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城市化建设必须妥善解决好土地流转和资金流通这两个问题。“宅基地换房”正是针对小城镇建设中普遍存在的土地和资金双重约束难题,而进行的建设新型小城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探索,是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土地利用的典型模式。所谓“宅基地换房”即在国家政策框架内,坚持承包责任制不变、可耕地面积总量不减少,充分尊重农民自愿,高水平规划设计和建设一批有特色、利于产业聚集和生态宜居的新型小城镇。“宅基地换房”在尊重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有效兼顾了政府和农民的利益,开辟了农村建设用地重新整合、流转和集约利用的新途径,是提升农村宅基地价值、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新模式。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天津市积极探索“以宅基地换房”建设新型小城镇和新农村的路子,并展开了试点工作。
随着试点工作的推进,近年来学术界展开了对宅基地换房模式的研究。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宅基地换房现状、社会经济法律制约、制度创新等方面,蔡玉胜(2010)认为宅基地换房是当前具有鲜明特点的土地利用模式之一,指出了宅基地换房模式存在的难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詹明民(2010)、万国华(2009)从法律的角度对宅基地换房进行了思考,认为宅基地换房应坚持合法原则、自愿原则、创新原则、平衡原则,指出宅基地换房面临土地流转问题、产权关系变化所引发的问题、农民权利和利益的保护问题,农民迁到城镇脱离土地所要面临的社会问题等,建议加强宅基地换房制度的立法,完善征用土地补偿制度的相关立法;崔宝敏(2010)认为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模式实现了农村土地和资金的“双闭合”,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构建了新的投融资体制,在城郊结合部具有一定的推广意义。张红星等(2010)认为宅基地换房模式是治理结构的创新,一方面政府在不完全合约中引入了规范与权力,降低了分散交易的成本;另一方面民主协商的政治程序保障了农民的谈判力。与国家征地机制和分散交易机制相比,这一新的土地非农化模式有利于推进城市化、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可以看出,学者们围绕宅基地换房模式从目前存在的困难、相关的法律问题、模式的治理结构等不同方面进行了研究。
然而,针对宅基地换房农户行为与意愿的研究目前还没有,有关意愿的研究主要是针对农户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意愿或者是农户集中居住意愿,如赵国玲等(2009)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与区位条件、农户家庭属性特征及经济发展水平等的关系,认为影响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因素依次为非农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与县城距离、对政策了解程度、户主年龄、学龄;张金明等(2009)通过对江苏省江都市的调查认为,农民的年龄、文化水平、从事的职业、收入和家庭结构等是影响农民集中居住意愿的因素;陈美球等(2009)认为农民文化程度、常年居住在家人口数量、人均年收入、与邻院的最近距离、人均宅基地面积和离县城的距离六个因素对农户集约利用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意愿有着显著的影响。上述研究主要是针对农户的居住地位置、家庭收入、文化水平、人均宅基地面积等硬件指标对宅基地流转或集中居住的影响,而不是针对人的主观意愿这样的软指标对宅基地换房模式的影响进行研究。由于每个农户的具体情况不同而且在短期内每个家庭不可能改变这些硬指标,在这种情况下农户仍然需要进行换房决策,本文的的研究将探讨农户的主观意愿对其宅基地换房行为的影响,有关这方面的研究目前还没有学者涉及到,对宅基地换房模式意愿的研究是本文的一大特色。
本文认为,宅基地换房模式能否顺利进行并且取得应有的效果,农户在其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他们所表现出的意愿对推动宅基地换房工作产生最直接的影响。为此,分析农户从事宅基地换房意愿的影响因素对于改进宅基地换房模式的工作方式及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目前农户从事宅基地换房的意愿如何? 影响农户宅基地换房的因素有哪些? 宅基地换房作为一种创新模式是由天津市倡导并率先开始试点的,这些问题在天津市进行调查最具有说服力。由于城市用地紧张,郊区是补充城市建设用地的重要途径,也是宅基地换房工作的重点地区,因此本次调查选在天津市的一个远郊区――宝坻区展开,该地区对于研究农户宅基地换房意愿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本文在对天津市宝坻区8个乡镇24个自然村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以合理行动理论为基础,运用结构方程模型,从农户内在心理特征角度分析其行为意愿,研究农户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对其行为意愿的影响效应,从全新角度探索农户行为意愿的内在影响因素,为进一步推进宅基地换房工作提供理论依据。
二、数据来源与样本基本特征
本文所用数据来源于笔者2011年1~2月组织的实地调研数据。样本选取中兼顾宝坻区经济发达、中等发达和经济落后的乡镇,涉及宝坻区新安镇、大钟庄镇、大口屯镇、尔王庄乡、霍各庄镇、黄庄乡、周良庄镇、大白庄镇等8个乡(镇)24个自然村。本次调研采取随机走访的方式进行,每个乡(镇)按照经济发展水平随机选取3个自然村,在每个抽样的自然村中随机选取15~20个农户,每个农户选择1名成年农民进行调查。为了保证调查数据的质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调查时采用一对一访谈,共发放问卷430份,收回问卷396份,剔除漏答关键信息和回答信息矛盾、错误等问卷,回收有效问卷373份,有效率94.2%。表1(略)提供了全部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在问卷中共设计了三个潜变量(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行为意愿)和15个可观测变量。测量方式采用李克特(Likert)的五点量表尺度计分法,即1代表很不同意,2代表比较不同意,3代表一般,4代表比较同意,5代表很同意。问卷的具体可观测变量设计如表2(略)所示。
三、模型假设及结构方程模型构建
(一)模型假设
合理行动理论阐明了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行为意向之间的因果关系,即行为由行为意向来决定,行为意向又由行为态度和主观规范来决定。合理行动理论对行为的理解提供了很好的理论框架,对研究人类的行为具有良好的指导作用。笔者认为,农户是否愿意从事宅基地换房主要取决于个人的态度(行为态度)以及周围对他有影响的人对这种行为的态度(主观规范),农户的行为意向是其做出行动之前的思想倾向和行为动机。农户的行为决策是遵循理性原则的,他会按照最有利于他自身利益的目标选择是否从事宅基地换房。因此,合理行动理论能够很好地解释农户从事宅基地换房这种行为意向与其行为态度、主观规范之间的关系。根据合理行动理论的内涵,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假设1:农户宅基地换房行为态度越积极,从事宅基地换房的意愿越高。
行为态度指行为主体对某种行为所存在的一般而稳定的倾向或立场,是由个人对特定行为的评价经过概念化之后所形成的态度。农户主要会从换房后对自身和家庭的生活是否有利、有哪些经济利益及有哪些价值等方面去考虑,问卷从“价值理性”、“经济理性”和“生存理性”三个方面来反映行为态度对行为意愿的影响。
假设2:农户积极的主观规范与从事宅基地换房意愿呈显著正相关关系。
主观规范指由他人的期望而使行为主体做出特定行为的倾向程度,是个人对于是否采取某项特定行为所感受到的社会压力,即那些对个人的行为决策具有影响力的个人或团体对于个人是否采取某项特定行为所发挥的影响作用大小。农户在做宅基地换房决策时会受到外界压力,在预调查中了解到对农户影响最大的人分别是家人、亲戚朋友、本村人以及已经换房者。因此,问卷设计了四个问题“家人认为宅基地换房是有意义的”、“本村邻里认为宅基地换房是有意义的”、“亲戚朋友认为宅基地换房是有意义的”、“已经换房者认为宅基地换房是有意义的”来反映主观规范对行为意愿的影响。
(二)结构方程模型(SEM)构建
首先,根据上述假设构建行为意愿影响因素结构方程理论模型(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SEM)如图1(略)所示。
其次,建立测量各潜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模型―――结构模型,该模型的一般形式为(荣泰生,2009):η=γξ+βη+ζ式中,ξ为外生潜变量,η为内生潜变量;γ和β为结构系数矩阵,分别表示外生潜变量ξ对内生潜变量η的影响和η 之间的相互影响;ζ为残差项。
最后,构建农户宅基地换房行为意愿影响因素的结构方程分析模型,具体形式为:
y1=β21y2+β31y3+γ11x12+γ12x13+γ13x14+γ14x15+ζ1
y2=γ21x1+γ22x2+γ23x3+γ24x4+γ25x5+γ26x6+γ27x7 +ζ2
y3=γ31x8+γ32x9 +γ33x10+γ34x11+ζ3
其中,y1、y2、y3分别代表潜变量行为意愿、行为态度、主观规范,x1~x15代表15个可观测变量,β代表潜变量之间的路径系数,γ为各潜变量与可观测变量之间的载荷系数(见图1),ζ代表残差项。
四、模型检验及数据分析
(一)信度、效度检验以及探索性因子分析(EFA)
为了进一步确认问卷的可靠性和有效性,采用内部一致性信度(Cranach’s Alpha 系数)来测量问卷的信度。利用spss16.0软件对行为态度、行为意愿、主观规范等三个潜变量的15个可观测变量进行信度分析(见表2)。通过分析得到Cronbach’a 值介于0.805~0.921,问卷整体的Cronbach’a值为0.938。一般认为,Cronbach'a 值达0.6以上即可接受,介于0.7 ~0.8时表示量表具有相当的信度,介于0.8~0.9 时说明量表信度非常好,从此可以看出本研究所用数据具有非常好的内部一致性。通过计算发现各可观测变量标准因子载荷系数都在0.7 左右,仅有一个变量载荷小于0.5,说明各潜变量的结构效度良好。
继续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首先,计算相关系数矩阵,计算结果为大部分系数值大于0.3,其检验值均小于0.05。其次,利用KMO样本测度和巴特莱特球体检验来验证调查数据是否适合做因子分析。软件运行结果KMO的值为0.962,Bartlett球体检验Approx.Chi-Square 统计值为3718,显著性概率为0.000,小于0.001。两者说明数据具有很高的相关性,适宜做因子分析。
(二)验证性因子分析(CFA )
利用AMOS7.0软件对数据进行验证性因子分析(Confirmatory Factor Analysis,CFA),得到的结果如表3所示。从结果可以看出,各可观测变量的C.R值都大于2,且都在99%的置信度下显著,说明潜变量与可观测变量之间的载荷系数估计具有显著性,即可观测变量对潜变量的衡量具有较高的会聚有效性。行为态度、主观规范两个潜变量对行为意愿的路径系数值分别为0.689和0.627且都在99%的置信度下显著,说明影响效应是显著的。
(三)结构方程模型检验
对上述经过载荷系数显著性检验的模型再进行模型拟合评价,选择绝对拟合指数、相对拟合指数来评价模型的优劣,结果见表4。从模型拟合评价的结果看,各指数指标值都符合建议值的要求,说明测量模型的总体拟合情况较好。
(四)结构方程模型数据分析
对结构方程模型进一步分析以验证前文提出的假设。从图2可以看出,行为态度对行为意愿路径系数值为0.689 且通过了1%显著性检验,两者呈现出正相关关系,即积极的行为态度能增强行为意愿,这和前述假设1以及以往学者在研究行为意愿影响因素时的结论相同。
从表2可以看出,生存理性(X1~X2变量)的标准因子载荷系数大于0.6,分别为0.639 和0.719,对行为态度的影响显著且较大。经济理性(X3~X4的标准因子载荷系数分别为0.556和0.618)对行为态度的影响也较大;价值理性(X6的标准因子载荷系数为0.476,小于0.5,未达到显著性水平;X5、X7 的标准因子载荷数值也较小,分别为0.523和0.509)对行为态度的影响较小。
以上分析表明,当前农户宅基地换房行为决策理性还处在“生存理性”向“经济理性”过渡阶段,“价值理性”还没有完全形成。究其原因是受到历史因素和现实条件的影响,农村的居住条件相对较差,农户有着强烈的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目前天津市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落后,农户希望借助于宅基地换房获得良好的保障机会。由于宝坻区农户居住条件较差,通过宅基地换房提高房产价值的判断得到了农户的认可;换房后的工作及收入问题,农户也持有较为乐观的态度。现阶段社保问题未得到解决及就业不明朗的情况影响了农户对于宅基地换房价值的判断。以上因素的共同作用,导致农户宅基地换房行为决策理性还处在“生存理性”向“经济理性”过渡阶段,“价值理性”尚未完全形成。
主观规范对行为意愿的路径系数值为0.627,且在1%水平上显著,这表明假设2是成立的。家人意见和已经换房农户意见的标准因子载荷系数分别为0.655和0.665,大于本村邻里和亲戚朋友的意见(标准因子载荷分别为0.510和0.509),表明在做经济决策时农户更多的是听取家人的意见;已经换房者的意见影响显著,表明宅基地换房先行者具有很强的示范带动作用。调查中了解到宅基地换房后房屋的产权问题是宝坻区农户决策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产权归属问题直接关系到下一代能否合法继承房屋所有权以及房屋流转问题,成为了家人关注的焦点,所以家人意见影响较显著。已经换房者的意见是农户决策的重要依据,换房者的生活及居住情况对农户的决策有很强的参考价值,也是不容忽视的影响因素。农户还存在攀比心里,在宅基地换房问题上也会适当考虑本村邻里及亲戚朋友意见,但不是影响决策的重要依据。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通过对行为态度、主观规范两个潜变量15个可观测变量因子分析,以及这两个潜变量对行为意愿变量的结构方程模型分析得出如下研究结论:(1)通过对合理行动理论进行跨文化和跨领域验证表明,TRA 理论在分析农户宅基地换房行为意愿影响因素时是适用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对行为意愿影响效应较大,合理行动模型解释力强大说明TRA 理论有很好的跨文化适应性的特点。(2)农户宅基地换房行为态度可区分为对行为的不同理性认知(即“生存理性”、“经济理性”和“价值理性”),研究发现农户在宅基地换房问题上处在“生存理性”向“经济理性”过渡阶段,“价值理性”还没有形成。生存理性影响显著,表明农户宅基地换房更多是为了获得社会保障及改善住房条件。(3)农户在做宅基地换房决策时更多的是听取家人的意见,已经换房者的意见也是农户做宅基地换房决策时的重要依据。
为了提高农户宅基地换房的意愿,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完善宅基地换房中的相关配套政策。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农户普遍关心宅基地换房的补助金额及新建小区房屋的产权问题,这是宅基地换房中农户所关心的核心问题,天津市要制定好与宅基地换房相配套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解决好农户普遍关心的自身利益问题。(2)合理规划和建设新的住宅区。在对新住宅区做好规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天津市有关部门应充分考虑当地农户的居住习惯,在房型设计上满足他们多样化与多元性的需求,同时做好宅基地换房的试点工作,如在宝坻区城区周边建设好样板房,以起到示范和带动的作用。(3)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农户实际困难。天津市应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新农保制度,消除农户在养老、医疗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同时,应针对换房户生产生活成本的增加在一定时期内给予适当的补贴,并针对特殊群体制定专项政策予以扶助和救济。(4)抓好住宅区周围的商务与工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作为天津市纺织、服装出口基地的宝坻区应充分发挥其优势,考虑在新住宅区周围设立商务与工业园区,政府在资金上予以支持,鼓励农户创业,并通过创业带动换房后农户的就业。宝坻区作为一个涉农区县,承担着天津市菜篮子工程的重任,必须抓好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并发展特色种养殖业。通过以上的布局,宝坻区将形成“居民住宅区、商务与工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园区”三区联动,协调发展的良好布局。
* 项目来源: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编号: 10XGL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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