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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法律制度研究”村庄个案调查
2011-10-29 09:20:03 本文共阅读:[]


(发言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小君教授  摄影:李立   图片编辑:韩晓琪

中国农地法律网讯20111029日,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浙江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的数十位专家学者齐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泓楼,参加“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主体及财产权制度研讨会”。图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小君教授发言。

陈小君教授:

    刚才老师做了一个简短而深刻的报告,在有些地方我们是有同感的。本来我们想把七省八村的整体情况呈现给大家,但到昨天晚上我发现这样的一种想法和愿望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八个村,那么具体的情况,有些村我们下去了两次,每次都待了七天,每个村的报告最少是20多页,最长的是40多页,所以,昨天晚上临时改变了想法,以其中的一个村为典型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汇报。我汇报的题目是《“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法律制度研究”村庄个案调查――湖北咸宁通城七里村的调查报告》

我今天调查报告主要分为七个方面:

第一,调查报告产生的背景。

20103月份课题组正式得到通知可以开展重大课题的研究,之后,我们在78月份就在12个省的34个名村、38个普通村开展调研。34个名村是我们从300多个名村中选出来的,普通村我们是根据地域选出来的,这不是村干部带的,是我们自己选的。到了第二轮时,我们发现这34个名村、38个普通村共72个村这个里面有没有共性?这里面有没有典型的代表?于是,我们又从72个村里面选取了8个村,这8个村涉及到7个省。在1月的调研当中,我们就收回了有关的问卷并整理访谈笔录。到了7月份的时候,我们又从8个村里面选择出了两个在8个村里具有典型意义的村,一是黑龙江克山县的新兴村,还有一个是湖北咸宁通城县的七里村。今天我主要以七里村为代表进行个案剖析。

我们重点考察七里村在集体经济当中基本经营制度当中集体经济的构成状况,即集体财产如何积累、其经济职能如何实现、村集体如何解决分散经营中的突出问题,以及在今后发展中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法律制度构造等几个方面的内容。我们用了驻村调查的方式,以定量和定性的分析访谈,这次驻村时间为14天,共走访了七里村的9个村民小组,400余户村民,发放问卷190份,收回有效问卷186份,对村民访谈30人次,对村、组干部访谈5人次,整理访谈记录35份,收集七里村经济发展和村社建设的文字资料5万余字。     

第二,七里村集体经济及组织的现状考察。

首先,关于现状考察,先看下七里村的集体经济构成。我们讲的集体土地也是没有收益的,除了有山林是归集体之外,所有的农地都是分包出去。村集体的经济收入的状况,他们在当地还算是有一点收入的,建设用地租赁收益每年6万元左右,王栗山租赁收益每年1万元,原村小学租赁收益每年4000元。其他收益还有包括退耕还林,国家补贴每年4万元左右。在分散经营模式下,村民家庭收入占据了相当比例,集体收入则微乎其微。但该村公益建设投入却非常大,主要靠自己筹集,包括争取国家项目、社会捐助等,村民筹资是在非常小的部分,他们曾经有一年达到了165万。。   

其次,七里村村、组集体的组织形态与作用。七里村没有独立的集体经济组织,其经济职能由村委会统一行使。其集体组织形态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村小组集体,一是村集体。数据显示村民对组集体的作用不满意,认为他们没干什么,也干不了什么,比如说在外面筹资,向国家争取,那都是村集体在做。但是有一些涉及到户口的进入,他们反而在里面能说了算,农户普遍认同村集体,68.7%的受访户认为“有必要”成立专门的集体经济组织,但是他们认为缺乏条件,缺乏人力资源和财力基础。

第三,七里村村集体的经济制度考察。.

一是村集体议事制度。有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但执行不到位,村民对此并不在意。二是村集体财务制度。集体资金采取的是村财镇管的方式,在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票据后再到镇政府报销相关费用。执行效果尚好,但公开化不够。 三是村、组集体成员资格制度。其村内成员资格并没有明确规定,该村主要以户籍作为标准确立成员资格,他认为这个人到我们村里来比较合适,他就来了,组集体说了算,组集体的权力较大。

第四,七里村村、组集体的功能考察。

88.7%的受访农户选择“加强道路、水利、饮用水等公益事业建设”;72%的受访农户对村、组集体在“改善农村文化、教育、环境卫生设施”方面的作用与贡献予以肯定。但在为集体成员的承包经营提供技术、流转、信息、产品购销、金融服务”、在为集体成员提供社会保障、“适当补贴失地、无地集体成员”、在政府滥用权力时,村、组集体“保护了集体和成员双重权益”等方面的评价均未超过50%

 整体来看,七里村村、组集体主要在村、组公共设施建设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离集体成员对村集体功能的认识和期待,特别是对致富问题和财产权利的维护方面期待还有相当距离,而村干部则有他们的苦衷,因为他们没有能力开展这样一些工作。

    村集体经济缺位产生了以下的影响。有一位村干部说“现在我们的集体经济是一个空架子,根本没有经济来源,完全是靠上面支助”。这话说得绝对了一点,但是我想大的方面是这样的。村集体经济功能缺位对七里村产生了如下影响:第一、没有积累资金,遇到自然灾害时自救能力不足。一次大水冲了镇上的54座桥,但是没有办法修,资金多半都靠外援,在使用的时候存在着一些制约,集体的自主性也会受到影响。第二、资金多靠外援,在使用时难免存在制约,集体自主性受到影响。第三、农民个体的致富途径、持续增收和社会保障没有依托。第四、没有集体经济的村集体,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集体经济组织。

所以,我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村委会代行职能则不可避免使经济职能掩盖在其公共管理职能之下,导致经济职能的异化,使权利主体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经营者去思考土地资源及各种财产权利。   

第五,分散经营模式下的七里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所面临的七大问题:(1)自然因素制约,缺乏规模化经营条件,山林开发成本高;(2)自我造血能力不强,持续发展乏力;(3)村委会难以统筹经济发展全局,村集体欠缺合理的经营组织形式;(4)所有者权利无法体现,村集体丧失合理取得和变更财产权益的有效手段,发展受挫;(5)专业管理人才不足,缺乏构建集体经济组织的智力支持;(6)村社建设对外依赖过重,村集体自主性受到一定制约;(7)长期单一的分散经营和无组织的状态,冲淡了村民集体团队观念,重塑合作、互助意识困难。

    这是我们今后把财产交给集体统一经营时所面临的难题。

第六,集体经济及集体经济组织存在的意义。

考察发现,集体经济和集体经济组织在村民看来是有很大的期望,我们甚至于问到很多村民说:“你们不要这个集体经济组织算了,反正他们也没有钱,也没干什么,你们干脆私有了”,村民说“那不行”,认为还是要有一个组织的,没组织不行,讲到在治安方面、在社会黑势力方面、和国家政府的博弈方面,给村民的帮助方面多多少少都会有些作用,我有两个方面的考虑:(1)从法律层面来看,要还原集体经济组织的私法属性,增强其在市场经济中的博弈能力和自主力量;(2)通过法律权利的规范,激发村集体土地资产经营的活力,使集体经济成为国家经济元素中充满生机的一极。

第七,集体经济有效实现背景下七里村集体经济的制度构建。主要有四个方面:(1)构建独立的集体经济组织,调动村民共建社区集体经济的积极性。(2)强调完善集体土地经营制度,赋予并强化土地财产权,多渠道为村民持续增收及生产经营积累发展资金。(3)重视专业型、管理型人才的引进、选拔,强化人才制度化建设。(4)正确定位政府在集体经济发展中的职责,依法行使公共权力,为集体发展提供完善的配套制度。我们总是说政府应当少干预,要还权,另一方面你也要投入,这个不是投入到个别方面,而是要对集体发展要提供配套的、金融的、财政的、社会保障等等方面的支撑。

最后,我想说的是:从农村整体来看,统分结合依然符合国情,“宜统则统,宜分则分”。农民家庭承包制度的坚持须符合农民的意愿,同时,集体经济及其组织存在的意义也需要被重新认识并予以足够的重视,两者并不矛盾。从长期发展来看,建立私法属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效实现集体经济,无论是对农民在政治上还是经济上的意义都同样重要,不可偏废。而内在的动力和外部的制度相结合无疑是集体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我的简单汇报到这里,谢谢大家!

 

(文字校对:童航    未经发言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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