于这种情况,2007年,该村11户农户由村委牵头把20多亩耕地出租给种菜大户,租赁价格为每亩700元/年。当时大部分农户还不敢流转,因为土地仍然在解决吃饭问题上发挥着重大作用,一但流转出去他们担心无任何保障会影响生存安全。2008年适逢旱灾,农民的玉米几乎面临着颗粒无收的局面,村委把玉米地作为新增流转地,扩大蔬菜种植规模,于是村委给农户做工作,将租赁面积扩大到120亩,规划为3个蔬菜种植区,同时将租赁费改为350元/季,租赁期为6-10个月,农户的收益得到极大提高,同时租赁期较短,农户也放心。为了进一步扩大土地流转面积,蔬菜种植户在市农业局和村委的引导下,按照“民管、民办、民受益”的办社原则,成立了“新密市伏羲山合作社”,土地流转面积达到560亩。
  土地流转合作社何以可能?
  田种湾村的情况虽然有些特殊,但仍是大部分村庄面临的共同问题。取消农业税后,对于广袤的乡村社会来说,农田基础设施的投入明显不足,农业生产面临的困境日益严峻,而农民知道土地产出已经难以提高,也普遍有合作意愿,但是合作面临着利益分配、生活保障等一系列难以解决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单纯依靠国家的微弱投入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从更为根本层面来看,积极发现介入力量引导农民合作成为关键。
  田种湾村能够引导农民合作的主导力量是村两委,村两委成员都是村里的积极分子和能人,他们上任后提出了“做好一个带头人、建立一个好的领导集体、发展一个好的产业、建设一套好的制度和设计一个好的发展规划”这样一个治理体系。村委积极通过关系寻找村民致富的项目,2007年与市蔬菜研究所及农业局合作,通过农业局的指导,认为村庄由于地势较高可以种植反季节蔬菜,同时,6月份小麦收割后开始种植蔬菜,10月蔬菜收割完毕后把耕地交付农户用于小麦种植。于是2008年,村委鼓励村民把土地流转给种田能手,并引导成立了土地流转合作社,这样农户不仅可以保证小麦的耕种,而且每亩土地每年还可以获得700元的租金。当前虽然全国农村合作社较多,但是成功的较少。和一些合作社不同的是田种湾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的成功经营,除了依据当地的实际状况外,有一个强有力的村集体组织的引导,由于村委成员也是合作社的内部人员,村集体组织在其中的协调,化解了合作社成立后土地规模化经营面临的诸多风险。 
 
土地流转合作社如何可为?
  由于土地的合理流转以及合作社的存在,可以保障土地流转租金的交付,并且合作社随时根据土地收益提高租金,使得劳动力可以安心在外务工。同时,全村的老年人也可以在菜地务工,月收入可达400元。土地合作社的成立很好地解决了乡村闲散的劳动力问题,同时合作社也提供乡村一些基础设施的建设,使得靠天吃饭的农业生产逐步改善,农民的生产热情得到提高,农民逐步感受到合作经营的优势。
  在与市场打交道的问题上,合作社基本上承担了所有问题。由于一些村委成员也是合作社创立者,他们积极推动农户土地经营与合作社的良性运转。合作社统一供种、统一供肥、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包装、统一销售,定出最低收购价格,保证群众的最低收益。在流通、销售方面,合作社协商集体购买运输设备,用于外销,同时与地方市场、超市等签订直供协议,保证蔬菜的顺利销售。在合作社的积极推动下,不仅提高了收益,也解决很多人的就业问题。
  同时合作社的一些集体资金用于乡村文化建设,成立农村文化活动中心,在节庆日开展一系列的文化活动,使得村里的闲人少了,赌博之风日渐式微,促进了乡风和谐文明。
  田种湾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的启示
  一是要增强村集体的力量。取消农业税后村集体的力量日渐式微,乡村一级的治理能力日渐弱化,农村发展的基层依靠力量逐渐消失,这导致农民增收难、公共品短缺等一些问题。但是田种湾村由于村两委都是村庄能人,而且热衷于村庄建设,他们有能力推动农民合作,保障农民的利益,并且通过各种网络关系维持推动合作社活动的开展,实现了合作社的良性运转。因此,解决农民合作困难的根源性问题就是要增强村集体的力量,保障村两委能够代表村民的利益进而推动农民达成合作意愿。
  二是要解决农民的基本生存安全。在广大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健全,决定了农民不愿轻易离开土地,相当一部分农民在经商务工后,仍然把承包地看成是“活命田”和就业“保险田”。但是田种湾村通过季节性的返还农民种植农作物,解决了农民吃饭的问题,缓解了基本的生存性担忧,同时合作社根据土地的收益可以协助增加土地租金,使以前收不抵支的局面得以彻底改变。
  三是注重农民的文化精神生活。土地流转出去后,剩余劳动力基本外出务工,农民田间地头的情感交流少了,同时村庄的文化生活极度匮乏,田间地头闲谈的村民少了,村庄外部的传统公共活动基本不存在,取而代之年轻人打麻将、买码等赌博性活动多了起来,老年人信仰基督教等宗教活动的多了,在很多村庄都发现这种问题。这虽然不是土地流转的直接后果,但是土地流转合作社的成立一定要主要防止这些问题的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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