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13 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发布。通知要求,力争到2012 年底把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做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
《通知》明确规定, 实行凭证管地用地制度,要求凡被征收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在办理征地手续之前,必须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做到产权明晰、四至清楚、没有纠纷。
《通知》强调,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农村土地整治、农用地流转、土地征收等各项重点工作挂钩。凡是到2012 年年底未按时完成工作的,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
专家点评
土地是农民
最重要的财产。毫无疑问,土地证也应当是农民最重要的权利凭证之一。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广大农村土地的发证率并不高,这显然不适应当前对农民土地权利保护的需要。《通知》指出了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大意义,即“三个需要”,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观需要,是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通知最引人关注的是,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农村土地整治、农用地流转、土地征收等各项重点工作挂钩。
严禁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兴建公租房
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措施,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及时供应。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严禁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兴建公共租赁住房,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建设行为,严格规范距城镇较远、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工矿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兴建保障性住房行为,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土地供应、使用秩序。
专家点评
“ 小产权房” 的问题还没解决, 市场上又出现了新问题。国土资源部下发的通知,针对的正是目前一些地方在落实2011 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任务时出现的新情况―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和企业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等倾向性问题。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严格依法依规供地,维持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据称,国土资源部将以保障房供地为重点开展抽查,并考核各地落实情况。通知对于已查清是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小产权房”的,
要求一律停建停售并依法依规分类调查处理,还要求各地进一步强化土地执法监管措施,有效预防和杜绝借新农村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小产权房”的行为,再次表明了对“小产权房”的态度。
国土部: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
日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下发,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指出,征地中拆迁农民房屋要给予合理补偿,并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农户生产生活用房问题。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征地前及时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政策征求群众意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同时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通知强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应急预案,对征地拆迁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妥善解决,防止简单粗暴压制群众,引发恶性和群体性事件发生。要积极探索创新土地征收拆迁中化解不同意见的途径,改进工作。
专家点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实施后,无论是决策层还是理论界都很乐观,评论界还大加赞扬这是一部“ 良法”, 以为困扰多年的强制拆迁、暴力拆迁问题终于解决了。但各界似乎高估了法律在中国现阶段的作用。在快速工业化、城镇化的大背景下,体制、机制不改,有时法律也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条例实施不久,关于各地强拆甚至引发新的群体性事件的报道就接踵而来。决策层对此高度关注,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发出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
坚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等规定,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的紧急通知,是对国务院要求的响应。
上海严控“偷面积”
《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送审稿)》明确,多、高层住宅的建筑层高不超过3.6 米,商业、办公建筑层高不超过4.5 米,层高超出上述规定的,按每2.8 米为一层、余数进一的方法折算该层建筑面积,并按折算的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这是针对目前开发商利用层高规定的漏洞,对建筑空间进行插层利用并作为销售卖点,逃避建筑面积和容积率计算做出的规定。
新规对地下室、阳台、飘窗等极有可能产生“偷面积”行为的房屋结构、部位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规则,都作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其中,单套住宅中第二个或两个以上阳台应按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
专家点评
中国的房地产界总是会出现“新生事物”,“偷面积”大概也可算做一例。有统计称,目前上海在售的项目中,约有一半以上有附赠面积。按照规定,阳台、飘窗、设备层等开发商热衷“赠送”的面积,在以后的商品房销售中或将不再是免费午餐,面积再也不好“偷”了。
上海的管理一直以精细而著称,这次对建筑面积计算方法的更新,无疑属于非常精细的范畴。笔者不解的是,如此精细管理,究竟针对何方神圣?让老百姓买不起、本来已经很小的面积再小些,还是为了从开发商那里再多收些钱,或者让开发商可以因为面积增多再多卖些钱?其实,对于所谓的“偷面积”没有必要大惊小怪,政府管理不应当也不可能覆盖到社会的所有细节,即使西方的市场经济国家也不例外。我们的房地产市场,不是还有更多比“偷面积”还重要的事情正在等待解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