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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视角下失地农民的社会适应
2012-04-15 10:12:13 本文共阅读:[]


一、失地农民社会适应的内容

针对失地农民城市适应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失地农民城市适应的含义及影响因素的探讨上,通过学者们的调查研究发现,失地农民社会适应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职业适应程度较差;社会交往网络同质性较强,范围较窄,社会交往处于城市与农村之间;心理认同程度不高;缺乏必要的自我认同,等等。社会适应作为适应的一个方面,不同的学者定义有所区别,但大都强调了社会关系、职业方面的适应。有学者强调行为方式与日常生活方式方面的适应;还有学者则认为,社会适应是一个过程,是行动者对周围环境变化的主动和被动的调适,既包括客观层面,也包括主观层面,可以操作化为经济生存、社会交往、心理认同等三个维度。陈建文和王滔认为社会适应表现为个体对社会生活环境的适应,它既是个体通过掌握各种社会规范,形成适应社会的行为模式的社会化过程,也是个体满足自身需要发挥自身潜能,树立自我形象的个性化过程。此外,还有学者通过帕森斯的社会行动理论对适应的概念作整合分析,讨论失地农民社会适应的具体维度,根据AGIL模型将失地农民的社会适应分为文化适应、社会适应与心理适应。现有的研究成果表明,失地农民社会适应的主要内容有职业适应、心理认同、社会交往与经济生存等方面。而失地农民的生计适应,既职业适应与经济生存则是这些适应中最重要的适应内容。

二、失地农民社会适应的特点

城郊失地农民社会适应的一般性特征,即失地之后,由于生计方式、居住环境的改变所需要面临的相同的适应目标有职业适应、经济适应、生活适应、文化适应与自我认同等。其中,具有决定作用的是经济适应,家庭经济的收支变化决定了失地农民社会适应的效果。农民失地之后,由于在日常生活以及居住上需要增加开销,固定的经济收入受到职业变化的影响较大,家庭收入容易陷入困境。有关调查发现,城郊农民在失地之后家庭收入变化较大,失地前家庭年收入不到1万元的有30%,失地之后有11%;失地前家庭年收入在1 2万元之间的由 541% 上升到了失地后的 714%;家庭年收入在2 3万元的家庭由失地前的106%下降到了53%; 失地后家庭年收入在35 万,以及5万元以上的家庭都在增加,分别由失地前的42%11%上升到了64% 6%。而家庭支出在失地之后都呈现增加的趋势,失地之后家庭支出在1 15 万、152万、2万以上三个区间的样本百分比分别增加92%67%103%。城郊失地农民社会适应的特殊性。失地农民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从年龄划分来看可以分为青少年、青壮年、老年失地农民。这些失地农民由于失地时间处于人生历程的不同阶段,社会适应的目标与方式不尽相同。对于青少年失地农民而言,由于正处于学习阶段,适应能力较强,失地之后在社会适应的各方面均能较顺利地进行。而青壮年由于职业或生活方式已经定型,在经过变迁之后,职业适应较困难,但生活适应相对较顺利。老年失地农民则主要是生活上的适应较困难。

三、适应过程:社会化视角下失地农民的社会适应

就个体社会化的角度而言,失地农民社会适应过程是一个发展社会化与再社会化的过程。社会化就是个体在与社会互动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独特的人格,并学习社会文化与规则,逐渐适应社会。社会化的类型主要有初始社会化、预期社会化、发展社会化、逆向社会化和再社会化。其中,发展社会化是相对于初始社会化而言的,系指成年人为了适应新形势提出的角色要求而进行的学习过程[1]。可见,发展社会化是个体主动学习的过程。故对于失地农民而言,失地前以土地为支撑的生计方式和乡土社会交往关系因为土地被征用而面临着新的适应,失地农民主动去适应新环境的过程就是一个发展社会化的过程,是主动适应的过程。再社会化是指全面放弃已有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重新确定新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失地农民从乡村到社区在生活方式上有很多行为需要进行重新学习,其适应过程需要放弃一些已有的行为规范与价值标准并重新学习新的规范。例如,农民在失地之前,垃圾处理方式可能因为村庄垃圾处理条件不足随意处置或是放入家中的火坑中烧掉,但是在城市社区则不能这样处理,由此带来的变化则需要摒弃原有的习惯方式而重新接受新的生活方式。失地农民失去土地之后,居住环境与生计方式都会发生重大变化,而个体的生存技能和生活经历已经无法适应新的环境,因此需要进行继续的社会化与再社会化过程。

从个体社会化的生命历程来看,失去土地、转变生活方式与生计方式作为失地农民生命历程中的一个重要转折事件,对于不同年龄阶段的失地农民而言,其影响的程度与方式都不一样。生命历程理论认为,生命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内容深受社会结构的影响。同样一组生命事件,如果排列顺序不同,对人生的影响也会大不相同[2]。对于失地农民而言,由于受社会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等大事件和结构性因素的影响,原来的生命轨迹发生了重要变化。在同一个时间发生的土地被征收事件,对于不同年龄段、不同生命历程的失地农民而言所造成的损失与影响是不同的,不同年龄段的失地农民由于在人生历程中处于不同阶段,土地被征收、生活方式与生计方式发生改变的大事件对于其影响则有不同,在相关职业适应、经济适应、心理认同等方面的适应目标和层次也不相同。

就社会行动的角度而言,失地农民社会适应的内容主要包括社会适应、经济适应、社会适应与心理适应,划分社会适应内容的依据为帕森斯的AGIL功能整合模型。帕森斯的理论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帕累托和韦伯的社会行动理论为主要范式,讨论行动的要素与行动模型。在帕森斯理论发展的中期,则开始关注社会系统的功能整合。他在《社会系统》一书中提出了行动系统的内部和各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及其功能,通过将行动系统分为社会系统、人格系统、文化系统和行为有机系统四个子系统,四个子系统对应四种功能:适应、目标获取、整合、模式维持。帕森斯将社会整合的动力归纳为行动系统内的四个子系统之间的功能发挥与整合[3]。从帕森斯的理论中可以看到,结构功能主义可以作为失地农民社会适应的有效分析模型,其理由在于:第一,从社会整合的角度来看,失地农民的社会适应程度反映了社会整合的程度,失地农民社会适应过程也是城市化进程中城郊社会整合的过程。因此,行动系统的分类则是失地农民社会适应中行动实践的重要分类依据,而行动系统中的四个子系统则是失地农民社会适应的主要范围:社会(失地农民生计保障、居住环境) 适应、经济(失地农民就业与收入) 适应、人格(失地农民的自我认同与心理调适) 适应、文化( 失地农民市民化发展) 适应。第二,从失地农民适应内容产生的功能上来看,各个内容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帕森斯强调各个子系统之间存在能量与信息的交换[4]。也就是说,失地农民社会适应的内容之间存在着重要的交换、促进关系,当失地农民在生活方面适应程度较高时,则会促进其在职业、心理与文化上的适应。因此,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分析则可为失地农民社会适应研究提供有效的理论依据。

四、适应目标:乡土性到城市化的连续统

从乡土性到城市性的连续统角度看,失地农民社会适应的内容是一个从乡土到城市的连续过程。尽管有的农民在失地之前主要的生计策略已经离开了土地,但是在城市近郊的农民失去土地之后,生活方式将彻底离开乡土性开始城市的生活方式。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失地农民社会适应的目标应该以城市化的标准来衡量:城市化的社区、现代科层制的职业体系、市民化的文化标准等。从城市化进程带来的结果与社会整合的目标来看,农民最终会成为市民,然后整合进入城市社会。

失地农民社会适应的实际情况却有差异:一是城乡公共服务差异较大,农村社区与城市社区在社区服务上有明显差距。失地农民社区与城市城区有一定的差异性,因为失地农民能够将一些原本的乡土性生活搬到社区中。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依然可以看到楼道里堆满了农具,楼房的窗户上挂满了玉米。二是由于户籍制度的影响,失地农民虽然失去了土地,居住在城市,而且在经济上有村集体经济的保障,但从长远来看,却没有享受与城市人同等的低保、社保福利。失地农民的社保、医保还是按照农村地区的标准执行。对于失地农民的后代而言,其身份仍然介于城市与乡村之间。因此,如果按照市民化的要求来对照失地农民的社会适应,则会不现实,因为政府在城市化发展的视角下追求统一的城市发展规划与发展理念,对于市民化发展刚起步的失地农民而言,则可能会出现拔苗助长的情况。可见,对于身份已经发生改变的失地农民而言,乡土性的生活方式逐渐改变,通过城市生活、城市生计逐渐向着城市化的方向适应。但是,失地农民社会适应的目标类似于农村与城市之间的一种连续统结构,位于市民化与乡土性之间。

失地农民社会适应目标的连续统特征可以通过对比进城农民工得到较好的认识。相对于进城农民工的社会适应而言,城市近郊的失地农民社会适应目标是农民失地之后身份转变的目标,也是生计转变、生活转变的目标,但对于失地农民而言,特别是因为城市化扩张,乡村社会逐渐被包含进城市之后的失地农民,由于其经济生活、居住方式等方面的特点,故其社会适应目标则不同于进城农民工的社会适应目标。原因在于:

第一,生计上,城郊失地农民的土地作为股份进入村集体经济实体,并且能够通过土地股份获得经济收入,失地农民有的在周边的工厂或服务业工作,工资虽低,但享有村集体经济的保障,生计压力比进城农民工小,其在城市化生活中的适应环境不如进程农民工那样生硬。进城农民工是主动离开土地进入城市的,从条件上来看,农民工在职业适应上的态度要强于城郊失地农民,在适应目标上没有回旋余地,且适应目标是固定的。

第二,居住条件上,城郊失地农民一般都是整村集中安置,左邻右舍都是熟悉的人,具有一定的同质性,有利于其日常娱乐与交往。此外,安置社区的社区服务相对城市社区低廉,而很多安置小区周围都是位于郊区的城市社区,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失地农民安置社区与周边楼盘形成了一种大混居的居住状态,失地农民安置社区与周围城市社区逐渐在功能性上形成互补。而进城农民工由于身份上的差异,在城市的居住条件相对较差,在居住格局上也没有失地农民安置社区那样具有一定的同质性,而且也不太可能通过居住社区实现与周围环境的完全融合。

表:近郊失地农民与进城农民工社会适应比较(略)

与失地农民社会适应的目标有所不同,进城农民工是以生计为主要目的的,其乡土性不会因为城市生活而轻易改变,城市生活中的社会适应更多的只是对职业适应的补充。失地农民则是一种全方位的社会适应,对土地的若即若离关系变为绝对的脱离关系,在职业和生活上都将开始全新的适应过程,但是由于安置情况与习惯、传统等原因,失地农民的社会适应目标却是一种介于乡土性与城市性的连续统。

五、失地农民社会适应目标的层次性与差异性

失地农民的自我认同需要时间与行动时间的双重因素影响,对于城郊集中安置的失地农民而言,在失地之后的前几年主要面临生活、经济与职业方面的适应,随着失地时间的增加以及生活经历的影响,失地农民的社会适应逐渐转向文化适应与价值适应。

对于失地农民而言,失地之后的社会适应就如人的社会化历程一样,在每一个阶段都有一个重要的适应目标,如果这个适应目标能够得到很好的适应则能够对失地农民的整体适应起到促进作用;相反,果每个阶段的适应目标没有完成则影响总体的社会适应结果。根据前文论证的结果,失地农民社会适应的内容主要包括生活适应、经济适应、心理适应和文化适应四部分内容,这些内容分别反映了失地农民在社区(社会) 层面、经济层面、个体心理层面以及文化层面的社会适应。在调查中发现,失地农民最基本的社会适应是生活适应,主要包括对居住环境、生活方式等适应,这是其社会适应的第一个层次。第二个层次是经济层面的适应,主要包括职业适应与收入开支的适应,失地农民虽然在失地前可能以从事服务业为主,但是土地作为生计保障的功能仍然存在,土地被征收之后,以村集体经济和社会保障为网络的新的生计保障也是失地农民在经济层面上的适应内容。第三个层次是心理适应,即自我认同。第四个层次是文化适应,失地农民完全在文化上认同自己是城市人。这四个适应层次分别是失地农民从失去土地开始需要逐步适应的目标。

图:失地农民社会适应结构层次示意图(略)

失地农民进入安置社区后即开始了全面城市化的生活,无论其愿意与否,都要开始逐渐去适应新的生活方式。本文根据帕森斯的结构功能分析框架AGIL为失地农民社会适应的内容搭建了理论框架,从功能主义视角看,失地农民的社会适应就是不断完成四个层次的适应目标最终完成市民化的过程。从社会整合的角度来看,就是失地农民个体与周围社会环境整合的过程。城市作为失地农民的外部环境,也是失地农民与城市环境整合的过程。

从失地农民社会适应的过程来看,其社会适应具有阶段性和层次性,并非一次性地完成从农村到城市的转变。调查发现,城郊农民失地之初的适应主要是以生活适应为主,而生活适应又是以居住适应为重。进入安置社区居住了2 3 年之后,生活方式习惯了,职业适应则为主要适应目标,主要表现为对职业层次的要求和个人人生计划性的加强。经过五年以上的时间,除少部分适应能力较差的群体外,一般而言,失地农民大都能够完成社会适应。

对于城市管理者而言,对城郊失地农民进行土地改制之后,村民身份变成城市居民,政府需要在生计、居住上对失地农民进行安置,通过安置住房、土地改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等完成城市扩张对农民的吸纳。这些硬件条件的完善对于失地农民的社会适应具有保障作用,但仍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政策制度在执行中的完整性。城市管理者选择城市的管理方式与政策逻辑来吸纳城郊的农户,这些政策难免因为人为因素而影响政策与制度的功能发挥。二是失地农民的城市化适应是一个过程,一般需要三到五年的时间适应社区生活、职业发展等。失地农民社区管理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失地农民社区的物业管理费用一般都会低于周边商业小区,因为物业费由失地农民以前所在村庄的集体经济承担一部分,这种类似于单位集体的福利能够有效帮助失地农民在城市社区的过渡。类似于安置社区的过渡性政策还有针对村集体经济实体实行的免税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和措施旨在稳定农民失地之后的生活,从效果上看,有助于失地农民的社会适应。

总之,在城市化背景下,失地农民社会适应的程度反映了城市化发展的健康程度,城市化进程实质上也是一个不断吸纳农村人口的过程,而失地农民社会适应程度则可以反映出城市化对农村人口的吸收能力与改造水平。

 

参考文献:

1]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3~84页。

2]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95页。

3]侯钧生:西方社会学理论教程,南开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68~176页。

4]侯钧生:西方社会学理论教程,南开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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