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刘铁柱(1977—),男,博士研究生,讲师,主要从事农村制度与组织研究;苑鹏(1962—),女,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农村制度与组织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016MZD023)。
本文原载于《农业现代化研究》2021年第1期,原题为,注释已略,如需引用请核对期刊原文;仅限学术交流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予以删除。原文责任编辑:童成立。
内容摘要: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活力,发挥集体经济的引领作用,对于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具有积极意义。但是,过去的集体化遭遇挫折,现在新形势下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又存在种种困难。因而,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过程中借鉴国外经验就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本文根据2017年对以色列的实地调研,并结合已有研究文献,在回顾基布兹制度特征和"私有化"改革的宏观背景基础上,围绕20世纪90年代以来基布兹的改革内容、路径和影响,分析了基布兹改革的实质。研究认为,基布兹改革的本质是在坚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通过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提高经营效率;通过大幅度缩小公共福利供给范围,降低组织运营成本。改革的目标是提高组织运行效率,而不是放弃集体所有制。同时,基布兹改革背后所蕴含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经验和教训值得反思和参考。对于当下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来说,其健康发展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成员的集体主义认同、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的独立性和集体经济组织体系的完整性。
关键词:基布兹集体经济组织改革运行效率成员权益
建立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利于培育现代化小农,夯实现代农业基础,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共同富裕。但是,我国过去农村集体化的道路并不顺畅,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发展瓶颈,同时又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对此,分析国外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借鉴其已有经验,可以获得对中国有价值的参考。
从全球范围来看,改造农村的集体化运动在很多国家的实践都以失败而告终。但是,以基布兹为代表的以色列集体化组织却独树一帜,保持了顽强的生命力,实现了可持续发展,为以色列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福祉提升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以色列政府推行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基布兹普遍陷入债务危机,并随即启动了被称为“私有化”的改革。自20世纪90年代至今,大约75%的基布兹都开展了内容基本相同的“私有化”改革。
对于基布兹的改革,张晓山从意识形态方面进行了解读,张力和刘中杰探讨了外部环境与改革的关系,Abramitzky从成员异质性和组织福利保障水平的角度,分析了基布兹的改革和变化。那么,从农村集体化的角度来看,基布兹的改革是否又是一个集体经营组织模式失败的典型案例?以色列的情况是否说明集体化的组织制度本身存在重大缺陷?
本文将从基布兹改革的内容、路径和影响三个方面,揭示“私有化”的含义和改革的本质,总结其在发展中的得失,以期为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经验启示。本文的分析采用文献研究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展开。文中有关基布兹改革现状的内容是基于2017年10月在以色列的实地调研,调研的考察对象包括以色列基布兹运动联盟总部、Ha’Organ基布兹和SdeEliyahu基布兹。Ha’Organ基布兹进行了“私有化”改革,而SdeEliyahu没有进行类似的改革,基本保留了过去的集体制。本文涉及的数据,除特别注明外,均来自调研所获得的第一手数据。
1基布兹的制度特征与改革背景
1.1基布兹的制度特征
在以色列农村,有一种特殊类型的村社组织——基布兹。基布兹是20世纪初犹太锡安主义运动的产物,是政社企合一、生产与生活资料集体所有、统一经营核算的综合性村社组织,社区居民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一,具有成员共有、共治和共享的组织特征。基布兹成员来自于国外移民或以色列本土市民,20世纪60年代之前绝大部分成员主要是来自东欧的犹太人。大部分基布兹在1948年前建立,成员规模一般从100~800人不等。基布兹的创建者深受社会主义思想的影响,拥有共同的愿景,要建设一个人人平等,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社会。2017年以色列共有274个基布兹,常住人口15万,其中成员6万人。
从组织建立的基础来看,基布兹按照自愿原则加入,租赁国有土地建设社区和进行生产经营,成员在此居住和生活,共同从事农业和非农产业生产。成立初期,大部分基布兹处于荒凉的边远之地,75%的基布兹位于以色列的边境地区,但是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很多基布兹已成为城市的郊区。
在组织功能上,基布兹既是经济组织也是社区组织,除了经济职能外,还承担社会、文化和环境保护等非经济职能。为了保证组织目标和职能的实现,基布兹发展了集体农场和集体工商企业。基布兹的经营收入由成员共同所有,除了用于扩大再生产部分,还用于成员的基本生活所需,包括提供自孩子出生到大学毕业的教育经费支出、免费住房、医疗和交通等公共服务。基布兹统一安排成员的劳动就业,允许少数成员在外就业。在社区外工作的成员基本上从事的是本基布兹无法提供的工作,如政府公务员、科研文教机构专业人员等,但需要将本人获得的收入如数上交基布兹,由基布兹统一发放生活津贴和交通补助等,这与劳务派遣有些类似。
基布兹的治理实行民主决策制度,成员人人平等,全体成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重大决策由全体成员大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通过。同时,基布兹设立不同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日常运行。这些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实行轮换制,为有相同或相近能力和意愿的成员提供了平等机会。基布兹内部组织决策和日常事务的执行与监督由全体成员共同参与完成。由于成员外出就业、上学和参军等,基布兹与外部社会保持密切联系,但资产使用和社区服务并不对外开放。
为了进一步实现规模效应、扩大市场话语权和社会影响力,基布兹之间还结成区域性的联合生产服务合作社和社团型的“基布兹运动联盟组织”。运动联盟组织主要为各个基布兹提供社会事务、法律事务和成员教育等方面的服务。运动联盟内建立了共同消费基金和互助制度,以帮助发展相对落后的基布兹,最大程度地缩小不同基布兹在收入和成员福利水平方面的差距。
1.2基布兹“私有化”改革的背景
1)财务危机的冲击。以色列建国后,在工党执政的29年里,有4任以色列总理和1/3的内阁成员来自基布兹。凭借其政治影响和思想意识的引领作用,基布兹曾经长期主导农村建设、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民生活,成为以色列农业现代化的主力军,从而得到以色列政府的积极扶持,并在20世纪70年代达到了历史高峰,直到现在基布兹的农产品产值仍占全国农业总产值的48%。20世纪60—80年代,在以色列政府刺激性政策的诱导下,基布兹普遍依靠银行贷款,开展大规模的投资活动,其中存在大量缺乏有效论证的项目,很多贷款还直接被用于基布兹成员的消费支出,最终导致80年代基布兹整体上出现了无力偿还银行贷款的现象。为防止财务危机的影响进一步扩大,以色列政府出手进行了干预,部分债务得以减免或延期,基布兹避免了倒闭的结果。但财务危机削弱了基布兹为成员提供服务的能力,为减少非生产性开支,一些基布兹逐步取消对成员的生活供给,而且也减少了社区服务开支,形成对基布兹制度的最初改革。另外,财务危机也降低了其发展产业和提供就业的长期潜在能力。基布兹产业发展还受到市场状况和政策环境的影响,关于产业发展下文将会详细讨论。到了90年代,基布兹很多青壮年成员退出组织,去城镇生活和工作,组织未来存续问题进一步推动了改革。
2)组织成员分化与成员间价值观的裂痕。财务危机是基布兹改革的直接导火索,但其深层次原因是基布兹的集体经济日益弱化的供给能力与成员不断增长的多样化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及由此造成的成员分化和成员价值观的分裂。
基布兹制度已经持续了120余年,大约经历了6代成员。20世纪70年代,大规模移民建设时代结束,基布兹成员的来源开始依赖内部人口的自然繁衍,成员后代成为新成员的主要来源。按照基布兹的制度规定,外部新成员加入要得到全体成员投票表决,不可能接受集体意识淡漠或思想理念差距太大的新成员。对于成员后代,虽然在形式上也存在相同的成员遴选过程,但实际约束较为宽松,成为新成员的难度较低,具有类似内部人的优势。如果说前三代子弟成员深受基布兹基本理念影响的话,随着时间的推移,以色列建国后出生的成员的集体价值观、集体信念已经开始淡化,而追求个人自由的功利思想不断上升。
此外,年轻成员与中老年成员行为选择的相对代价和风险不同。年轻成员没有老一代曾经面对的严苛生存压力,实现个人多样化目标的机会成本和风险显著低于前辈成员的青壮年时代,衣食无忧下的多样化目标追求成为主流。对于中老年成员,理性选择是维持原有集体制模式,而年轻成员则容易在组织之外找工作和生活,留在本集体组织内并没有特别优势,因此缺乏保持现状的较强动力。在这种情况下,基布兹成员间行为选择和价值取向的异质性不断增强。如果保持原有集体制,基布兹就必须有能力为成员、特别是年轻成员提供更好的生活服务和足够的就业,集体经济承受的压力会不断上升。
另外,由于各年龄段的成员面对不同的约束和条件,改革可能会在基布兹成员之间造成不同的影响,所以成员对很多改革内容难以形成一致意见。
3)政策环境发生改变,要素成本约束加强。以色列建国前,基布兹被犹太组织视为实现犹太人定居巴勒斯坦的重要手段,获得了廉租土地、生产与生活资料、技术指导等方面的外部支持。这些扶持政策除发展基布兹经济之外,还具有明显的政治意图,甚至军事属性。基布兹成员来到巴勒斯坦时身无分文,也没有任何农业生产经营方面的经验,这些支持对初创阶段的基布兹至关重要。
建国后,以色列政府传承了对基布兹的扶持政策,扶持政策的政治色彩和扶贫性没有改变,而且支持力度更大、支持范围更广。很多新的扶持方式得以实施,包括对农产品的进口采取限制措施,帮助基布兹建立和发展联合生产服务合作社,赋予从事农产品销售的联合销售合作社垄断豁免的法律地位等。为了帮助基布兹解决资金问题,尤其是在发展非农产业方面的资金缺口,以色列政府直接提供补贴和银行贷款贴息。当基布兹遇到还款困难时,政府会直接进行干预。在政府的帮助下,基布兹还建立了相互担保合作金融体系。因为政府的介入和相互担保制度的建立,银行对基布兹的借款审查和监督较为宽松。另外,以色列通货膨胀率长期处于较高水平,贷款的实际利率很低,更加刺激了基布兹的贷款行为。在以上因素共同作用下,基布兹一方面大量举债,另一方面资金运用不受监督和要素价格的约束,助长了基布兹的败德行为,比如利用贷款建立了很多低效运行的工厂。另外,要素成本的软约束之下,基布兹不注重提高组织运行效率,不同功能部门没有单独的会计核算,只设立集体总账目,有关组织运行效率的信息得不到及时披露。
20世纪70年后期,以色列的新一届政府在自由主义思想下,开始减少对基布兹的支持,同时放松了对农产品市场的限制。在基布兹还贷困难时,政府没有像过去那样进行干预,以色列银行相应地收紧了对基布兹贷款的约束。因此,基布兹从外部获得资金和资源的难度与成本提高,要素成本约束开始发挥作用,不符合效率要求的行为难以为继,过去超过组织本身负担能力的功能范围失去支撑。要素成本约束还提高了对要素使用效率相关信息的需求,基布兹的组织治理向着增加信息有效披露的方向发展,使得部门分离、建立独立的财务账户具有了必要性。
4)主导产业相对优势的下降。基布兹核心产业市场竞争优势的下降是财务危机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也是这些基布兹改革的直接动力。
以考察的Ha’Organ基布兹为例,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其塑料制品厂和农业的收益一直较好,是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并为绝大部分成员提供了就业。此后,在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和全球化背景下,国外厂商的竞争使得Ha’Organ塑料厂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类似的,由于农产品销售联合组织的垄断豁免和农产品进口限制逐渐被取消,基布兹的农业也失去了原来的优势。Ha’Organ集体产业出现效益下滑,绝大部分成员选择外出就业,由此获得的总收入大大超过集体经营收入,导致收入归公和平均分配的基础被瓦解。但那些具有较高产业竞争力的基布兹,则仍然维持了原有的集体制度。如与Ha’Organ只相距4km的Ma’abarot现在仍然保留了传统基布兹体制。Ma’abarot在成立后的很长时期存在经济困难,通过基布兹运动组织的共同基金接受其它基布兹的帮助,包括Ha’Organ的资助。但后来Ma’abarot所创办企业的效益逐渐提高,集体收入不断增加,仍然可以维持统一分配的集体制度。再如另一家保留传统集体制的SdeEliyahu基布兹,拥有经营状况良好的农业公司、科技生物公司、香料加工厂和有机肥加工厂,其集体经营收入是成员个人总收入的将近3倍,因此,成员愿意上交自己的工资,继续维持收入的集体分配。但是,即使这些基布兹,也难以同时保持产业效率和为成员提供足够就业,成员大部分外出就业。
2基布兹改革的内容、路径和影响
2.1改革的主要内容
基布兹改革的目标明确,不是要解体基布兹的集体制,而是要让其适应新时代、新环境的变化,能够存活下来,实现可持续发展。这种改革愿望在1950年代及以前出生的老一代成员中尤其突出。基布兹改革主要围绕提高组织的运行效率展开,改革内容主要有5个方面。
1)建立内部社会保障制度。基布兹利用向成员收取的费用和集体经济收入建立了内部社保制度,成员缴费根据个人的收入水平实行累进制。社保支出主要用于发放养老金和扶贫金,养老金占较大比例。基布兹发放养老金的最低标准由所属的基布兹运动联盟组织制定,比如按照2018年汇率水平,Ha’Organ是每人每月7000元人民币。同时,基布兹老年成员作为以色列公民,还可以从全国社保体系领取4000元人民币的最低养老金。除此之外,依据困难程度和家庭状况,那些收入水平低于贫困线的成员根据可以获得资金帮助。如果基布兹存在内部社保能力不足的情况,其所在的基布兹运动联盟组织还会直接提供资金支持。
2)保留成员收入的集体帐户,实行生活消费和个人收入私有化。绝大多数基布兹的改革始于取消平均主义的生活供给制度,由成员自己支付和安排基本生活所需,包括关闭面向所有成员的免费集体食堂、洗衣房、社区诊所、交通服务和免费家具。同时,原来免费的社区服务,如幼儿园也变为收费项目。为了平衡收支,基布兹的幼儿园还同时面向社区外招生。
实行生活供给制的时期,基布兹不支付成员货币工资,只按人头支付少量的零花钱。随着生活消费成为个人事务,成员收入的私有化也成为必然,也允许成员间收入差异和私有财产的存在。以Ha’Organ为例,留在本集体内工作的成员,由基布兹按照市场行情支付工资,即成员的工资性收入归个人所有和支配。因Ha’Organ的就业岗位有限,现在大约有30人在组织内就业,其他大部分成员外出就业。改革之前,外出就业成员的收入一律上交集体的统一账户,由集体统一支配,成员个人只获得与其他成员相同的数百美元的“零花钱”。改革后,成员外部就业收入先上交基布兹,集体统一扣除10%之后,再返还给到每个成员的个人收入账户。成员外出就业的收入不同,从而成员间收入水平出现了差别。Ha’Organ现在也允许成员拥有汽车之类的私有生活财产,不再像改革之前,成员不能有这些私人财产,而由集体提供免费的相关服务。
从形式上来说,基布兹仍然保留了集体工资账户,但是已经与过去有本质的区别,分配制度体现出按劳或按贡献分配原则,成员个人直接获得个人收入的绝大部分,不再遵守“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原则。按照以色列的政策规定,如果基布兹取消集体收入账户,就不能再保留集体所有制村庄的组织身份,同时也就不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最为突出的是以低廉租金承租国有土地。
3)坚持房屋集体所有,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按照法律规定,基布兹必须为成员及其家庭免费提供单独的住房。过去,基布兹住房免费分配,分配是根据各基布兹的经济实力、成员家庭规模和成员资历等进行。基布兹负责住宅的建设和维修,免费提供冰箱、家具等主要家庭生活设施。成员对于住房只享有居住权,不可以出租。那些现在还执行传统集体制的基布兹基本继承了这些做法。
对于改革后的基布兹,所有住房仍属集体财产,但取消了免费住房分配,将原来的福利房制度改革为集资房制度。首先,对于已分配给成员的免费住房,进行了产权改革,主要依据成员资历,由具有房主身份的成员支付低廉的价格,从而获得房屋的相关权利。其次,新成员需要自己支付基布兹建造房屋的成本。需要指出的是,所有的基布兹利用社区闲置土地建设新住房必须得到政府土地管理和规划等部门的批准。在住房与新成员吸纳的关系方面,改革后的基布兹大致采取了两种不同的做法。为了防止住房获得者将住房出租,而本人不在基布兹生活,成为纯粹的食租者,很多基布兹要求新加入的成员,先获得成员身份,再为他们提供成本价的生活住房。按基布兹规定,基布兹成员必须生活在本社区里。另一些基布兹,如Ha’Organ规定新成员必须先按照建造成本购买住房的使用权,然后才能获得成员身份。
对于获得的住房,成员仅拥有居住方面的使用权和出租收益权,租客可以是外来人员。因为无论新老成员,必须生活在基布兹的社区,成员出租房屋只能是出租个别房间,只有在成员短期性外出的情况下,房屋才能整体出租。成员退出基布兹时,可以出售自己所购房屋的使用权,但只能出售给本基布兹的成员,成员过世后的房屋遗产赠与也只能在成员之间进行。这些房屋出租或出售形成的收益归成员个人所有。
除了住房外,Ha’Organ闲置的其它房产除作为公共设施使用外,也向社会出租,租金收益属于Ha’Organ的集体收入,这形成了集体收入第二大来源。由于房屋对外出租吸引了不少外来经营者和租住者,Ha’Organ现在大约870名长住居民中,非成员居民占据了约60%以上。
4)保持主要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在改革中,基布兹坚持主要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不变,但摒弃了只能由集体统一生产经营的规定,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这一改革是为了增加集体经济收益,具体做法包括职工分享收益和风险的承包经营制、成立独资公司、对外合作建立公司和企业等方式。以Ha’Organ为例,首先将集体从国家租用的耕地一分为二,一部分耕地与附近的其它三个基布兹的耕地联合,共同组建了独立的棉花种植公司,开展合作经营,收益按照入股的土地比例分红,同时为5名成员提供工作岗位,支付他们市场水平的劳动工资。剩余的耕地由Ha’Organ独资的橘子种植企业使用。Ha’Organ还以投资人身份将其它生产资料,比如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设备投入到以上的两个农业公司之中,获得单独的服务收入,该收益也属于Ha’Organ的集体收入。与此类似,Ha’Organ将原有塑料加工厂转变为独立核算的独资企业,15个成员在厂里工作,按绩效获取劳动报酬,Ha’Organ承担经营风险、获得经营纯收益。上述经营收益是目前Ha’Organ主要的集体收入来源,约占其集体纯收入60%~70%左右。
5)坚守成员共治和民主治理,实行专业化组织管理。改革后,基布兹的最高权力机构仍然是全体成员大会,重大事项仍然通过全员民主投票决定,共治特征和民主的治理架构与运行原则没有改变,成员在集体中的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改革主要是针对经营层面和日常管理机制。首先,按功能设置职能部门边界,生产经营部门和社区生活服务相互独立,财务单独核算,不再混为一体。上文提到的企业独立核算就是这一改革措施的具体表现,社区生活服务的收支情况也定期向全体成员公布。其次,对企业和社区所有岗位实行市场化招聘,实现了企业和社区服务所有工作人员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各司其职,不再交叉任职或相互兼职,形成对基布兹负责的纵向层级管理与监督体制。对于所属企业和社区服务的经营结果,基布兹理事会作为所有者代表,拥有最高监督权和最终决策权。
从以上基布兹改革的5个主要内容可以看到,基布兹改革中的所谓“私有化”,是指生活消费和个人工资账户的私有化,并没有涉及到通常意义上的生产资料和房屋之类的集体资产,对这些财产是在集体所有制之下放活其经营权和使用权。
基层基布兹的这些改革也导致了整个基布兹组织体系的变化和相关法律的修改。首先,基布兹的地区联合社原有的相互担保的合作金融制度被取消,但继续为成员提供生产服务,并承担为成员提供部分优惠贷款的功能。其次,基布兹运动联盟中平衡各基布兹生活水平的制度和对应的共同基金制度被取消,各基层基布兹建立了上文提到的内部社保制度,成立了内部共同基金。但联盟组织保留了对基布兹的救济和互助制度,以保证基布兹成员的最低生活水平。在法律层面,根据基布兹改革的范围和程度,2005年以色列修订了相关法规,将原有的基布兹分为改革的基布兹和保持传统集体的基布兹,分别注册为新型基布兹和传统基布兹。二者最重要的区别在于是否进行了生活供给制和个人收入分配制两项改革,实施这两项改革的,就属于“私有化”改革,就像Ha’Organ这类基布兹,从而被归为新型基布兹。但是,这些新型基布兹仍被法律归类为基布兹,其重要原因就是这些基布兹保留了集体所有制和集体收入仍归集体所有,并用于成员公共事务。法律上对基布兹分化的认可,反过来又强化了基布兹之间的异质性,提高了组织体系的开放性和灵活度,但造成了基布兹之间合作程度下降,整个组织体系的集中度减弱。
另外,那些传统基布兹也有较大变化,不再遵循集体资产集体共同经营使用和成员自我雇佣,生产经营部门按照市场化企业运行,实行承包经营制度和各种形式的对外开放。而且,社区的服务设施也对外经营,社区与经济部门各自成为独立核算的主体。这些基布兹的成员现在大多在外就业,虽然仍要上交工资收入,但普通成员的经济来源不再像从前那样依赖于基布兹。因此,传统制基布兹已不再是一个集成员生产、生活于一体的封闭性的综合社区组织,出现向着成员生活居住的社区方向转型的趋势。
组织开放程度提高之下,基布兹整体经营范围中服务业发展迅速,比如乡村旅游,改变了基布兹过去较为单一的工农产业结构。目前,基布兹的工业、农业、贸易与服务业提供的就业岗位占比分别是70%、11%和7%。基布兹的农业和工业在以色列占有较大份额,其工业贡献了以色列工业产值中的10%,但基布兹在国民经济中相对地位呈现下降的态势。
2.2改革的路径
基布兹的改革,没有预先的改革顶层设计,改革进程受到现实财务状况、对集体组织原则的遵守和民主决策方式的共同影响,各项具体的改革不是同时一步到位,呈现明显的问题导向性和渐进性。
首先,在现实财务状况压力下,基布兹改革推进过程具有问题导向的倒逼式特征。以Ha’Organ为例,出现财务危机后,先取消了生活和医疗服务的免费供应,实行有偿服务,几乎同时开始支付成员市场化的工资报酬。随后,因无力继续支付供给成本,尤其是成员的工资成本,剩余的免费生活服务也逐步取消,彻底关闭了公共食堂和公共洗衣房,同时减少了社区服务的岗位,由此形成了最早的下岗成员,大约有四五十人,基本都是50岁左右的妇女,她们很难外出再就业,沦为生活困难成员。为了解决这些贫困成员和老年成员的生活问题,Ha’Organ建立了内部社保制度。改革开始后的最初几年,Ha’Organ绝大多数的成员还在组织内就业。为了进一步改善财务状况,提高市场竞争力,Ha’Organ开始了部门分离和生产经营部门的企业化改革,实行经营责任制,辞退冗余人员,促使大部分成员外出就业。之后,为了增加集体收入,一些社区服务也开始对外经营。
其次,保持基布兹的共有、共治和共享是改革的底线,增进全体成员共同福利依然是组织的根本目标,集体纯收益用来支付社保体系和公共支出,成员权收益的绝大部分仍需要成员居住在社区内才能享有。因而,改革不是从高度集体化到全面个人化的跳跃,而是两者的融合。
第三,基布兹改革是依靠成员民主决策机制来实施,按照成员的投票结果决定是否进行改革,一些改革方案因民主表决达不到最低票数而被搁置。
以上三个方面的共同作用之下,基布兹改革在现实问题压力下以渐进的方式和路径不断展开。
2.3改革产生的影响
虽然基布兹的改革提高了经济效率,但是改革造成的后果却是多方面的。
1)成员差异得到尊重,但造成了成员在经济上的分化。改革后的基布兹允许成员自行安排生活和保留各自收入,因而扩大了成员的选择范围,有利于满足多样化需求。Ha’Organ老年成员就认为领取退休金,自行安排的生活好于过去的集体制生活。但是,成员获得收入的能力不同使得成员出现了分化,现在Ha’Organ仍有少数成员收入处于贫困线之下。
2)改善了治理效率,但也造成了一些资产利用率下降。基布兹的改革将生产经营、成员生活和社区维持三项功能分别划分给了企业、成员家庭和社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个部门回归自己的功能。经济部门和社区部门大量雇佣专业人员,建立各自清晰完整的账目,定时向成员公布账目,提高了组织运行信息的透明度和对称性。这些改革符合要素市场价格或影子价格的限制,基布兹的生产性资产利用效率得以改善,大部分社区资产也得到较好利用,如上文提到的社区服务对外开放。有些社区资产还改为他用,比如Ha’Organ原来的诊所就成了成员的住房。
但是,现实中也存在基布兹原先的一些集体设施资产并未得到充分利用的情况。比如,在Ha’Organ社区的中心位置有一个大型礼堂,过去经常举行音乐会之类的文娱活动和其它集体活动。但是,现在的礼堂从外表看布满灰尘,利用率非常低。可以推想,在改革后的基布兹里,随着集体组织从一些领域退出,相关的设施和设备就可能存在低效使用的情况。
3)组织功能的收缩,引起来自外部的政治和社会压力。从以色列公众看来,基布兹的财务危机主要是其自身制度和经营的结果,但解决危机却消耗了大量纳税人的钱。很多以色列人认为,新型基布兹允许成员收入存在差异,已经失去了维护社会平等的职能,与其它社区没有区别,不应该再享受与其相关的优待,尤其是廉价土地。以色列政府为了平衡这种社会压力,对新型基布兹的土地使用进行了限制。几年前,Ma’abarot基布兹为了解决成员住房问题,向政府提出了使用土地建房的申请,获得了政府的批准。但是,政府却拒绝了Ha’Organ的相同申请。这导致了Ha’Organ无法大量吸收新成员,没有20多岁的成员。上文提到的集体工资账户也是对政治和社会压力的回应。
另外,基布兹运动联盟组织的实力和对成员的影响力明显下降的同时,地区政府影响力不断上升。有些发展遇到困境的基布兹现在更加依靠地区政府的支持,在获得支持的同时,必须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修改自己的制度安排。
3基布兹改革的经验、教训与启示
以色列基布兹的改革经验,对于我国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3个方面的借鉴意义,也可以归结为一条经验、一条教训和一个启示。
3.1一条经验:对集体主义的认同是基本前提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要求在共同目标和相互认可基础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必须拥有集体观念,关心其他成员和整个组织的利益,同时组织也要坚持服务成员的宗旨。基布兹虽然进行了改革,但是集体制并没有消失,尤其是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没有变,改革是坚持集体所有制前提下的组织效率改进,以促进成员增收和福祉提高。这与基布兹成员坚信共有、互助、平等和民主的价值理念,认同集体价值观关系密切。
中国农村是关系紧密的熟人社会,村民成员间大多存在着血缘、亲缘或族源的纽带关系,存在一些共同的生活目标,也有着共同的文化传统。但是,村民群体缺乏建立在独立个体基础上的,自由选择为前提的现代集体观念,即共有、平等、民主、互助、自立和共享的理念。首先,经历了20世纪50年代后期的集体化运动后,集体理念被误读与标签化,造成村民共同的集体价值观念较为薄弱,新型集体经济的群众思想基础难以形成。其次,市场经济交易关系在农村的扩散,人口不断向城镇流动,正逐步淡化着农村社会的凝聚力,共同的集体价值观念更加难以形成。因此,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中,要有一场观念革命,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契机,广泛开展广大村民的启蒙教育,强化对农民现代合作理念的培育,扫除思想障碍,重构村民对集体的价值认同。在实践中,通过教育培训和典型案例的宣传,让农民认识到新型集体经济共有、共治和共享的本质,形成对集体能够促进个人利益的预期,从而有利于农民集体理念的形成。
3.2一条教训:政府扶持以保持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的独立性为底线
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发展集体经济的组织载体,保持自身独立性具有重要意义。集体经济组织的独立性是成员集体观念的重要现实基础,也是组织自我发展能力形成的重要前提。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性,既包括防止外部对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事务的干预,也要防止对其外部发展环境的不当干预。通常,对组织事务的干预很可能与成员意志相违背,容易激起组织成员的反对。但是,外部发展环境,尤其是优惠的政策环境,成员一般不但不反对,还凭借小团体的共同行动优势极力争取和维护。这会增强集体经济组织对政府或其他外部组织的依赖性,弱化集体经济组织的自我独立性,导致非理性的经济行为。
由于中国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还处于萌芽培育阶段,需要政府的扶持,而且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目前的发展有实现社会公平的意义,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部分,政府支持政策具有正当性。但是,政府政策的重点应该是培养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自我发展和服务能力,切实起到服务农民,促进成员共同发展的作用。因此,政策制定和实施应该关注组织权利与责任的对等,减少对要素成本的扭曲。
3.3一个启示:组织体系的完整性
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价值体现在为成员提供现实服务的功能上,帮助农民在市场经济中获得合理地位,维护农民在政府政策和社会事务中的利益,促进农村社区的发展。这不但需要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也需要一个涵盖多种组织类型的,完善的组织体系的支撑。但是,在这个组织体系中,最重要的是集体经济组织之间能够互助共济,资源优势互补,风险共担,以实现规模经济,分享产业延伸和融合的收益,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这样的组织体系要能够与政府政策层面对接,起到集体组织与外部社会联系的桥梁作用,提供农民与政府和社会之间交流的高效平台。这就更需要组织体系内的集体组织之间相互联合,形成合力,以降低谈判成本,真正发挥规模效率的优势。
现在大量的农民合作社已经通过产权交易方式和成员的多重身份建立了与村集体经济的内在纽带联系,但大多仅停留在此层面,缺乏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联系。现阶段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上个体化地散落在村庄层面,未来需要相互之间联合起来,形成完整的组织体系,以实现组织的健康发展。
编辑审定:孙聪聪 李傲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