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的中国农村历史也就是一部土地集体化的历史。中国的所谓“三农”问题说到底也就是中国的土地问题。无论是农村、农业还是农民,他们的基础都是土地。没有了土地,农民还是农民吗?既然农民都没有了,那还会有农业或者农村吗?因此,土地以及有关土地的制度是如何安排的问题是直接关系到所谓“三农”命运的。
建国后,中国农民只享受了短暂的“耕者有其田”的美好时光,但他们对此的回报却是一个崭新的中国。然而,没过多久,仅仅是出于对意识形态理想的一种追求,农民的土地被强制性地收归集体所有了。不仅如此,我们的最富有劳动创造性的农民还被强迫去从事所谓的集体劳动。集体所有制和集体劳动成为支撑住人民公社这个意识形态乌托邦的两条腿。可是,我们的决策者们此时以及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却对什么是“集体”以及这个所谓“集体”的法律地位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也始终语焉不详,没能搞个明白。
于是,在公权力的推动下,辉煌的理想是暂时实现了,但失去土地的农民却遭到了大饥荒的袭击而成批地饿死了。在后来的近二十年时间里,我们一直徘徊在是让农民集体地劳动还是自由地劳动的两难选择过程中,甚至还把这当作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阶级斗争,惩处了一大批支持后者的党内干部,尽管这时提出大包干的农民丝毫也没有提出要回自己的土地的要求。
最终,寄托了一代革命党人崇高理想的人民公社还是瓦解了,也就瓦解在所谓集体劳动这条腿折断后不复存在的时候。但是,作为支撑了人民公社的另一条腿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却没有随着前者的瓦解而一并废止。在那以后的二十多年里,这条仅余的独腿仍然像人民公社祭台上遗留下来的一根刻上了崇高图腾的石柱突兀地屹立在那里去顽强地显示自己昔日的辉煌。如果说当年的土地集体化还打着起码在口头上还是所谓“自愿”的旗号的话,那么近些年来在将所谓集体所有的土地以“公共利益”的名义收归国有时,这个“自愿”一词却始终没有出现在农民甚至集体的身上。在强大的公权力面前,此时不仅农民没有了“自愿”权,甚至连那个几乎被意识形态奉为神圣的所谓“集体”似乎也不再享有“自愿”的权力了。但这并不表示一切。因为与此同时,我国却发生了每年数万起的围绕土地征用所激起的所谓“群体性抗争”事件。
农民在土地问题上维权意识的觉醒必然预示着我国的土地制度面临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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