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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流转研究综述
2012-10-24 19:04:49 本文共阅读:[]


始于1979 年的土地制度改革,逐步确立并完善了土地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在30 余年的改革过程中,为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不断通过立法和制定各种政策稳定这项基本的土地制度,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1],丰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 对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限制逐步放开,并在《宪法》和《土地管理法》中确定了其合法性,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规定: 支持并鼓励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推动农地的合理流转,有其现实的依据,首先,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小规模分散的土地经营模式越来越不适应农业的发展,现代农业要求土地的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 其次,城乡收入的差距,促使大量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从事非农职业,部分地区土地抛荒现象严重。因此,农地流转可以看作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和土地2 种生产要素在经济规律的引导下进行自我优化配置的过程,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现阶段,农地流转的快速发展暴露出了流转过程中存在的大量问题,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关于农地流转的研究不断增多、深化。笔者旨在梳理近年来关于农地流转的主要研究成果,总结经验和不足,提出今后对于农地流转研究的对策建议。

1 农地流转的动因

关于农地流转的动因,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论述,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 1 农业比较收益低导致农民愿意进行土地流转由于农业比较收益较低、非农收入不断提高,造成土地流转的机会成本不断降低,农民愿意放弃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徐旭等从制度经济学成本-收益的角度认为推动土地流转的4 个主体分别是农民、村集体、各级政府、工商业主,只要土地流转付出的机会成本低于土地流转的收益,或者土地流转有利于节约生产成本时,这4 个主体就会推动土地流转[2]。商春荣等认为农地流转是以工业化背景下农民非农产业的就业率和收入比例提高、土地社会保障功能弱化为条件[3]。同时,戴中亮研究表明,非农收入增加是农民放弃土地的直接原因,非农收入高的农户倾向于流出土地[4]。在不同地区,农户流出土地的原因也是不同的,钟涨宝等对浙江、湖北2省的调查发现,经济发达地区农户流出土地是为了能让土地带来更多收益,而落后地区主要是因为外出打工或者家庭规模小导致的劳动力不足而放弃土地[5]。总而言之,二、三产业比重越大的地区、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水平越高的地区,农地流转的规模也越大。

1 2 农业的市场化、产业化需要把土地集中起来进行规模化经营樊帆认为,法律、政策对土地流转的肯定和支持,农业比较收益的低下,小农经济的缺陷,以及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客观要求,都是推动土地流转的深层次原因[6]。潘啸[7]、李勇[8]也认为,由现行土地利用方式决定的农业生产模式已经不适应我国的生产力发展了,而土地流转可以实现农业产业化,降低成本,土地流转反映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的要求。

2 农地流转方式及特点

目前,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已达1 000 hm2,超过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2%,虽然数量仍然不多,但流转速度明显加快,流转方式越来越丰富,并由粗放的流转逐步向市场化流转转变。

2 1 农地流转方式钱良信总结了几种主要的流转模式及在各地的实践经验,分别是: 转包模式、土地置换模式、租赁模式、反租倒包模式、股份合作制模式[9]。黄祖辉等对浙江的调查也表明,浙江省的土地流转方式趋于多样化,不仅有出租、互换、转让等传统的土地流转方式,而且委托第三方经营、反租倒包和土地股份合作等土地流转方式已经在一些地区陆续出现并推广开来[10]。从这些研究中也可以发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着明显的地区性差异,经济落后地区的土地流转一般局限于转包和置换,而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则主要采用租赁、股份合作制、反租倒包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流转方式。

2 2 农地流转特点

2 2 1 农地流转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流转初具规模,但流转市场发育缓慢,且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广东、浙江、江苏等沿海发达地区流转比较普遍,流转面积较大,流转方式较多,从粗放的流转向市场化流转过渡,而西部很多地区,如甘肃、陕西等省份土地流转较少,方式单一,农地流转的市场化发展缓慢,主要是农户之间的随意流转。黄祖辉在浙江的调查发现,浙江的农地流转开始运用价格、流转合约等市场机制,土地流转工作趋于规范化、价格趋于合理化[10]。胡俊峰在通州的调研总结出当地土地流转的几个特点: 土地流转速度放缓,流转形式由低级逐渐向高级方式转变,流转对象多元化,从无偿到有偿,且价格逐渐上升,流入农地主要用于经济作物种植、养殖和农业加工[11]。邵景安等在重庆的实地调查则发现,转包依然是最主要的流转方式,出租也逐渐得到发展,但主要存在于都市圈,经济落后地区由于土地收益少,外出打工较普遍,农户放弃土地的愿望比土地收益较高的都市圈地区强烈得多,但是由于对土地产权认识不足、土地市场发育不好等原因,落后地区的土地流转规模和方式都很有限[12]。陈亚东等对重庆涪陵区的调查发现本区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出一下特点: 流转初具规模,且形式多样、流转对象多元化、大宗农地流转期限较长,促进了土地的规模化经营,使农民获得了稳定的财产性收入,有效地解决了土地撂荒问题[13]。

2 2 2 农地流转以个人自发和集体主导为主,集体主导的农地流转规模较大,流转过程中农户的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孟俊杰对京郊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发现,京郊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是由基层政府牵头、集体主导的方式,采用反租倒包模式,流转面积较大,占已确权土地面积45% 左右[14]。叶剑平等基于2005 17 省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发现,中国农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初步形成,但发育缓慢; 农地交易价格随意性强,不正式的土地流转多,很多农户既不定期限,也不要报酬。很多地方存在违背农民意愿、村集体单方面出让土地等侵害农民权益的事情发生,土地流转的程序、手续、运作不规范,土地资本化程度低等问题[15]。农民的土地收益和权益得不到保障。

3 农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阻碍因素

从上所述,我国农地流转发展较快,但地区差异明显,仍存在很多障碍性因素,农地流转不畅是学界研究的重点问题之一。研究者普遍提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缺失、土地市场发育不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落后是造成土地流转不畅最根本的原因。土地产权缺位造成了土地流出收益低、成本高,还造成流转市场混乱,农户利益受损; 社会保障的缺失引起流出土地供给不足; 中介组织的缺乏,使流转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流入土地需求不足。另外,农业社会化服务不足、农业基础设施较差、中央的惠农政策也部分地影响到土地流转的发展。

3 1 产权不清晰,承包经营权不稳定农地承包经营权缺乏明晰性,土地产权主体或其代理人模糊不清,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的“集体”界定不清,具体的责任人不明确,使得土地流转的利益主体被虚化[16],农民并没有真正拥有对集体土地的处分权,任何社区成员都平等地拥有社区土地的权利,所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会随着人口的变动进行周期性调整,且土地归集体所有,容易造成村干部以此为名单方面处置土地,同时,农地承包经营权的不完全性还会造成交易收益降低、成本上升[17],集体土地产权残缺造成产权转让过程中交易成本高,收益分配混乱,阻碍着土地流转,承包地的收益权不完全,农地流转的收益低,不能形成对土地流转的激励[3; 邵景安等在重庆的实地调查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农户因为对土地产权不明确,担心政策变化,所以流转仅限于邻里亲戚间短期的转包[12]。丁关良则通过解读《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农村土地产权、经营权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探讨,并认为《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土地流转的很多内容自相矛盾,与土地的物权性质不符,使土地流转缺乏足够的法律规范和保障[18]。

3 2 农地流转信息不对称,市场发育程度低农地流转过程中缺乏正规、效率高的中介组织,政府的中介组织在缺乏利益激励的情况下,没有足够的积极性,而无序的土地流转中介组织难以适应现代农业信息化的要求,主要表现为散户和大户的信息不对称,想流出的找不到人接手,想流入的又找不到地,分散的土地流转形式难以适应现代农业规模化的要求[10]。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程度影响地区土地流转的总体规模,而且是导致不同地区流转规模各异和流转方式演化差异的根本原因。

3 3 土地的保障功能较强,农民普遍存在恋土情节落后的社会保障体系影响了土地流转主体的积极性,农民不愿意放弃土地主要是怕就业不稳、收入无保障,土地的保障功能依然很强[10]。钱文荣通过对浙北农村的实证调查研究也发现,农民不愿流出土地的原因主要是农民的土地情结深厚,以及土地能够提供生活保障、就业、直接收益等功能,同时对土地制度变更的不确定性和土地流转收益低也是重要原因[19]。但贺振华总结前人的研究认为,农民的土地情结会在一定经济利益的刺激下减弱或消除,因此土地流转收益或者说机会成本太低使农民不愿流出土地[20]。所以,农民的恋土情节是与土地的保障功能相适应的,农民不愿流出土地还是由于土地流转的收益太低,而土地流转出去后又没有其它社会保障措施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

3 4 农业服务落后,农地流转缺乏统一的规范我国农业服务落后,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科技较差,投入规模太小,经营农业生产的收益小,从而造成对土地的需求量小也是影响土地流转的原因[21]。农地流转缺乏统一的规范,有些地方存在违背农民意愿、村集体单方面出让土地等侵害农民权益的事情发生,政府职能错位、偏向企业等用地大户、与民争利、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挫伤了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也会阻碍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8]。

4 推进农地合理有序流转的对策建议

根据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其障碍性因素,研究者们相应的提出了解决措施、对策建议。对于改革土地制度,完善土地产权的呼声很高,对建立合理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也提出了很多中肯的建议。

4 1 完善土地治权结构,明晰产权,赋予农户长期而又稳定的土地使用权,保障农民享有土地的合法收益权黄韬认为,应当在物权法框架下,按照产权资本化的要求,对农村土地产权进行市场经济条件的适应性构造,进一步完善承包土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资本化流转机制,明确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平等的民事权利,有相同的定价和收益机制[22],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和治权结构,明确土地流转利益主体,保障农民土地流转的合法利益。

4 2 促进土地流转的市场化发展,培育有效的农村中介组织,完善农村社保体系蒋满元提出,培育农地托管公司,积极组建与发展各种类型的土地使用权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加快农村劳动力想二、三产业转移,推进城市化进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土地中介机构[7]。黄祖辉等也提出几点相似的对策: 完善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促进土地高效有序集中; 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相配合、覆盖全部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体制,消除土地社会保障功能[10]。田野还提出,应该加强土地流转程序、登记、合同管理,促进土地流转规范化,推进土地流转证券化[16]。邓大才也提出,应该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券化,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交易作为土地流转的工具; 同时,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留转市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必须符合4 大要件: 农民为流转主体、有流转规则、有流转平台、有流转机构,并且必须做好规划、建章、立市、管理、服务、监督、保障7 个环节的工作[23 24]。

4 3 政府应对农业发展和土地流转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陈景华认为,政府应该对农民提供更多的社会服务,同时鼓励农民自建或与经济团体协会等联合出资建立各种民办服务组织,增加各种性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创造良好的农业生产环境,吸引更多人流入土地[21]。陈锡文等认为,我国国情依然是人多地少,农业人口占多数,在农业剩余劳动力尚未大规模转移之前,必须避免农村出现大资本排挤小农户,提倡农户间的土地流转,而不应当提倡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经营农户的承包地。应当主要鼓励、支持它们进入农业的产前、产后领域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鼓励它们对待开发的非耕地农业资源进行投资开发[25]。陈亚东等认为,国土、农林等相关部门应该因地制宜,对土地流转进行统一规划,并对流转后用途和产业发展进行指导,针对流入土地的业主开发资金匮乏的问题,政府应该在财政政策和金融信贷方面应该给予支持,同时加强对集体土地流转收益资金的管理[13]。

5 农村土地流转对农村社会经济的影响

大多数学者研究认为,农地流转具有无可辩驳的正面意义,先入为主造成很多研究都忽视了这样一个问题,农地流转到底对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起什么作用,甚至对于我国农业发展有什么影响,农地流转是否一定会促进土地利用效率的放入提高,是否一定对农村发展有利,一些研究者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贺振华认为,当存在一个完善的土地流转市场时,农户外出总是能够通过土地流转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但是可能使得土地配置更不平均。当不存在一个完善的土地流转市场时,土地调整在某些情况下能够改善资源配置效率。值得注意的是,在农业收益率很低的情况下,农户外出可能使得土地流向那些不能有效使用的农户,这不利于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20]。他在早期的研究还认为,土地流转没有改变目前农业生产的方式和生产要素的质量,从而也没有给农业生产带来质的突破,除非流转后增加了新的生产要素或者原有的生产要素发生了质的提高[26]。朱新方认为,片面强调土地流转有使农民面临失去土地、土地被改变用途、产生腐败的风险[27]。姚洋也认为,农地制度的变革不应该只考虑经济绩效,还应该兼顾社会公平和福利[28],农地集体所有制实际上促进了社会公平、为部分弱势群体提供了维持生计的生产资料,如果片面强调土地流转所产生的经济效应,促进土地产权的资本化或私有化可能会导致部分人失去最后的依靠。

6 研究展望

近年来农地流转的研究产生了很多有益的成果,但是依然存在不足之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注意:

( 1) 多数研究者都注意到了农地流转的地区性差异,不同地域社会经济背景下农地流转原因、障碍因素都有所不同。但在提对策建议的时候却一概而论,没有做到从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经济条件好的地方土地流转更活跃,方式也更多,而在条件不好的地方,有些经验是不可以复制的。

( 2) 不同人群对农地流转意愿的差异研究还不够全面。哪些人更倾向于流转土地,哪些人又不愿意流转,只有在分析不同人群流转意愿的差异基础上,研究者才能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来促进农地的规模化流转。部分研究者在研究中考察过家庭规模、非农收入、教育程度对农地流转的影响,但是研究还不够全面,缺乏对年龄、性别、家庭结构与农地流转意愿关系的研究。

( 3) 很多研究者在文章中,并未对土地的用途进行分类,只是笼统的纳入一个范畴进行研究,有些研究甚至犯了不区分农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这种常识性的错误。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完全是有严格界限的2 个范畴,不能统一而论,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农用地流转后改变用途,所以在研究时要分清土地的类别和用途。同时,农地流转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也是一个主要的研究方向。

( 4) 农地流转对当地社会经济影响的研究缺乏,包括与村民收入、土地利用效率、村庄的结构、社区的发展、人口的流动等不同层面的互动研究。多数土地流转的研究都是在预设其有利于农村及农业发展的前提下,对流转现状、阻碍流转因素的研究,而且多从理论的角度进行阐释,实证调查偏少,部分研究者虽采用了统计部门的材料或者通过问卷调查搜集资料,但研究不够深入,无法阐释附着在土地上的其他社会关系,且带有明显的倾向性。笔者认为,要全面深入的分析不同地区农地流转的原因及其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影响,必须深入当地进行长期的实地考察。

参考文献

1]王景新.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30 : 回眸与瞻望[J]. 现代经济探讨,2008( 6) : 5 11

2]徐旭,蒋文华,应风其.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动因分析[J]. 管理世界,2002( 9) : 144 145

3]商春荣,王冰. 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与土地流转[J].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04( 2) : 25 29

4]戴中亮.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原因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J]. 农村经济,2005( 1) : 27 29

5]钟涨宝,汪萍. 农地流转过程中的农户行为分析―――湖北、浙江等地的农户问卷调查[J].中国农村观察,2003( 6) : 58

6]樊帆. 农村土地流转的深层原因探析[J]. 农业经济,2002( 11) : 25 27

7]潘啸. 农村土地流转的动因分析与对策选择[J]. 山东社会科学,2008( 6) : 111 112

8]李勇.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动力与障碍分析[J].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09( 3) : 83 84

9]钱良信. 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主要模式及需要注意的问题[J]. 调研世界,2002( 10) : 43 45

10]黄祖辉,王朋. 农村土地流转: 现状、问题及对策―――兼论土地流转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影响[J]. 浙江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 2) :39 47

11]胡俊峰. 长三角土地流转进程研究[J]. 中国土地,2009( 2) : 46 47

12]邵景安,魏朝富,谢德体. 家庭承包制下土地流转的农户解释: 对重庆不同经济类型区七个村的调查分析[J]. 地理研究,2007( 2) : 275 285

13]陈亚东,刘新荣. 农村土地流转调查研究[J]. 经济纵横,2009( 4) : 58 61

14]孟俊杰. 北京郊区农地流转机制研究[J]. 农业经济问题,2008( S1) :120 126

15]叶剑平,蒋妍,丰雷. 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调查研究――――基于2005 17 省调查的分析和建议[J]. 中国农村观察,2006( 4) : 48 55

16]田野. 中国农村土地流转: 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J]. 经济师,2004( 8) : 72 73

17]钱忠好.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残缺与市场流转困境: 理论与政策分析[J]. 管理世界( 月刊) 2002( 6) : 35 43

18]丁关良.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的现存问题与修正建议―――以《农村土地承包法》为主要分析依据[J]. 华侨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 1) : 62 67

19]钱文荣. 浙北传统粮区农户土地流转意愿与行为的实证研究[J]. 中国农村经济,2002( 7) : 63 68

20]贺振华. 农户外出、土地流转与土地配置效率[J]. 复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06( 4) : 95 102

21]陈景华. 制约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因分析[J].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8( 10) : 29 32

22]黄韬. 论农村土地集体产权资本化流转[J]. 农村经济,2008( 3) : 19 22

23]邓大才. 论承包土地流转的类型、层次和制度要求[J].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02( 1) : 67 70

24]邓大才.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几个重大判断[J]. 学术研究,2009( 10) : 92 97

25]陈锡文,韩俊. 如何推进农民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J]. 中国改革: 农村版,2002( 9) : 35 37

26]贺振华. 农村土地流转的效率分析[J]. 改革,2003( 4) : 87 92

27]朱新方. 土地流转的利弊及风险防范[J]. 农村经济,2009( 6) : 17 19

28]姚洋. 中国农地制度: 一个分析框架[J]. 中国社会科学,2000( 2) : 5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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