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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农村社区,打造普惠金融
2011-12-09 15:28:35 本文共阅读:[]


1994年小额信贷刚刚引入我国,当时它还只是作为非政府机构扶贫的一种尝试。自人民银行1999年颁布《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起,我国小额信贷领域,至今已经逐步形成了农村金融机构实施的小额信贷、小额贷款公司实施的小额信贷、政府扶贫实施的小额信贷、NGO实施的非营利性的试验性小额信贷以及外国援助机构提供的小额信贷等多个模式并存的状态。根据各机构的运营目标和经营方式,大体可以分为公益扶贫性与商业性两类。前两种属商业性质,后三者属公益扶贫性质。河南濮阳贷款互助社属于非营利性小额信贷实验机构。

2006年,依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小额信贷合作试验基地,历经2年努力,濮阳贷款互助社(以下简称“助贷社”)最终在濮阳市民政局注册登记为社团法人,核准业务范围包括:引资助农、组织培训农民进行贷款、购销、文化、生产合作活动。其一切活动的第一步,在于组织建立农民自己的村互助中心(“村银行”)。为踏实迈出第一步,助贷社组建了一个立志农村基层金融服务、打造普惠金融体系的实践团队,组织培训难以获得正规金融机构支持的弱势民众和小微型企业主由分散走向联合,小额信贷加互助合作,引资助农与调动农民内生积极性紧密结合,进行以互助金融为特色的中国小额信贷与合作社创新探索。

一、三级组织结构

1、村互助中心

即“村银行”、“社区银行”,是以村落(社区)为单位,由拥护合作互助思想的群众,自愿入社认购股金,自发组建的新型合作金融组织。

社区内的居民入股就可以取得村银行股东和助贷社社员双重资格,是为“资格股”。社员在村互助组织内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议事表决权和监督客户经理及本村其他社员等权利。在满足风险控制条件时,有权按“股一贷五”比例随时要求获得贷款。村银行发起时,由村民根据各自家庭能力和需求自愿认购,最少为500元,最多为1万元。随着业务扩展,早期社员信贷需求不断放大,结合实际需要,助贷社建立了多层次社员分层互助的社员体系,入股上限逐步由1万元增至6万元,社员贷款也逐步放大至30万元以内。为使信贷杠杆撬动更多群众入社,更好发挥小额信贷孵化村银行的示范作用,助贷社2008年启动了非社员贷款,但是非社员不能得到随时贷款的承诺。

2、助贷社分社

至今,濮阳贷款互助社依托已经建成的6个分社(5个在乡镇),以“流动银行”(即“客户经理”在乡间流动办公)推动工作人员持续深入到社区和家庭,动员组织培训民众按村落或社区发起成立村互助中心,把周围20公里半径内的村银行彼此串联起来,形成网状联合体。

助贷社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村互助中心负责社员道德人品管理、股权监督等,为助贷社贷款操作、购销、生产、文化、科技合作活动提供人员和管理基础;把独立的贷款经营权赋予客户经理,客户经理负责贷款的发放和回收。村银行与客户经理彼此扬长避短,各展所长,既尊重维护了社员自主权,发挥村民管村民、知根知底、信息对称和专业信贷团队精细管理、调剂城乡资金余缺等优势,又避开了农民缺乏银行知识、直接管理抹不开情面和官办银行体制下内控监管流于形式等缺点。

客户经理在乡村间流动办公,把分散的村互助中心串联起来,将贷款直接送上农民家门,并对贷款的营销、管理和收回实施全程跟踪。助贷社建立了统分结合的经理人管理体系,对客户经理以分社为单位实施量化考核,客户经理按能力分层实施职岗经营承包,职员按劳取酬,薪酬包括四个部分:较为稳定的福利工资、按月核准的绩效工资(按照员工当月实际发生的业务量计算,不保底,不封顶)、按单位任务目标量化考核的效能奖和年终奖。这个安排极大地提高经理层的积极性,推动了助贷社的信贷效率,单笔借款,最快当天放款,最慢也就三两天。高效率的信贷经营,一方面吸引了大批的客户,另一方面也加速了助贷社的资金流动。

3、助贷社总社

助贷社总社以小额信贷机构身份筹措启动资金。一些坚信互助金融理念的仁人志士自愿长期投资助贷社,用于机构启动与村银行孵化,承担发展的所有风险,称作“原始股”(即注册资金)。2011年初,原始股余额523.3万元,该资金是助贷社持续孵化催生村银行最基础的力量。

适应“引资助农”需要,助贷社探索设计了以帮扶弱势群体为目标的新型股金业务,引导有一定积蓄的富裕民众,接受“先富带后富、善行助贷”思想和助贷社模式理念后,投资认购投资股。投资股,是一种既能帮助穷人,挣贷款利息,又不承担任何风险的创新型投资行为,是助贷社孵化村银行资金与小额信贷扶贫资金的重要补充来源。

通过三层互助,助贷社把原始股、投资股和村银行内部的资格股融为一体,不仅使扶贫资金滚动使用,又破解了传统扶贫和救济资金到户难、回收率低、不能循环使用等问题。

二、小额信贷的运作模式

助贷社发放小额贷款采取的是信用+担保的模式,而不是采用传统商业银行抵押贷款模式。贷款的具体运作模式如下:

1、互助社在意向村落或社区发动组建中心,群众自愿报名入社,选举中心社长;

2、社员向中心社长提出借款申请;

3、中心社长召集评议会,评议信用、人格、家庭状况等;(通过则通知客户经理;未通过则退回申请)

4、客户经理进村,进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家庭收支调查;

5、填写调查表、提出同意和否定的意见;

6、同意则签订借款合同,不同意则退回申请;

7、提交分社审查审批;

8、同意发放贷款则办理贷款、保险、管理费等手续;不同意则退回补充资料;

9、贷后15日内跟踪调查;

10、社员按月付息,分期或到期偿还本金;

11、收贷后评价、社员晋级、降级;

12、晋级社员申请下期贷款;降级社员两年内停贷;

其中1101112项为互助分社与村互助中心共同操作的环节;49项为分社的客户经理操作环节;23项为群众自主管理为基础的村互助中心活动环节。助贷社贷款,先由中心社员评价借款人,再由承包服务区域的信贷经理调查实施并包放包收,遵循“民办、民管、民受益”和“中心管人不管钱,分社管钱不管人”的原则。这种贷款模式使助贷社外地与社区内力融合,解决了困扰传统银行的信息不对称、收款难等问题。

三、贷款业务介绍

1、贷款品种

助贷社贷款并不拘泥于经营项目,品种和期限由社员按实际需要自主选择。目前已经开发了互助贷、惠农贷、惠商贷、展业贷、薪易贷、企业主贷、抵质押贷等几十种贷款产品。

2、贷款利率

助贷社贷款利率,参照社员信用社水平,执行期限定价:3月、半年、1年的利率,初期分别为6.9‰、8.1‰、9.0‰,目前为11.4‰、13.5‰、14.1‰;非社员利率稍高于社员,按有无抵押、风险大小设定在12-19.5‰之间,最高执行利率离国家规定的高利贷的下限(法定利率四倍21.9‰)尚差2.4个点。

3、多层互助,小额与大额相融共生

    初期,限于孵化资金承受能力,贷款额度控制在5000元以下.但是随着规模扩大和孵化实力的增强,顺应社员项目不同、资金需求不断扩大的要求,贷款额度逐步放大到了30万元以下。2010年,为了确保机构小额信贷特色、防范组织异化为商业性金融组织,助贷社结合互助基金层次和客户经理能力进行了市场细分。目前,分社2/3的信贷人员,立足于乡村经营5万元以下的小额信贷;1/3负责520万元贷款管理;2030万元贷款,由总社贷款部直接管理。这种运营方式,以“小额信贷”培育并撬动农村金融服务的大市场,以“大额贷款”补贴“小额贷款”,大小互补、农工商互补、城乡互补,保证组织机构持续发展。

四、风险防范措施

依托多年努力组建的专业客户经理团队,助贷社在如何管理信用风险上积累了不少经验,坚持以下几个原则:①社区扎根,动员组织农民管农民,最大可能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②经营承包,授权客户经理组独立经营管理贷款;③分层参与、责任审批和报备三线制衡;④风险前置处理;⑤小额原则,鼓励涉农贷款,调控大额贷款。

1、贷前调查:①村(社区)互助中心把关借款人的人品、信誉、实力,以人品信誉为重点;②客户经理从多方面核查借款人的品行、实力和项目运营情况,以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重点;③客户经理依据调查情况设计风险控制模式、对借款人提供的担保展开调查。

2、贷款办理:①客户经理互相监督,严格把关,严防贷款手续弄虚作假;②针对借款人不同情况,在不违反风险控制大原则的情况下,担保可以适当灵活把握;③办齐借款资料,包括借款人和保证人的家庭信息、项目运作相关证明,借款手续等。

3、审查与审批:客户经理办好借款手续,提交分社长审批、内勤审查,分社长对借款手续的有效性负责,内勤对借款手续的完整性把关,向总社报备后放款;

4、贷后跟踪:中心管理人员和客户经理定期跟踪或催收管理,密切关注借款人和保证人动态,及时处理突发问题;

5、拖欠处理:①贷款拖欠超过3天,按每笔10/日处罚责任客户经理组;按2/日分别处罚介入调查的分社长和信贷部长;②小额组月拖欠3笔或拖欠额满15万元时,分社长晨会对责任人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季度累计拖欠8笔或拖欠额满30万元时,通报批评责任人,暂停其新贷款操作权;③中额组月拖欠3笔或拖欠额满25万元时,对责任人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季度累计拖欠8笔或拖欠额满40万元时,通报批评责任人,暂停其新贷款操作权。

6、贷款收结之后,评价借款人的信用,资料存档;

7、损失赔偿制度:造成贷款损失时,责任人赔偿。①5万元以内、客户经理组独立调查的贷款,责任客户经理分别按1/2比例承担赔偿责任;②5-10万元贷款,客户经理组与分社长分别按80%2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③10万元以上贷款,客户经理组、分社长与信贷部长分别按70%15%15%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④未及时移交综合部风险前置处理,导致担保失去时效、造成贷款损失时,客户经理组、分社长与信贷部长分别按50%30%2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⑤信贷部长督导不力,导致担保失去时效、造成贷款损失时,客户经理组、分社长与信贷部长分别按50%20%3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⑥客户经理组串通客户徇私舞弊导致贷款损失时,责任人、借款人和保证人必须赔偿。轻者对责任人批评教育,严重者清退出社,必要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些风险防范措施极大的提高了助贷社的贷款的回收率。成立至今,累计发放贷款4.04亿元,没有1笔呆账损失。

五、总结

濮阳贷款互助社构建了一个完整的农村金融的发展蓝图,保持了小额信贷帮扶弱势群体、抵制高利贷的本色,并实现了诸多创新。首先,开发出了社区居民与客户经理合作防范贷款风险的模式。助贷社扎根于农村社区,动员社区内的群众成立自己的村互助中心,利用社区里的熟人资源,降低了贷款之前和贷款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成本,同时提供专业人员的辅助,降低了风险控制成本的同时,质量却得到了保证;其次,贷款互助社注意培育社区内生力量,以社区内成立的村互助中心为平台运营小额贷款,通过重建社区组织探索再建社区信用、流通、生产等秩序,不仅仅给社员提供贷款方面的培训和服务,而且将社区内活动从单纯的金融扩展到团购团销、生产互助、科技文化合作,为农村综合发展注入了力量。

但是,在目前我国的金融环境下,濮阳贷款互助社的发展仍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主要收入来源于五个方面:①社员缴纳的股金;②贷款利息收入;③发放贷款时收取的中心管理费;④社科院等资金支持;⑤银行存款收益(村互助中心将互助基金统一交存银行账户,有互助社统一管理而获得的收益)。

助贷社坚持抵制高利贷,在保持较低的利率的条件下,如何寻找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呢?助贷社尚不是银监会批准的金融机构,所以不可能获得中央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各种补贴(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2010年,互助社曾经寻找发起村镇银行的合作伙伴,但是均因利润空间小而被拒绝;在寻找外部帮助的同时,互助社本身也在做着调整,“多层资金内外互助”、“社员与非社员贷款并存”、“小额与大额共生”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助贷社的生存。最近濮阳地税局要求助贷社缴纳“营业税、城建附加和教育附加三项5.5%,印花税0.5%,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20%(对互助中心社员股息征收)等”,如果地方政府不能协调并给予优惠政策的话,无疑雪上加霜,挣扎中的助贷社生存会更加艰难。

如何将已有的收入再进一步扩大,而同时保证利率可以接受?或许寻求政府补贴、提高利率、增加股份类型,或者放宽贷款对象等等,均非彻底解决问题的方法。孟加拉国的小额信贷体系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他们有时会在提供信贷支持的同时,为一些穷人寻找投资项目,教会他们理财,促进他们的自我发展,从而增加了小额信贷的资金来源。

助贷社核准的业务范围里不仅仅有贷款业务,还有团购团销和生产科技文化合作,这些可以充分利用的方式究竟能利用到什么程度?助贷社可否在寻找意向社区发展村互助中心的时候,更倾向于那些已经有一定生产合作基础的社区,促进当地生产合作与金融互助的结合?前述问题的解决任重而道远,正像许文盛社长所说“我们还需要摸着石头过河”,濮阳贷款互助社希望得到政府与同志更多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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