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问题的根本是“三农问题”,“三农问题”的根本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根本是土地问题,土地问题的根本则是权益问题。自近百年前孙中山先生提出“平均地权”的划时代主张以后,中国的土地制度几经变革,虽有长足进步,但仍然存在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土地收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日益突出。据统计,近两年,土地纠纷问题已取代农民负担,成为影响农村稳定与发展的首要问题。而这些问题都直接指向有关土地的法律制度安排。由陈小君教授等人所著的《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一书因时而生,成为我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的率先之作,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和很高的理论价值。
该书视角新颖。我国是以土地革命的方式改变传统土地制度的。在相当时间里,国家对土地的制度安排是以党的政策的方式出现的。有关土地制度的研究也是围绕这一线索展开的。但是,随着国家治理向依法治国的转变,作为农村基本制度的土地制度也应该纳入到法治化的治理框架之中。而在这方面,我国的研究却相当薄弱。《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一书可以说是填补了这方面的研究空白。2004年,我参加了由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土地问题研究”的评审,在所有招标书对已有文献的整理中,唯一一部关于土地法律制度研究的著作就是今年问世的《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
该书的理论创新性强。在长期历史上,我国土地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没有真正法权意义上的土地所有。这是由传统的政治、经济制度所决定的。《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一书针对以往研究的不足,不仅注重从法律的角度研究土地制度问题,而且将农地制度放在政治经济体制和民族文化传统的背景下考察,挖掘土地制度安排背后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因素,使本书具有相当的深度。特别是本书能够从制度安排的战略性角度,研究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趋向,提出了不少有创见的独到见解。关于对现有土地法律制度的修订和完善的建议也有很强的建设性和参考性。
该书研究方法扎实。一种制度安排既要基于一定的理念,更有建立在特定的国情民意基础上。《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一书的最大特点之一,是扎实的田野调查。以证据说话是法律界的普遍规则。但法学研究对实证方法好象并不重视,更多的停留在理念层面,这难免会影响其现实价值。《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一书在研究方法上突破一般的框架,重视事实,进行了大量的田野调查,掌握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为其研究思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该书的副标题“田野调查解读”就充分展示了该书的重心和研究指向。当然,大量的田野调查除需要必要的资金外,更要有吃苦的精神、合作的团队、充分的韧性。作者们付出了比常人多得多的努力,才得以写成此书。这也是该书能够具有长久魅力的秘密所在。
(作者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我国著名的农村问题研究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