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经体系是贯彻执行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的重要环节,是农经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近些年来,各级农经部门立足于做好新形势下的农经工作,切实强化职能履行,积极推进法制建设,努力创新工作机制,农经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农村对农经体系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乡镇一级力量比较薄弱,事业单位改革需要深化,工作保障水平有待提高,开拓创新意识有待增强。在这一背景下,近日出台的《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对于加强农经体系建设,为农经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农经体系建设,要以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推动农经体系不断巩固和发展。推进农经体系建设,不能就体系谈体系,要围绕工作抓体系,抓好体系促工作。各地的经验证明,只有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改革创新、积极作为,不断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体系建设中遇到的职能、机构、人员编制乃至工作手段等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当前,要抓住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机制、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的有利时机,以开拓进取的精神,攻坚克难的勇气,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现农经体系的巩固和发展。
加强农经体系建设,要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紧密结合,重点强化基层农经体系。当前,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正在深入推进,给基层农经体系建设既带来了机遇又提出了挑战。《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农村经营管理系统不再列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将农村经营管理职能列入政府职责,为强化基层农经体系建设提供了条件,创造了机遇。乡镇农经机构处在农经工作的最前沿,是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的关键环节,是整个农经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要按照国务院提出的确保履行好职能的要求,全面落实乡镇农经职能,明确承担机构和人员,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农经工作有效开展。对于乡镇单独设置农经机构的,要积极争取行政职能委托,这是应大力支持和倡导的机构设置模式;对于实行综合设置机构的,要落实农经职能,明确岗位职责;对于没有设立农经机构的,要尽快落实承担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各地农经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乡镇农经工作力量得到加强,不被削弱。县及县以上农经事业单位面临着参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问题。各级农经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前谋划,早作打算,争取主动。
农经体系建设,事关农经事业发展全局,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大局,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意义十分重大。各级农经部门要共同努力,扎实推进农经体系建设,促进农经事业科学发展,为农村改革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