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员党国英同志,好像有些心急火燎的样子,他援引新华社等媒体的报道,说,农民土地权益尚未得到有效保护,低价征收征用农民土地、补偿不到位等问题较突出,征地纠纷频繁发生,安徽一对农民夫妻因土地利益受侵害相约上吊差点走上绝路。于是,在这个媒体报道的背景下,党国英同志写了一篇只争朝夕的文章,叫做《“永包制”:深化农村土地改革不宜拖延》。
不言而喻,媒体上的那些关于农民利益被侵害的报道,谁读了都会很揪心,也都希望这些问题能够得到“不宜拖延”的解决。比如,农民的土地权益被侵犯了怎么办?我们就希望物权法立即来对侵犯者作出严厉的惩罚;农民的土地被地方政府低价征收征用了怎么办?我们就希望中央政府立刻来摘了地方政府官员的乌纱帽并还农民一个合理的价格。
具体拿党国英同志来说,一提到农民的土地权益被侵犯,他的头脑中第一个联想到的东西就是物权法。只是,他并不像我们一样急于让物权法出来维护农民的权益,而是挖空心思找些不相干的理由来避开物权法对农村集体土地这种共有产权的保护。他在文章中说,现在实行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类似于“物权法”中讲的“共有产权”,这种产权制度效率不高,而维护成本很高。为防止这种产权被强势人物掌控后变为寡头产权,一般需要一种民主制度来加以钳制,即使如此,低效率的弊端还是难以克服。
那么,请让我先叹息一声,唉,中国有这样的学者,你要不叹息都难。学者们关于集体产权下实行承包后的高效率的欢呼声曾经是那么的遮天蔽日,现在党氏却又来说什么这种产权制度效率不高了。农民的土地权益被侵犯了,这种火烧眉毛的事情,你避开物权法的适用不提,倒去扯什么用民主钳制集体产权制度的淡,农民还能不上吊吗?这究竟要安什么心啊,合着这物权法只在赦免富人们的“原罪”时才管用?
恶劣的,是党国英同志已经料到人们会有这样的质疑,但他却企图以搅浑水的办法来进行搪塞。他在文章中说,农民土地维权难啊,道理很简单,在农村目前这样一个环境下,只要讲土地是集体的,那么集体的“代表”即村干部就可能会行使自己的控制权。再如果土地很值钱(如城郊),掌控土地有很多油水可捞,有些干部们就可能侵害农民的土地权益。农民的土地承包权面对依靠组织资源而成立的集体所有权,显得十分脆弱。
可是在我看来,有人侵犯农民土地权益时,我们可以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来;有人侵犯农民土地承包权时,我们可以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来。有人逼迫农民上吊时,我们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农民的权益在违法行为面前显得十分脆弱,并不是因为农民的任何权益形式有问题,而是因为权势凌驾到了法律之上,是因为同一部法律在保护“原罪”时可以雷厉风行而到了保护农民权益的时候就扯民主的淡去了。
换一个说法,就算土地已经私有化了,当地方政府与开发商算计着农民个人土地的征用时,当村镇干部或者由于各种原因先期成为大地主的恶霸要捞弱势农民土地的油水时,如果依然是有法不依,农民的维权难道就不会显得十分脆弱了吗?难道法律不正是因为要阻止强者抢占弱者的利益才存在的吗?
我觉得,党国英同志完全可以从各个方面来探讨现有农村土地所有权形式的问题,党氏在他只争朝夕的文章中建议国家“宣布农民土地承包权永远不变了,承包权可以转让”,那也完全可以是他自己的一个充满心机的学术论题,但他不应该把有法不依造成农民权益受损、造成农民上吊的恶果转嫁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头上。防微杜渐,如果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的研究员们都染上了嫁祸于人的滑头习气,那么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领域里就很难出温家宝同志所期待的那种诚实研究的大师级人才了。
在党国英同志这篇文章的最后部分,对于“如果土地占有两极分化,产生了大量失地农民怎么办”这个问题,党氏说,“这种忧虑反映了某些人不懂土地历史,应该去学习思考”。
远的就算了,从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所推动的土地革命的起因来看,由于土地占有的两极分化,大量失地农民要么成为地主家吃猪狗饭的赤贫雇工,要么成为给地主交租交息受牛马累的佃农;流向城市的,儿童进丝厂浸泡灵巧稚嫩的小手,妇女到拿摩瘟的皮鞭下享受煎熬,男人们,或者到码头为洋人扛货,或者吃军饷被军阀用来充当炮灰。没有办法,只好起来革命将土地占有两极分化的旧制度给推翻了。
这些,我想不是党氏要我们去学习思考土地历史的目的。党氏说,“一些农民丧失了土地,进城又找不到工作怎么办?有这种担忧的人,可能没有‘新农村’的起码概念。如果一户农民靠几亩地来维持生活,还谈得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么?事实上,中国城市容纳劳动力的前景被大大低估了。如果调整劳资关系,实行积极的城市化政策,农民转业的速度远会比现在快得多”。
问题是,姑且认为党氏所说的劳资关系不是我们今天看到的那种矿主和农民工的关系,我们可以先把城市劳资关系设想得更为美好一些,可“被大大低估了”的中国城市容纳劳动力的“前景”到底还有多遥远呢?改革开放运动也搞了三十来年了,亿万农民工中又有几个转化成城市人口了?农民工一旦缺力少气了不是还得回到家乡去与土地相依为命么?
万一按照党氏“深化农村土地改革不宜拖延”的要求,致使土地占有两极分化,产生了大量失地农民,而那个远大“前景” 一时半会儿又实现不了时,农民工缺力少气后是不是就只好留在城市里吃霸王餐了?这时候就算你再三动员他们去学习和思考土地的历史,他们的肚子也会回答你还是吃霸王餐来得更实在、更及时。
显然,党国英同志的土地改革观,有些急火攻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