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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界定研究
2014-10-25 10:37:53 本文共阅读:[]


内容提要:,理论实践中对土地承包流转内涵重要理题学尚未成共识,存在以“保()承包营权(土地使用权)”、“转移(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营权”、地承包营权的变动等为实质内容或依据地承包经流转内涵的不差异都存在明显不足统一用法定的“土地承权流名称其内涵的关键。依据地承包营权转包括物权性质地承营权让渡型流权性这一客观事实“移(者转移)物权性质地承包营权或者物权性质土地承包营权中的部分权能”为实质内容界土地承包营权流转内

    关键词:承包营权  内涵 评析与界定

 

    地承权流是学术界农村地问题乃至“三”问题的一个,理论上和指称农村地民事权利流转的名提法,,地承包经权流转内涵重要理论问题未达,点众多,内容差异大都存在明显不足,现土地承包经权流转符合“条件、自愿、规之客观要因此用法“土地承营权流转” 名称,科学界定地承包经营权流内涵重大理论价和极强的践意

 

一、统一采用法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名称是界定其内涵的关键

理论上和实践中替用益物权性质的农村流转的法定名称“土地承经营权流转”的提法各异包括农村地流转、农地流转农用地流转农用土地流转农业用地流、农户承包地流转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农地使用权流转(农村地承包权流土地经权流转等二十其中村土地流转地流农村地承包权流转、农村土地使用权流使用权流个名称使用最广泛上述“用益物权性质的农村权利流,性质不一,使用混(多种称同时使,内涵难

笔者赞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这一法定的名称来指称用益物权性质的农权利流转,便统一界定内涵主要理由包括下几个方面:

    1.农村土地承农村土地最主要最广泛的经营方期存在。实践充分证明实行农土地承包经这种经营方式有广泛的适应性和盛的生必须长

    2.土地承包法律关系的的为中华人共和国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地承包)所特别规定的“农”。地承包法律关系的标的―“农村是指农集体所有和国所有并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草地园地养殖水“四”等用农业的土地。此处的” 包括农民集所有的农村包括国家所有并依法由农体使用的农村土地不包括国家所有而法由国场使用的农用地

    3.土地承包其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且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法定权利。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 规定分析,类农村土地承包都只能产生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能产生土地承包权或土地经营权或地使用权

    4.用益权性质的农土地权利流转中的农村事权利,能为用益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法性质的二元化,立法主要有两种[1]p134 权性地承包经权和权性质的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农村地承包法第二章“家庭承包32 “通过家庭承包得的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法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该法第章“其他方式的承包”第49 “通过招标拍卖协商方式承包农村经依法登记取得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权证等证书的地承包经营权可法采取转让出租人股抵押或者其他方法院关于审理涉及村土地承包纠纷案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其他方式承包纠纷的处理21 “承包方未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证书转让出租人股押等流转地承包经发包方求确认该流无效的应予支非因承包方原因未登记取土地承包经权证证书的除外”这些规分析,有物权性质的地承包经营权法流因此,用益权性质的农转中农村权利能为用益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权。

    5.用益权性农村事权名称为土地承包经权流土地承包经权流转这一名称农村地承包法“家庭”第“土地承包经权的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权法)(简称权法中的法定名称“农土地流” (地流农地流)“ 农地使用权流(使用权流转或农村使用权流转)等名称替代“土地承包经营权流存在下三问题,“农村地流”和“农使用权流”名是法定;,“农村土地流”和“农地使用权流转”名称无法体现农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地流”和“农地使用权流转”概念无法定义内涵无法界定

 

二、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的主要观点评析

    学术界界地承包经权流内涵的主要观点六种下面对此评析重点评析前三主要观

 

(一) 以“保留(土地)承包权、转移土地经曹权(土地使用权)” 为实质内容的观点评析

    土地承营权“ 保留(土地)承包权、地经营权(使” 成为经济学界的主要观学术遍认为在家庭承包制度框架农地产权结被分解为种权利(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使用权), 即所谓的农村土地“ 权分离”论。“ 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权流转实现农村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离既是中国特色土地制度的创新也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2]因此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地承包经营指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土地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给第三人[3-5]该观点方面的问:

    1.(土地)包权与土地所地承包经营权在性质不是同一层次的范且不能并列使用(土地)承包权性质为能力(的客观权利), 而土地所有权地承包经权的性为民事权利(中的主观权利

    2. 土地经营权其权利内涵无法界不是法定的权利。法律只有国有企业经营权而无土地经权这一名称

    3. 土地使用权权利内涵不固定也无法界定物权法规定的物权体系中规定了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基本物权。显然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属于法定物权权法没有规定“ 使用权” 名称及权利性质。

    4. 土地承包经权是一个完整的民事权利无法“ 分解为()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或(土地)使用权” 。按民法理论分析地承包经营权中只有占有权能使用权能收益权能处分权能(法处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如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能), 而其内不(承包权(经营权或(使用权

 

(二) 以“ 转移(或者让渡)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 为实质内容的观点评析

    “ 转移(或者让渡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 为实质内容界定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观为法界主要观点(也包括部分经)学界此观点者众多[6-9], 大体且提法差异不大主要内容(l) 地承包经营权流果引起发生“ 地承包经” 转移(或者(2) 地承包经既可是全也可以是部分(3) 分学认为流进方取得物权性地承经营权也即为新的地承权人该观点方面问题:

    1. 土地承包经权流存在“ 分土地承包经营权” 移转“ 部分地承包经” 移转提法不因为权性质地承包经营权是整的民(用益物权), 地承包经权流转移转的是一个整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即物权性质地承包经营权的全)或者物权

土地承包经权中的部分权能(这种形不移转物权性地承包经而无法将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权分为两(可分部分各部分不可能“ 地承包经” 其名称无法界定)显然在部分权性质地承包经权的移转(让渡), 分承地上的整个物权性质土地承营权移转

    2.地承包经权流转不一定发生“ 土地承包经营权” 移转地承包经权流按流出方权是否有分可分为(l) 权性质地承包经营权让渡流转(物权性的土地承包经权流或物权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它是指原地承包经权人流出方依法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的物权性质地承包经营权移转给流进方(地承包经营权人行为其结果是原土地承营权人(流出方)丧失或者全部承包地的物权性质地承包经营流进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法移继受取得者全承包地上的权性地承包营权(2) 物权性地承包经营权(非物权性的地承包经权流保有型土地承权流转它是指地承包经权人(流出方)留物权性质地承经营权的前提权性质地承包经权中分分权能移转给流进方的行为其结果为土地承权人(流出方留物权性质土地承经营权流进方无法移转继受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是统的“ 一物一权” 原则的“ 一物” 指物上只所有及不相的他不得有互不相容的权同时存在同一标的物之上), 能创设继受取得非物权性质农村承包地权利(同的权能构成不同的权利地承包经营权流不一定发生“ 全部土地承包经” 移转。

3.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结果为流进方不一定取得权性质地承包经不一定成为新的土地承权人按上述分可知权性质地承权让型流的结果为方可移转继取得物权性质地承包经流进方成为新的地承包经权人而物权地承包经营权留型流果为流进方无法移转继受取得物权性质地承经营权而只能创设继受取得非物权性质农承包地的权利流进方能成为新的地承包经营权。如土地承包经权出租承租方只能创设继受取得债权性质农村承包地租赁权而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从“ 土地承包经曹权的变动”角度界定的观点评析

有部分学者从物权变动角度来界定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主要提法包括l) “从广义上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动农村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变更和。从狭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地承包经营权主农村地承包经内容的变更书中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的概念是采用狭的学说[10]p148(2) “ 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包括其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的转移。”[11]

物权变动,是物权的取得(发生)变更丧失(消灭的总称物权的取得包括原始取得继受取得(来取得包括移转继受取得创设继受取得)物权更在广是指物权标的或内容发生变权法上所谓权变更指物权的标的或内容的变更物权的丧失指物权与特定主相分离分为绝对失和相对丧失权的相对从另一方面看乃移的继取得或物权主的变更;权法所谓丧失系指绝对前学界认为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移转与消灭物权法“物权的设立变更让和消” 物权法》中物权的设是指设一个原在的物权物权变更是指物权主不改变的情况下改物权的内容物权的是指在的权在主体之间转移。物权的消是指物权的终止的物失时权随之消灭。”[12]p63-64

    “ 地承包经权的变动” 角度来界定地承包经权流转方面问题:

    1. 地承包经权的取得不完全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按法理论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的原取得包括通过庭承包方式自地承包经合同生效时取得的土地承包经“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 后取得的地承包经土地承包经权的移取得包括地承包经营权让、互换可见土地承包经权的原始取得不属于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 土地承权的变更属于地承包经权流转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主要情形有土地农业用途理变更农村承包地部分实行依法调整家庭承包的承包农户依法分户引起农村地分割承包方是夫妻因解除婚姻关系引起农村承包地分割发包方承包方的约定权和约定义务变更可见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不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3. 土地承权的不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家庭承包的地承包经权消主要形有承包届满而未法继续承包发包方法收承包地发包方法调整承包地使原地承包法系部分或全部消承包方法或自愿交承包地承包地被法征收地被发包方地和草地承包农户庭全部成员死亡林地承承包方家庭成员最后个死亡的成员继承人放继续承包林地承包承包方家庭成员最后一个死亡的成员无继承人农村地灭失。可见土地承包经权的消不属于土地承包经流转

    4.土地承权流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动认为只有物权性质地承包经权让型流属于地承包经营权的变动而物权性质地承包经营权保留流转则于土地承包经权的变动

    5.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受取得不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物权法“ 物权的设立” 等同大陆法上物权的原取得不包括物权的继取得物权法中物权的转让显然不属于权的设立属于大陆法物权的移转取得。物权的让是物权移转(包括物权的转让、互换赠与、抵押等中的一种物权法143 条规定“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赠与或者抵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笔者认为物权法“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 改为“ 物权的设立变更移转和消” 更科学、更合理、更符合实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互换继承赠与遗赠行为的流进方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移转继受取得而不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因此物权性质地承包经营权的继受取得属于土地承包营权流转(物权的移转)

    综上分析可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变更不属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同时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都属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的变动

 

(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的其他三种主要观点评析

    1.“ 改变或者不改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为主要据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如“ 从广上讲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分为两种形式一是不改变农村集地所有权的情况下户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者之间的地承包经权流转形式这是义的也是我常理地承经营权流转形式包括地承包经出租转让人股押等。二是在改变或者不改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况下农户之间发生的地承权流括土地承经营权的征收与征用。[13]p5此种观问题明“ 改变或者不改变农村集体土地所” 主要依据的大前提地承包法,土地承营权“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 这是土地承包经权流转原则之一第二,“土地承包经权的征收” 其结果变集体地为国土地于土地承包经权流,应属承包经营权的消界定地承包经权流转内涵缺乏权利流转这一实质内容

    2.“ 土地承包方式产生的土地承包经质不同” 为依界定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如“ 鉴于这两种地承包经权性质不地承包经权流的概念,宜分定义。在庭承的情况下地承权属于土地承包经权流转是指地承包经营权人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地承权中的部分权能移给他人的行为在其他方式承包的形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不改变地承包同的承包人将合同权利部或者部分转给第为。[14]p75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他方承包土地承权性质界定不准因为农村土地承包法“ 其他方式承包” 地除主要实行债权保护、且主要权性质的地承经营权(“ 其他承包权性地承包经是指以他方承包农村未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证书设立的地承包还实行物权保护权性质的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地承包法49 ),农村土地承包‘ 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经包括”债权性质的地承包经营权(2) 物权地承经营权[15]根据法规定有物权性地承权才法流可见观点对权性质土地承包经权可流转的定性也不

    3.使用权级市” 角度土地承包经流转内涵兆增认“ 在设定农地流转权种类上国有地使用权市场一样可分为一级农地使用权市场二级三级或多级农地使权市场。在使用权一级市的设定种类方面包括(l)承包模式(2)转让(3)租赁模式(4)合营或股方式农地使用权在二级三级或多级市场的设定种类方包括l)转包模式(2 转让模式(3 转租模式(4)抵押模式(5 )互易模式(6)股份合作模式(7 )联合营模式。[16]韩鹏认为:“土地权利的流可在下三种意使l)从广义上地权利的流转包括地所有权的流转和使用权的流转。在我国于土地所有权不能事方因此通常所谓的流仅指地使用权的流转使用权的一级流转和二级流转前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出让给土地使用权人称为使用权的设或取得后者是指土地使用权在不同主之间的流动和转移。(3) 从狭义土地权利的流仅指土地使权的二级流[17]此种观点无法现用益质的农村权利流转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

    上述种种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的主要观点虽然存在不足和问题但也有合理的,我们研究如界定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有现实鉴意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客观界定

科学界定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具有重大理论价的实践意体现在其有利于下几个方面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制度科学确定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明确界土地承权流律关系当事人有权的性质客观确认各类土地承包经权流转法律关系性实施土地承权流转行法实施各类不同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保法维护土地承包经权流转法关系当事人的法权益

对此笔者认为据土地承包经权流括物权性地承经营权让型流转和物权性质土地承留型流这一“ (者转移)物权性土地承包经权或者物权土地承营权中的部” 为实界定地承包经权流转内根据土地承权法有关规定并结合法理论地承权流转内观界定,“ 土地承包经权流” 是指在地承包中的物权性土地承包经权有效存在的前提条件下在不改变农土地所有权权属性和主种类与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地承包经权人(即流出)将该物权性地承包经营权该物权性地承包经中分离分权能移转给(即流进方

本文界定的土地承包经权流内涵所现的内容包括[18-19]:

    1.土地承经营权流“ 实行农村地承包经营制度” 为坚实基础我国有长期实行“ 村土地承包经这种经营方式有必要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

    2.土地承营权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权有效存为前提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物权性的土地承包经权和权性地承包经法律规定有物权性质的地承包经才能法流因此流出方拥地承包经权应是权性质的地承包经¹,且该物权性的土地承包经权有效

    3.土地承包经权流中用益物权性质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 的为农村地承包法别规“ 农村土地” 此处的“ 农村” 是指所有和国所有并依法由体使用的耕林地、草地、园地、殖水面“ 法用于农业的

    4.种方式或形式实施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会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权属性质。土地承包经权流内涵中的“ 农村土地” 既包括农所有的农村土地包括国家所有并依法由集体使用的农不包括国所有并法由国有农场使用的用地因此此处的农村土地所有权有两种权属性质一种是国有土地所有权另一种是农民集体地所有权。地承包经权流会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权属性

    5.方式形式地承包经权流引起土地所有权主种类的变化“农村土地”中“国有土地所有权主是国,集体土地所有权主集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主是组集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是乡([20]同样,地承包经权流转也不会引起土地所有权主种类的变化

    6.不管何种方式(或形式实施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农村土地之农业用途。农村承包地之业用途应按大类种植竹木畜牧养殖农村地承包法条规定“ 未经法批准不得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涵中流出方为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包括地承包经营权初次流转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再流转后者是指通过物权性质地承包经权让型流转而移转继受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法登记获得地承包经营权证后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8.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移转(者转移)物权性地承包经者物权性土地承包经中的部分为实内容这是界土地承营权内涵的重和核其依据是土地承权流转包括物权性土地承包经权让流转权性质地承留型流(见上分析)

    9.种方式(或形式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果为物权性质的承包营权仍有效存在地承包经权让渡流进方(地承包经权人法移转继得部分或者承包地权性土地承包经营权权性质地承包经型流出方(土地承权人仍保权性质地承

    10.土地包经营权流转涵中取列举式的法列举土地承包经权流方式。因为一方面列举式的方法列土地承营权“ 移转(或者转移物性质地承包经或者物权性质地承包经权中的分权” 的实质内容全一致发生冲突另一方面穷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限制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创新

    11.土地承权流转内“ 行为” 包括律行(转包、出租、人股、、赠押等)实行为(如继承和行政行为(如征用准占用

    12.从土地承权流转行为中引申出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关系性质不同。它包(l) 权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如转让互换继承赠与遗赠、抵押等(2) 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出租代耕等(3) 股权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如人股(4) 行政性的土地承包经权流如征用、准

13.学界定地承经营权流转内为提供依各类不同性质地承包经权流的法律适用和法律保护奠了坚基础。权性的土地承包经权流须有物权法律规进行界定适用权法地承包法中的物权法律规权性的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须有债权法进行界定适用中华人合同)(下简称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债权法律规范权性地承权流企业法律规范进行界定适用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法和地承包法中的人股关法规范政性的地承权流转如土地承包经权征用须行政法律规范和权法律规范(征用补进行界定适用行政法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有关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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