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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制度改革后农地利用的经济学思考
2010-09-24 20:30:07 本文共阅读:[]


  据新京报2010年9月14日报道:重庆市今年8月启动引人关注的户籍制度改革,未来10年将有1000万农民转户进城。每个“新市民”平均有6.7万元的“进城成本”。仅今明两年集中转户的300多万人,总的资金需求就高达2010亿元。  户籍制度改革随着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步伐的加快开始了“破冰”之旅,其实质就是要打破农民长期以来划地为牢、穷居农村或离乡不离土的城乡二元体制束缚,通过解放农民与农地及户籍的捆绑关系,提高农地生产率和农民生产力,通过富裕农民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毫无疑问,对农地和农民之间生产关系的调整也是一种资源的重新组合和配置,重庆统筹城乡发展正是希望通过户籍制度改革这一个诱因、投入和努力,以产生更大的结果、产出或酬劳。正是通过资源的重新组合和配置,以达到经济学理论中资源配置的理想状态―“帕累托效应”。  帕累托效应是指通过“帕累托改进”实现“帕累托最优”。首先,“帕累托改进”是达到帕累托最优的路径和方法。“帕累托改进”是在非“帕累托最优”状态下的改进,当且仅当“帕累托改进”没有余地的情况下,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即在不减少一方福利的情况下,就不可能增加另外一方福利的状态。当前,重庆市统筹城乡发展试验正处于关键时期,需要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农地流转等促进持续不断的“帕累托改进”,逐步实现“帕累托最优”。其次,“帕累托改进”也为城乡统筹改革提供了可能。“帕累托改进”是指在不减少一方的福利时,通过改变现有的资源配置,而提高另一方的福利。统筹城乡发展需要打破城乡二元体制,进一步加快改革,不断推进“帕累托改进”,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此外,“帕累托改进”凸显了政府的作为。“帕累托改进”可以在资源闲置或市场失效的情况下实现。农地流转为诱因的户籍制度改革正是针对农地低效、土地资源闲置的情况,使农户可以从农地流转及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中享受更多利益,但又不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在市场失效的情况下,一项正确的举措可以消减福利损失而使整个社会受益。政府正是在资源配置或市场流动禁锢的情况下,通过打破农地流转和农业人口流动的城乡藩篱,努力缩小城乡差距,最大限度地实现城乡一体化状态下“帕累托最优”。  户籍制度改革是为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这一“帕累托最优”目标作出的一大努力,作为经济学理论之一的“帕累托最优”,同样要讲究成本和效率。即“一切经济活动都是力图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去追逐和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根据重庆对户籍制度改革的审慎评估,以全部整户转移、全部退出土地测算,每个“新市民”平均有6.7万元的“进城成本”,包括农村宅基地、承包地、林地的“退出成本”,以及“新市民”的社保、住房、就业、教育等方面的“进入成本”。如何分摊和消化户籍制度改革成本,通过帕累托改进最终实现帕累托最优,将成为各地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问题。对此,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将成为破解这一关键问题的对策。  通过户籍制度改革让农民让渡农村宅基地、承包地和林地,农民将丧失住房、生存和发展的保障,获取更可靠的生存保障和更好的发展环境将是他们参与并支持这一重大改革的唯一动因。以农地让渡为条件的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后,农村宅基地、承包地和林地为主的农地资源将重新在不同生产单位、不同区域和不同行业之间重新配置并参与市场环境下的公平竞价。农地是有限的稀缺资源,在性质上是难以做大的,以“失地”或农地让渡为前提的户籍制度改革就是要做大农地这块“蛋糕”,提高农地利用率和农地价值,最终实现农村农地与城市建设用地的同地同价。提高农地价值,做大社会福利“蛋糕”,需要政府主导、多措并举。  政府是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行者,但政府不是包办改革全过程,也无力包办高昂的改革成本。正如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说:“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变革,政府作为主导,但并非承担无限责任,而是通过行使公共权力,进行有效引导,借助市场力量,撬动社会各方面分担改革成本。”。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要严格保护耕地,确保粮食生产安全。要严格按照国土部门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切实保障基本农地面积不减少,土壤质量不下降。因此要指导成立专业农业生产合作社,通过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地方口粮和特色农业种植,实现农业产业化和机械化,通过科技兴农确保吃饭问题。在接管承包地后,要尊重农户意愿,愿意从事农业的可以入股农业生产合作社继续从事农业生产。要实施最严格的耕地占补平衡,防止占多补少和占优补劣。二是要科学规划,通过土地整理和农村居民点集中将农民让渡的农村宅基地转化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交易市场,要通过基础设施配套、招商引资和产业承接和积聚充分发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价值。三是要着力提高林地等其他农地的价值。农地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的复合体,具有资源资产双重特性,它不仅具有经济价值,还具备生态价值、社会保障功能价值、社会稳定功能价值及其他社会功能价值等。如果说承包地中的基本农田仍旧是发挥社会保障功能价值和社会稳定功能价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挥经济价值,那么林地等其他农地则不仅要发挥经济价值,更要发挥生态价值。在户籍制度改革的丘陵和多山地区,要参照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管理模式,划定一定面积的基本林区和水域加以严格控制和管理,进行定向生态保护,发挥主体生态区的自然涵养  如果说做大农地“蛋糕”是提高效率的话,那么分好因户籍制度改革提高的农地收益“蛋糕”则是社会公平的保障。户籍制度改革的目的就在于打破城乡差别的不平等发展条件,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城乡公平发展。一旦户籍制度改革中利益分配不均,区域之间的城乡差距则将向社会群体间的贫富差距转变,这样用一个问题去解决另一个问题将使得改革徒劳无效。因此,政府在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要引导改革成本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分担以及改革收益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分享。首先,是要保障农地新增收益在政府、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公平和合理分配。政府由于具有公权力以及主动权,因此,其改革成本又可能悉数收回,其改革收益能得到有力保障。企业是改革的积极参与者,作为市场主体,他们完全有能力为自己的付出获取收益和回报。但是,改革过程中作为被动的农户和农民,在私权利尚未得到充分强化和保障的我国,农户和农民的改革利益的保障将成为重中之重,这也是利用改革弥补农户和农民长期以来只作贡献不计报酬以及多作贡献少取报酬的不平等待遇。重庆市发改委副主任徐强说:“转户农民人均可一次性获得宅基地退出补偿、承包地退出补助等直接收益1.8万元,略高于进城后个人应支付成本1.6万元,政策设计具有吸引力;政府除分摊316亿元改革成本外,还需建立宅基地、承包地流转周转金10-20亿元,总体投入处于可控范围。”。然而,这种眼前的一次性计算对农民来说难有说服力,宅基地和承包地的退出虽能获得补偿,但其生存保障功能已丧失,因此,农民长效收益机制的保障是关键。  分好“蛋糕”,一是要防止以权谋私和权力腐败,防止官商勾结和权力寻租,更要防止利益集团的蚕食和侵占,政府要保障农民进城后在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能获得平等对待,更要为农户提供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基本的五大保障。二是要防止企业侵占农户利益。首先,要保证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补偿公平。其次要保障企业在就业方面对农民工的积极保护和平等待遇。企业要通过分担改革成本,即农户回企业上班和上班后的保险保障等问题。三是要积极培养农户创业创收的渠道。除了参加农业专业合作社、回企业上班,更需要的是农户都有自己的技能或知识,通过创业条件的保障和农民就业机制的健全完善,形成以政府保障为基础,企业保障为补充,农户个人创业或就业增收为盈余的长效保障机制,保障和提高农户因户籍制度改革产生的改革收益。  改革的目的就是为获得进步和提升,户籍制度改革同样如此。因此,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既要做大农地“蛋糕”,又要分好“蛋糕”,只有注重效率又兼顾公平,户籍制度改革才能走向成功。 和绿化功能,更要以特色种植和养殖为生态轴,发展绿色产业及休闲旅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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