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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问题探讨
2012-05-11 09:47:24 本文共阅读:[]


【摘要】形式多样有效的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是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建设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农村的重要基础。为此, 本文认为, 应积极运用公司+ 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社区股份制、合作社+ 公司等多种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 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形式的创新发展。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 实现形式

 农村集体经济是生产资料由农村地区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公有制经济。农村集体经济的实质是通过各种形式进行资产( ) 联合和劳动联合, 在尊重农村劳动者个人产权的基础上将资产和劳动组织起来合理配置使用, 以适应社会化分工和生产的需要、克服个别经营所难以克服的困难、保证全体成员的收入和福利。“成员共有、民主管理、利益共享”是农村集体经济的基本特征。各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是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基础。〔1

农村集体经济是保证农民利益、引导农民进行社会化生产、并逐步消除小农意识的基本途径。1874, 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的教训时指出, 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 “一开始就应当促进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过渡, 让农民自己通过经济的道路来实现这种过渡; 但不能采取得罪农民的措施, 例如宣布废除继承权或废除农民所有权”。〔21894 , 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提出了合作社形式, 他说:“当我们掌握了国家权力的时候, 我们绝不会用暴力去剥夺小农⋯⋯我们对小农的任务, 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 转变为合作社生产和合作社占有”。〔3

在我国, 改革开放前农村集体经济主要是社队经济。由于采取单一的高度集中形式, 以及它的地域封闭性、行政支配和集体产权等问题, 社队经济逐渐失去了活力。改革开放后, 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行政支配和集体产权问题, 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 使主要农产品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变化, 社队集体经济也转变为村级集体经济。但是, 也应看到, 随着农业的市场化、产业化和全球化发展, 小规模分散经营很难支持农业、农村长期发展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同时, 农村家庭经营和低收入状况也容易产生严重的个人理性至上、集体行动困难、公益事业失缺、青壮劳力流出、村庄结构解体和无法内生秩序、农村社会文化发展滞后等问题。

因此, 如何组织农民进行集体经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成为我国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

一、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及原因

2008 年下半年本课题组对湖北、湖南、河南、辽宁、陕西、四川、贵州、山东、广东9 16 个县 ( ) 65 个行政村的抽样调查情况看( 见表1) , 目前我国农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缓慢, 村级集体经济的主要形式是集体资产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和村办集体企业。

基本情况是: 全部调查村的村级集体资产平均为35. 3 万元, 人均村级集体资产仅137 元。村级集体资产中90%以上是实物资产, 现金资产少, 平均每村现金资产不足5 万元, 而且这主要是由少数城郊富裕村( 有上千万元现金资产) 所支撑的, 大多数非城郊村的现金资产不足1 万元, 有一些村甚至没有现金资产。从地区看, 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影响, 东部地区各村的农户和人口减少, 人均村级集体资产为282 ; 中、西部地区各村的农户和人口较多, 人均村级资产分别只有137 元、67 元。从村级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看, 在被调查村中, 86%的村没有集体企业( 有村办企业或场、园的只有9 个村) , 大部分村的集体收入主要来自集体资产 ( 如山林、水体、荒滩、房产设施等) 承包和租赁经营所得。

正因为村级集体经济困难, 所以, 在近年来的新农村建设中村集体的贡献十分有限。村级道路建设、村村通电视和电话等项目主要靠国家财政支持,住房环境建设和沼气改造等则主要靠村民自己投入和财政资助。

 

 表1     农村村级集体资产调查情况表

类 别

西部村

中部村

东部村

总体

每村平均资产( 万元)

其中: 实物资产( 万元)

32. 2

28. 8

39. 6

32. 6

25. 1

23. 5

35. 3

30. 2

每村平均农户( )

1228

487

216

678

每村平均人口( )

4772

1762

889

2569

每村人均资产( )

67

224

282

137

数据来源: 本课题组调查整理所得。

 

通过调查, 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可以归为三个方面:

第一, 集体可用于经营和开发的资产少、价值低。实行家庭承包后, 土地、山林、池塘等大都承包给家庭和个人, 农村税费改革后, 家庭承包已不向集体提供收入。集体可以用来集中发包、出租的资产主要是一些荒山、荒滩和湖面, 如果不对这些资产进行开发投资, 承包、租赁经营很难取得明显收益。而且, 目前有些村甚至没有可发包的资产,

就无经营收入, 成为人们常说的“空壳村”。

第二, 由于技术、资本和管理问题, 村办企业普遍困难。改革开放后, 乡村集体企业曾一度快速发展。但随着市场竞争加剧, 乡村企业技术落后、资本不足、管理不善等问题逐渐凸现出来, 以至许多村办企业出现严重亏损( 一些村为此卖出了集体仅有的部分资产) 和收缩停办的状况。即使是目前仍存续的村办企业( 主要是烟茶果木和制种、制砖、建筑经营) , 也普遍存在效益低、经营困难的问题。

第三, 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对开展集体经营信心不足。由于人民公社时期社队经济的问题和近年来集体企业经营亏损的影响, 一些地方的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对发展集体经济缺乏信心。一些村民认为搞集体经济只是对干部、对承包人和承租人有利; 而一些村干部则认为搞集体经济是费力不讨好的事情。所以, 除了城郊村和那些集体经济基础较好的村以外, 被调查的大部分村近年来都很少有集体经营项目。

从根本上看, 目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在于其实现形式的局限性和封闭性。由于村集体的资产有限、质量不高、一般只能用于农产品生产,而且村民收入低、缺乏经营技术和管理经验, 所以,限于村级范围的集体经济形式( 不管是承包、租赁,还是村办企业)都很难解决生产规模小、技术层次低、产品单一、竞争力弱这些问题。

二、探索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形式

鉴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现状, 探索和发展具有开放性、吸收性和融合性特点的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形式就显得十分必要。

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的本质和特征, 凡是以农民为主体进行资产联合与劳动联合, 实行共同经营、民主管理、利益共享的经济组织和经营方式, 都是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农村集体经济形式绝不限于村级范围内的资产承包、租赁和村办企业。事实上, 最近一些年来, 广大的农村干部和群众一直在探索和尝试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的新形式, 4〕在我们的调查中, 有将近1/ 2 的村的农民参加了专业合作社和专业技术协会等。因此, 进一步探索、总结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各种新形式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1. 农户+ 公司( 企业) 联合体

这是城镇农产品加工经营企业( 又称龙头企业) 与一些农户通过产销合同组成的经营共同体。龙头企业通常向农户提供良种、技术指导和有关服务,农户则按要求生产并将农产品出售给企业, 企业按高于市场的优惠价格收购后进行加工和销售, 然后再向农户返利或提供其他利益。通过专业化分工与合作, 这种联合体在客观上形成了一种以行业为基础、城乡结合型的“集体经济”,是对传统上按地缘形成的集体经济范式的一种新发展。由于它超越了村域范围进行经营联合与优势互补, 既可以提高农户的生产水平, 保证其收入, 又可以扩大企业的经营规模、提高竞争力, 因此受到欢迎。在中部地区某产粮县, 一个知名的大米与食品加工集团同县内23 个乡镇的30 多万个农户建立了一个全县域的经营联合体, 对组织农民开展产业化经营、对促进城乡联合和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和示范影响。

农户+ 公司联合体的兴起也明显推动了农村土地流转、生产向经营大户集中的进程。这主要是因为客观上存在部分农民出外打工、土地不能有效耕种的情况; 更重要的是, 一些农民在与公司联合经营中获得了能力与信心, 因而开展专业化、规模化经营成为上优选择。

2.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和服务的一部分农民根据共同出资、共享服务、互惠互利原则建立的专业性集体组织。显然, 它也是以行业为基础的跨村域的农村集体经济形式。目前, 它主要集中在蔬菜、果木、花卉种植业和养殖业, 原因在于这些行业的技术和品质要求高、市场需求和价格不稳定, 而村级集体又无力提供相关服务, 这样,农民专业合作社便依托一些经营大户和地方农业部门、科技部门的帮助而发展起来。农民加入合作社不改变其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 合作社利用社员的共同出资建立机构设施、统一提供生产技术服务, 社员按统一规定和标准进行生产、并将产品按预定价格出售给合作社, 合作社集中进行加工和销售, 合作社的经营收益除一部分留作积累外, 其余按出资额或交易额向社员分配。与农户+ 公司联合体相似,专业合作社与农户在生产和销售这两方面开展专业化分工与合作, 有利于全体社员的共同发展。而且与农户+ 公司联合体相比,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集体特性可能更突出。

3. 农民专业技术协会

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也是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和服务的一部分农民在自愿、互利基础上建立的农村集体组织。专业技术协会的主要功能是运用会员的出资统一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帮助会员提高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与专业合作社相比, 专业技术协会更强调专业性的生产技术合作与服务共享, 所以, 一些专业技术协会不搞统一加工和销售, 完全由会员自己负责生产及销售。不过, 也有一些专业技术协会应会员的要求统一组织加工和销售, 更接近专业合作社模式( 一些专业合作社正是在专业技术协会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 , 这种情况下的农民专业技术协会显然也是以行业为基础、超越传统范围的集体经济形式。

4. 社区股份合作社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 近年来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和一些城市的郊区, 为应对耕地减少、合理利用农村资源和保障农民权益等问题, 出现了社区( 村级) 股份合作社这一形式。社区股份合作社主要包括社区土地股份合作社和综合股份合作社两种类型。土地股份合作社是以全村所有农户的土地入股方式组建的, 通过土地股份化, 村集体对全村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和配置使用, 如一部分用于对外整体发包、租赁来保证土地资产的收益; 另一部分用于建设居住小区, 改善村民生活条件和作为商品房出售; 其余部分用作农业经营和优化村庄环境。社区综合股份合作社是包括全村土地、村办企业等集体资产、并吸收村民资金和技术入股所形成的合作社, 综合股份合作社除了具有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功能外, 还具有产业开发和创办经营实体、建设厂房设施和工业园区等吸引外部投资、投资参股外部公司企业的功能。另外, 从一些地方的实践看, 社区股份合作社的建立也将促使村级行政职能和经济职能分离――行政职能具体归为社区管理、经济职能交给股份合作社, 从而改变村级行政职能和经济职能不分、集体经济发展受行政牵制的格局。

5. 合作社+ 公司、合作社+ 承包或租赁、合作社+ 投资参股或开发等复合形式

在一些集体经济发展较快的地方, 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或社区股份合作社通过与其他公司企业组成经营联合体, 或运用对外集中发包、租赁方式, 或与其他企业组建经营实体, 或与其他企业共同投资、开发新产业, 形成了集体经济新形式与新形式、新形式与原有形式结合的复合模式, 有力地拓展了集体经济的经营领域和发展范围。

以上各种新形式的共性特点是: 突破了对农村集体经济的认识局限, 打破了按地域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传统模式, 形成了按业域关系、超越村级范围创建各种集体经济形式的新模式; 即使是地域性的社区股份合作社, 也采取资源整合、与外部资产和劳动等进行规模联合和深度融合的方式。这些新形式丰富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内涵, 促使了农村集体经济由封闭走向开放, 从而有可能克服规模小、技术低等普遍性问题, 使农村集体经济展现发展活力。

三、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新形式发展的对策

正如改革开放初期推行联产承包、解决社队经济的行政支配和集体产权问题一样, 推动集体经济新形式的运用和发展、解决村级集体经济的封闭运行问题, 必将对重塑农村微观经济机制、加速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产生重大作用。目前应采取的措施是:

1. 完善制度规范, 为运用和发展提供依据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现已颁布实施, 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其他组织或形式可先由各地政府制定规范和实施条例, 然后逐步完善。例如, 对于农户+ 企业联合体, 重点是按集体原则合理规范公司与农户的权益, 还可以要求公司向长期合作的农户赠与股份、建立公司与农户共同决策的机制等;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 应要求其加强积累、增加共有资产和服务设施, 鼓励其提供其他服务和生活福利; 对专业技术协会, 则不应将其作为非营利的社会团体, 应要求它在接近专业合作社的同时突出运用新技术、开展技术创新和研究试验的特色; 对社区股份合作社, 重点应是要求其减少封闭性、增加流动性和开放性, 允许外部公司和个人参与, 鼓励其对外投资、参与外部公司的发展。另外, 还应鼓励一些发展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社区股份合作社等加强合作, 逐步形成具有多功能、综合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 建立支持体系, 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为切实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新形式的运用和发展, 笔者建议: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专项预算, 为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启动资金和运行支持;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经营方式提供税收优惠( 如免征所得税、减免营业税和增值税) 和信贷支持。建立统一管理体制, 解决农业部门、科技部门等分散管理的现象。可以考虑在各级政府的农业部门内成立专门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事务的机构,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立和运行提供信息服务、技术指导和经营帮助,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者和骨干提供培训; 其他相关部门提供具体的专业服务。建立地方县( ) 政府定期选派新毕业大学生和研究生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工作的制度, 帮助各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高经营技术和管理水平、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地方职业技术学院、大学和科研机构合作、交流的机制。( ) 政府应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作为农村工作的主要内容, 应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知识、支持政策和鼓励措施, 传递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方式等相关信息和知识。动员和支持有关企业、公司、村级组织和农村经营大户等, 领办和合办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探索和发展新的集体经济形式。

参考文献:

1〕王德祥, 李建军. 新农村建设、财政支出与农民收入增长[ J] . 农业经济问题, 2009, ( 02) .

2〕马克思. 巴枯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一书摘要[ A]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18 ) [ C] .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65.

3〕恩格斯. 法德农民问题[ A] .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 4 ) [ C] .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2.

4〕徐祥临. 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N] . 中国信息报, 2008- 01-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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