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土地法制研究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调查报告

热点时评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田野实证 >> 调查报告 >> 正文

吴培|新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现状调查
2015-04-19 15:31:07 本文共阅读:[]


吴培,新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本文原刊于《河南农业》2015年第1期,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如需引用请核对期刊原文。


一、土地流转取得的成效

(一)土地规模化经营程度进一步提高

目前,全县流转土地6.33万hm2,其中,耕地0.4万hm2,占耕地总面积的23%;林地5.867万hm2,占山场面积的46%。

(二)农业产业化步伐进一步加快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逐渐成为土地流转的重要受让主体,逐步解决了经营分散、组织化程度不高的问题,为农业产业化开拓了更为广阔的空间。目前,全县各类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流转土地约0.267万hm2,建立各类标准化基地36个。

(三)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一步加速

通过土地流转使耕地和林地向大户、合作组织集中,既解决了撂荒问题,又从第一产业中解放出来10万 名剩余劳动力,转向二、三产业。全县农民工务工年总收入达30多亿元,实现了转移劳动力和农民增收双赢,其中,外派出国务工人员实现外汇收入8841万美元。

(四)农业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土地流转实现了规模经营,推进了机械化耕作及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加快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推广种植茶叶、油茶、葛根等10个主导品种,面积4万hm2,良种入户率达95%,农业科技普及率达90%。

二、土地流转的主要做法

(一)以强化服务为手段,做到流转规范

一是搭建流转平台,围着群众转。成立县、乡、村三级耕地和集体林权 流转服务机构,开展耕地和集体林权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咨询、价格评估、 纠纷调处等工作,制定耕地和集体林权流转流程图及规范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二是参与流转过程,带着群众干。土地和集体林权流转时,县、乡、村组干部主动参与,全力协调,积极开展农村耕地和集体林权确权、颁证工作,引导承包大户与农民签订流转协议。三是抓好流转试点,做给群众看。选择群众有愿望、基础条件好的乡镇和行政村作为试点,探索经验,逐步推广。

(二)以政策激励为导向,加快流转进程

一是财政扶持促流转。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政策,县财政每年拿出1 000万元资金对茶叶、 油茶、中药材、蔬菜、养殖大户等进行奖励,加快了流转。流转面积66.67hm2以上的大户有144户,流转面积333.33hm2以上的大户有26户,流转面积33.33hm2以上的大户有202户。二是整合项目促流转。将国土整理、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捆绑使用,整理零散土地,兴修田间道路,完善排灌设施,先后整理土地0.18万hm2,吸引了一批业主发展规模经营。三是人才下乡促流转。 鼓励机关干部、科技人员参与土地流转、领办龙头企业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全县共有23名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承包土地0.2万hm2

(三)以产业发展为支撑,夯实流转基础

大力发展油茶、茶叶、中药材、林果、大棚蔬菜、休闲旅游等特色产业,引导农户流转土地,扩大规模,参与市场化经营。全县发展超级稻1万hm2,茶园2万hm2,双低油菜0.667万hm2,地膜花生0.333万hm2,山野菜0.133万hm2,杭白菊、葛根、红豆杉等中药材0.0667万hm2,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园20个。

(四)以林权改革为重点,促进林业集约经营

推行股份合作模式,以资金、土地、苗木、技术等要素入股合作,按章经营,风险共担,收益共享,让 利于民;推行大户转包模式,将农户分散山场集中后,采取统一出租、公开拍卖等形式盘活经营权;推行联户承包模式,由农户联合承包村集体宜林“四荒”,适度发展规模经营;推行委托造林模式,委托专业造林公司先行造林,达到成活标准后,有偿交还林农管理经营。全县共吸引社会资金1.82亿元开发林地,完成低质低效林改造近2万hm2,已建成以杉木、 杨木为主的速生丰产用材林2.367万hm2,以油茶、茶叶为主的高效经济林4.333万hm2,林下种植中药材、 山野菜0.153万hm2,林下养殖规模达到7万头(只),以林产品加工为主的加工企业达23家,产值逾亿元,以森林旅游、农家乐为主的生态旅游业年收入达到200万元。全县林业总产值达到88亿元,形成了“人往山 上走,钱往山上投”的林业发展格局。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新县是农业小县、林业大县,经济欠发达,农业和林业龙头企业规模小,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质量不高,大户不多,带动能力有限,流转主体作用不明显。二是农业和林业风险大,效益低,投资风险大,业主引进难,制约流转。三是土地流转融资难,导致业主资金投入不足,制约土地大规模流转。四是受地形、地貌、地势的影响,有些土地位置偏远,流转成本高,经营投入过大,阻碍了流转。五是大部分群众受传统农业的影响,对土地流转、集中经营认识不足,参与意识不强,害怕土地流转后,失去生活保障,宁愿低水平经营甚至荒芜,也不愿流转,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土地流转进程。

(二)建议

一是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切实提高种植大户和营林大户的积极性,减少农业和林业投资风险。二是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农业生产,农村开发建设,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参与土地流转,解决土地流转资金制约,引进先进的种植技术、品种、农业机械和管理经验,鼓励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三是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抵押贷款办法,盘活资产,让资产变资本,促进发展。四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的保障机制,将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由依赖土地转变为依靠社会保障,解决农民对失去土地的心理顾虑,释放土地流转活力。五是引导农民规范流转,在签订流转合同时对流转土地时间不能1次签约几十年,应以3年为一个流转期;流转价格,不宜长期不变,宜按每 667m2产量实物或物价指数折算,能保证双方的利益。六是扶持规模经营油茶、茶叶、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山上建基地,山下建工厂,拉长产业链条,实现三产联动发展。七是流转土地上的用工,应以流出土地的农民为主,帮助农民适当增加收入,提高种养技术,增强致富的本领。

关闭

CopyRight©2016 illss.gdufs.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国土地法制研究网
"本网站为纯公益性学术网站,无任何商业目的。因部分文章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邮或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