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土地法制研究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实证研究

热点时评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田野实证 >> 实证研究 >> 正文

张国磊 陶虹伊 黎绮琳|“零租金”交易可以降低农地抛荒率吗?——基于粤中B村的调研分析
2021-04-07 14:41:31 本文共阅读:[]


张国磊,副教授,广东金融学院公共政策与治理创新研究中心;陶虹伊,广东金融学院公共政策与治理创新研究中心;黎绮琳,广东金融学院公共政策与治理创新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研究”(编号:GD19YGL06);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项目“公共行为与健康研究团队”(编号:2019WCXTD005);广东金融学院优秀青年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政府动员与社会响应机理研究”(编号:0000-KC201900200104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本文原刊于《农村经济》2021年第1期,注释已略,如需引用请核对期刊原文;仅限学术交流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予以删除。


摘要:城镇化在加剧农村“空心化”的同时,也为村民的家庭收入提供了多样化选择,使其不再受制于耕地劳作来获取微薄的收入。工业化所带来的“地租分红”能够保障村民的生活所需,但也改变了其对耕地的态度。尤其在人情、面子与土地情怀的影响下,外出务工农民更倾向于通过“口头协议”将自家耕地流转他人,由此形成的“零租金”流转方式既能维护邻里关系,也能增加社会资本。但在工业污染、社保不健全与小农经济观念的影响下,农地流转的“零租金”交易难以达成共识。为此,地方政府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为流转大户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并对成功的地区进行“典型”宣传,使长期抛荒的土地得到重新激活,以降低农地抛荒率。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地抛荒;零租金;农地流转;三权分置


一、问题的提出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决防止和纠正强迫农民流转、通过流转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等问题,依法制止乡、村组织通过‘反租倒包’等形式侵犯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行为”,意味着农地流转既要确保耕地存量,探寻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之路,也要遵循农民意愿,提升农地资源配置率和劳动生产率。尽管国家通过加大种粮补贴力度、扩大农产品经营规模、培育职业农民等方式来提升农地利用率。但由于区域间的差异性,使得农地流转政策执行陷入“内卷化”困境,部分地区呈现出低流转与高抛荒并存的现象。在城镇化背景下,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向外迁移,导致农地面临高度老龄化后“无人耕”的高抛荒率困境。正因为如此,农地流转的“零租金”现象逐渐增多,并成为各级地方政府提升农地流转率的一种行政默许,即寄希望于一些不具备大规模集约化经营条件的村庄通过自发的“零租金”行为提高农地流转率,也希望借助“零租金”的内部低成本交易来减少外部的农地流转政策执行阻力。农地流转“零租金”主要表现为不收取租金、不提前约定时间及实物回报等行为。但为何出现“零租金”的现象?“零租金”的生成原因与内在逻辑如何?“零租金”能否减少农地抛荒率?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1.文献综述:土地流转过程中的“零租金”交易现象

首先,从土地流转制度供给的宏观背景来看。农地流转是在宏观制度环境的变化、政治精英理念的更新、社会经济技术的革新、传统历史文化的影响、外部示范效应的压力与政治行动者的推动下进行的。主要包括由农民自发进行小规模流转、由村民集体推动适度规模耕种流转与各级政府动员农民进行大规模土地流转。当前农地流转方式与合约形式各异,流转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的情形对耕地质量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冲击。但由于过高的交易费用不仅降低了土地资源的潜在价值,也使得农民参与农地流转的积极性不高。其次,从土地流转主体间关系的中观层面来看。在流出者、流入者与政府三方的非均衡博弈情况下,农地的流转陷入低效与无序的状态。由于政府的介入往往难以兼顾农民经济收益与心理预期,常出现政府干预后土地流转价格上升、农民满意程度下降现象。加之确权政策强化了农民产权意识,提升了农地流转价格,导致农地市场陷入“流转困境”。政府应根据流出者情况、流入者经营能力与村委会参与方式作出政策调整,以确保农地流转在政府主导下有序进行。最后,从土地流转“零租金”的微观层面来看,“零租金”是一种以非货币租金取代传统意义上货币租金的形式,也是以人情租金取代不高的实物与货币租的方式。其本质是土地资源不合理乃至错误配置的一种表现。总体而言,国内学者从人情租角度出发认为零租金现象出现的原因在于土地潜在租金低总价不高、城镇化发展的不完全性与能够承租的亲友数量等,并从土地质量和地理位置、土地交易的相关费用及家庭与村庄特征三个维度分析影响因素。但在分析“零租金”的影响因素中过于倾向外部客观环境的约束,而忽略了人作为群居动物的主观需求,尤其是缺乏对农地流转“零租金”生成逻辑与背后机理的解释。有鉴于此,本文以粤中B村作为样本,采取深度访谈法对农地流转“零租金”现象的生成逻辑与运作机理进行系统诠释,并按照“理论-实践-理论”的实证分析思路进行论述,以回应“零租金”能否减少农地抛荒率。

2.研究假设:“零租金”的双重作用:减少抑或增加农地抛荒率

在城镇化发展不完善的情况下,“零租金”现象的出现表明了农地流转的政策供给不能只考虑货币化租金的层面还得考虑非货币化租金的层面。尤其自然资源禀赋不足的地区,超过半数的农地流转是以“零租金”的形式进行。换言之,土地质量与地理区位导致的土地收益低是租金低的主因,但却并未直接揭示“零租金”与土地流转之间的直接关系。因此本文提出的假设如下:

(1)假设一:“零租金”可以减少农地抛荒率?在工业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为追求更高的经济收益与劳动回报,选择外出务工、放弃务农的农民群体不断增多,以致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出现不同程度的农地无人耕种的抛荒现象。而外出务工人员也无暇顾及给自身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土地,但有碍于乡土社会中人情、面子等因素的影响,认为采用常规化农地流转方式收取现金租金并不体面,或是认为自家有地不耕种是一种“败家”的行为,与其荒废,倒不如“送人情”,便将自家耕地以“零租金”方式租借给他人耕种,以减少农地抛荒的数量。青壮年进城务工的收入也足以承担起赡养老人的开支,加上政府养老补贴,使得耕种无力的高龄老人不需要依靠耕地生存,但出于农村人自身对土地的情怀,认为抛荒世代赖以生存的土地是违本忘宗的行为,因而会选择将农地以“零租金”的形式暂时移交给亲戚耕种。

(2)假设二:“零租金”难以减少农地抛荒率?土地流转市场信息发达程度与土地流转相关制度是否完善决定着“零租金”现象的生成,以及能否实施的可能性,进而推测在不同村庄资源禀赋条件下,“零租金”的推广率,以及能否扭转农地高抛荒率的局面。当前土地流转政策处在多维度探索阶段,由于土地流转市场并不完善,使得“零租金”并没有作为一种主要流转模式而存在,其有效性难以考量。基于“经济人”假设,流入主体更倾向于通过高流转率来获取高经济收益,因而将会提高租金吸引流出主体放租,导致“零租金”模式缺乏内生动力。此外,由于不同地区村庄资源禀赋的差异性,以及耕地“碎片化”的制约,即使有农民意愿放租,但也难以形成规模化经营,而租借者自身难以维持高期待值,对于农地集约化程度较高的农民而言,“零租金”模式并没有带来高收益,因此一定程度上缺乏主动性。为验证“零租金”能否降低土地抛荒率,课题组采用深度访谈法和参与式观察法,通过访谈者与被访谈者的互动,了解各主体对于零租金的接受和实施程度,并实地考察当地土地使用现状,验证实施“零租金”交易是否可以降低农地抛荒率。


三、案例实证:基于粤中B村土地流转的非常态化现象调研分析

1.个案描述:粤中B村简介

B村位于广东省中部佛山市西樵镇,距西樵城区8公里,东临民乐社区,南与新河村委会相邻,西与三水区接壤,北与百东村委会相连,辖区面积约3.5平方公里,下辖6个自然村,13个村民小组,13个股份合作经济社。2019年B村常住人口12456人(户籍人口4444人,流动人口8012人)。辖区土地总面积2828.03亩,其中:现有耕地面积213.07亩,鱼塘面积371.29亩,工业用地面积1872.1亩。2017年,B村经联社收入338万元,股份经济合作社收入1525万元,村委会收入17万元,村民人均收入23792元。2018年度B村总收入为3450.8万元,其中辖区工业企业上交收入为124.6万元,占总收入的3.61%。

2.农地流转“零租金”现象生成的原因:以减少农地抛荒率为视角

虽然国家通过加强土地制度改革来增强各级地方政府关于农地流转的主体责任意识,但在市场化的冲击下,人口向城市的单向度转移造成部分地区农村面临“耕地无人种植”的困境。由于“只有不读书的人才会去种地”观念的存在,许多青壮年纷纷背井离乡,成为新生代的农民工,扎根在城市各个角落。尽管部分村庄仍有农民坚持种地,但绝大多数是中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当老一辈人身体的各方面机能难以支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高强度劳动时,便会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以致我国耕地面积不断地萎缩,“18亿亩耕地红线”不断被触及。在此背景下,党中央与国家不断强调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并通过制度化手段督促各级地方政府将农地“三权分置”的各项任务履职到位,由此延伸出以“零租金”交易的农地流转逻辑,不仅实现土地资源的再利用,也能减缓农地抛荒程度。之所以出现“零租金”现象,是因为农民自发的缘故抑或政府干预的结果?笔者在调研中发现这种非常态化的农地流转方式背后的原因如下:

(1)人口老龄化趋势催生出“零租金”的交易行为。B村老年人总数为850人,占总人口的20%。老龄化的到来,势必导致耕地利用率的下降。一方面,村庄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倾向于进城务工,剩下的基本上是“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他们对粮食的需求有限。另一方面,由于年龄与文化水平的限制,大龄务农人员难以操作现代农业机械,以及掌握现代农业技术,以致耕种效率低,收成少。留守村庄的大龄务农人员的耕种能力与自身健康状况随着年龄增长而不断下降,使得从事农业活动的难度不断加大。如村民LFT所说:“年轻的时候,我能种很多地,但现在老了,自己也无能为力再花时间和心思去耕种了,干脆送给别人种了”。

(2)工业“分红”的经济保障弱化了农地的重要性。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在吸纳B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同时,也刺激出“零租金”流转自家耕地给同村人的处置行为。工业“分红”在保障村民基本生活的同时,也给村庄带来诸多就业机会,使村民的家庭经济结构不再像以往仅局限于务农所带来的微薄收入,而是走向多元化的资金获取渠道,即可以通过土地入股获得租金“分红”,也可以进入工业园就业获得额外工资。正因为如此,村民对种地的观念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改变。如村民LHY所说:“以前耕地在我们眼里是吃饭的工具,但现在有‘分红’也有工资,我觉得种不种地对我来说已经无所谓了”。

(3)老一辈农民对土地的特殊情怀推动“零租金”流转。在自然灾害频发的情况下,种地的成本不断加大,但收益甚少,这不仅挫伤农户耕种的积极性,也使得农地抛荒成为可能。但老一辈农户对土地的依恋心态并未减弱,不可能容许自家农地抛荒的“败家”行为发生。虽然大多数村民觉得小规模的种地价值不大,但他们并不愿意就此抛荒,任由杂草丛生,而是更倾向于将自家农地以“零租金”形式流转给其他收益较好的农户去耕种。正如种粮大户LYM所说:“一开始我也没打算种这么多地,但打工的亲戚和邻居都不愿意为了这点地来回奔波,这么好的土地要是荒着,那国家的耕地资源就浪费了,我就接过来帮忙打理,至于他们什么时候想拿回去种都可以,只要不荒着就行”。老一辈农民普遍存在不忍将土地抛荒的心理情感,接受“零租金”行为从人情意义上来看更像是一种邻里帮扶互助的行为。如此一来,农地流转“零租金”的现象不断增多,抛荒率自然下降。

(4)以“零租金”的流转方式维系亲邻间情感。乡村社会尤为注重“礼尚往来”的人情关系维系,毕竟在村里生活“抬头不见低头见”,邻里之间的联系和往来难以割裂,因而大多数不愿种地的农户更愿意把自家的土地以“零租金”的方式流转给有能力的农户耕作,以便积累两家之间的人情。当自家有困难需要帮助的时候,对方便会很主动地站出来还这份人情,这便是“中国式”的人情社会所形成的“互通有无”邻里关系。正如村民LRT所说:“由于大部分年轻劳动力都外出务工,留守村里的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这就需要亲戚邻里提供必要的照看和帮助,所以他们会把自家无法耕作的土地当作人情,以“零租金”的方式流转给村庄里面的亲邻”。出于互惠原则,一些外出务工农民以“零租金”流转农地的方式换取人情,以便在困难时能够受恩惠的人帮忙,由此提高了农地流转率,进而降低抛荒率。

(5)亲邻间面子的顾忌。在访谈中了解到大多数村民认为土地抛荒既是一种“败家”行为,也是一种懒惰的表现。在乡村社会,凡事都要考虑村民对自家的看法,如果丢了面子的话,很可能在村里“抬不起头”,所以村民比较爱面子。与其让自家的土地荒废,倒不如直接以“零租金”的形式进行流转,这样既不会给别人落下“这家人很懒”的口舌,也可以保住自己的面子。正如村民FYH所说:“虽然常年在外打工,但我宁可不要租金给别人种我家的地,也不要背负‘懒汉’和‘败家’的骂名,这样很没面子”。由于大部分外出务工农民就职于低知识、低技术、可替代性高、流动性大的岗位,在工作不稳定,收入待遇较差的情况下,自家的土地很可能成为为他们的退路。因而在外出务工时将自家耕地以“零租金”方式流转给亲戚邻里,让其暂代经营,既可以避免长期撂荒后土壤流失等问题,也有利于后续回收提供保障。因此,“零租金”的土地流转形式既适合邻里之间关系的维护,也起到降低土地抛荒率的作用。

总体而言,在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的今天,农地流转“零租金”行为出现的原因在于:一方面,在工业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农民的经济来源由过去的依靠单一的务农微薄收入逐渐转变为租地“分红”与进城务工等多样化选择,不仅改变了农民对耕地的态度,也使得农地的种植结构发生改变。另一方面,快速发展的城镇化在加剧农村“空心化”的同时,也弱化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尤其对于失地农民而言,自家的耕地面积逐渐减少,即使持续性种植政府不征收的耕地,也难以获得高额的经济收益,并且家庭经济来源的多样化使得种地的价值不断式微,因此更愿意以“零租金”的方式把仅存的农地流转出去。此外,受乡土社会人情与面子的影响,放租方认为将小面积的耕地流转出去,并向亲戚邻里收取货币形式的租金是不合适的行为,而接受方则认为即使承租的土地面积较小,但不支付租金则“受之有愧”,因而他们通常会选择在收成好的季节将农产品赠予放租方以示感谢,以维系长久“零租金”租赁关系。

3.农地流转“零租金”的悖论:难以减少农地抛荒率

从调研中发现,虽然农地流转的“零租金”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农地抛荒率,但由于村庄资源禀赋的差异性与乡土社会的异质性存在,也出现一些悖论:即使“零租金”白送给他人种植,也面临“无人接管”的高抛荒现象,究其根源如下:

(1)农业的比较效益低,导致承租人缺位。由于农作物种植的经济成本逐渐提高,加上自然灾害、基础设施不完善等因素的制约,导致从事农业的机会成本过高,村民更倾向于放弃农耕,选择进城务工来增加可持续性收入。正因为如此,部分村民选择将自家耕地进行有偿流转或外出务工等方式获取额外收益。如村民FWX所言:“虽然我家的耕地不多,但租给谁都是租,我何不选择有租金的承包人呢?”但由于土地集约化低、种植成本高与劳动力匮乏的缘故,即便有村民愿意将自家“碎片化”的农地以“零租金”的方式进行流转,但也会面临“无人接手”的尴尬局面。可见,在放租人与承租人意愿难以达成共识的情况下,“零租金”的农地流转行为不仅难以生成,反而加重了欠发达地区的农地抛荒率。

(2)土地的“隐性财富”属性,村民难以割舍。基于“经济人”的理性选择,村民可以凭借市场化的手段将有限的农地资源进行高回报的流转,以实现土地经济价值的最大化,主要体现在各级地方政府通过政策支持来推动农地流转走向市场化、集约化与规范化。在访谈中了解到,“零租金”土地流转方式并不是想象中那么顺其自然发生的,如村民LHT所言:“毕竟土地作为我的财富,已经跟了我一辈子了,我一辈子都在种地,这是我自己的东西,怎么可能让给别人种。如果‘零租金’给别人种,到时候会不会出现难以回收,甚至收不回?谁也不好说,毕竟大家都是亲戚,有时候开口放出去的东西也不怎么好意思收回来的”。当笔者追问:“如若有一天自己老了,无力耕作时,该如何处置自家的农地?”他回应道:“种不了就先放着,暂时抛荒也是没有办法的,因为那是我留给子孙后代的‘财富’,怎么可能随便扔掉呢?”可见,老一辈农民对土地所具有的根深蒂固情感,使其在无力劳作时,也要坚守祖先留下来的“财富”,并传到下一代,使得“零租金”流转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解决方法。

(3)乡土人情的不稳定性,致使农地流转失灵。不确定预期引致农地流转双方的利益冲突。在调研中发现,以人情租为特征的农地“零租金”流转形式极易发生扭曲,很可能导致邻里关系的恶变。例如村民ZFE虽然拥有较多农地,但由于子女外出务工,只能依靠自己耕种。随着年龄增长而无力承担高强度劳作时,便将自家的耕地以“零租金”的方式流转给邻居耕种,但在种植一季之后,邻居认为村民ZFE家的土地质量不好,无法带来高收成的农业效益,便开始恶言相向。他说:“邻居认为不要钱把地送给他种是另有所图,是为了获取免费的劳动力来提高土壤肥力,然后再收回去,我听了就来气”。村民ZFE在与子女商议后不仅将自家耕地进行回收后闲置,也拒绝其他亲戚租地的请求。可见,以“零租金”作为人情租的流转方式,不仅存在极强的不稳定性,也难以避免因微小利益冲突而导致的邻里关系恶化,由此破坏了“零租金”产生的信任基石,致使人情虚化与农地抛荒。

(4)工业污染加剧,弱化了“零租金”流转的可能性。由于工业园区部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排放,导致周边村民生存环境受损,以致农地流转难以实现。虽然工业化发展在给村民带来逐年增长的地租“分红”的同时,也形成了高污染的非宜居环境。尽管村民多次向政府部门投诉工厂污染问题,但“运动式”的执法方式难以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以致村民不敢在自家的耕地上种植农作物,农地流转的收益逐渐降低。尤其在经济下行压力之下,乡镇政府为获取可能的新经济增长点而对污染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终导致工业园区周边的土地无人耕种,即使大面积“零租金”流转给农业经营场主也“无人接收”。如村民LE所说:“大家觉得村里的农地离工厂太近了,由于长期遭受工业废水和废气的污染,不得不闲置,毕竟种出来的东西我们也不敢吃”。可见,由于企业违法排放所造成的农地污染,不仅弱化村民的种植意愿,也导致以“零租金”交易来减少农地抛荒的方式失去可能性。

(5)农业税费改革,弱化了农民种地积极性。2006年农业税取消,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农民耕种土地的积极性。正如村民LD所言:“以前种地是为了向国家交税,但现在农业税取消后,我们再不用“交公粮”了,所以觉得没有必要种了”。可见,以往农业税具有倒逼农民种地的作用,而取消后,这种负激励作用随即消失,以致农民种地的积极性随之弱化。因而在农业税费改革后,市场化的农地流转方式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无论是放租人还是承租人,当种地的必要性与积极性都有所下降,“零租金”的交易行为将难以出现,对降低土地抛荒率的作用也难以显著。

总体而言,快速发展的工业化在推动乡村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带来诸多环境污染问题,不仅会严重危害工业园区周边民众的生存环境,也导致周边的农地流转受限。由于工业园区与村庄之间没有足够的缓冲带,附近的农民就会采取将两者之间的土地进行抛荒,以此形成的隔离带能够暂时抵御外部污染。虽然村庄寄希望于通过“零租金”的方式将本村仅剩的耕地进行规模化流转,但受大气与水污染的制约,许多农业经营场主不得不选择放弃该村耕地的种植,以致农地大量抛荒。可见,在工业污染的制约下,虽然以“零租金”的方式能够促进土地流转,可以减少农地抛荒率,但作用是有限的。

四、农地流转“零租金”交易的价值取向:关系理性抑或经济理性

“零租金”是一种非货币交易的方式,但是并不意味着农地的流转就没有其他形式的交易。在乡村社会中,人情发挥的作用远比其他约束性制度强,左邻右舍之间的相互照应和帮忙虽是小事,但在持续的互动中就会形成一张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网络。在人情与面子的作用下,会有多少人对近亲邻里索要租金呢?如若收了租金,便会给其他村民留下舆论的机会,在情面也会非常过意不去。因此,农地“零租金”流转现象是倾向于关系理性,还是经济理性呢?

首先,从关系理性来看,“零租金”交易具有维护邻里关系的功能。在乡村社会中村民之间的关系并非处在陌生的状态,而是依靠“血缘、地缘”形成的“差序格局”,邻里互助既能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能营造出“零租金”交易的农地流转样态,其本质不仅促使社会关系的流动,也能促成人情关系网。当自家需要帮助的时候,邻里亲戚往往最先伸出援助之手。如在农地流转中采取收租的货币交易很可能会加大邻里之间的隔阂,甚至会恶化邻里关系。因此,采取“零租金”的方式既能减少村民之间的内部矛盾,也能增加邻里之间的互动,更能增进乡土社会关系的要素流动。

其次,从经济理性来看,“零租金”交易具有增加社会资本的功能。普特南将社会资本定义为社会组织的特征,诸如信任、规范以及网络,它们能够促进合作行为来提高社会的效率。信任是社会交往的基础,将自家耕地“零租金”租出他人的行为本身就是对承租人的一种信任,相信承租人能够耕耘好这些土地,有个好收成。反之,如不信任承租人,则会签订协议,通过收租的方式增加经济利益。随着“零租金”方式不断传播,逐渐演变为一种规范,即邻里之间形成一种约定俗成的默契,彼此之间不谈价钱,无需抵押,“零租金”的农地流转方式就成为可能。因此,“零租金”在构建社会关系网的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其形成的社会资本将会逐渐累积。

最后,在多重理性之下,“零租金”交易难以达成内部共识。由于地形限制,且耕地分配涉及较多人口,使得耕地分布呈现“碎片化”的状态,加剧了耕地集约化的难度,即使是“零租金”,也难以促成规模化经营。加上外出务工农民逐渐增多,青壮年返乡务农的可能性并不大。随着人口老龄化与农村劳动力人口的流失,即使采用“零租金”的方式,也难以改善劳动力不足的困境。此外,随着社会条件的变化,人们越来越重视自身的经济利益。耕地作为一种稀缺的资源,在使用权被分配到个人后,其产生的经济利益归个人所有。“零租金”形式要求出让者自身不以追逐经济收益的目的,将土地转借他人耕种,这种形式是基于人情而实现的,基本要求则是邻里关系的和睦。但乡里乡邻间如发生利益冲突、观念冲突等,大多难以调和,零租金形式的实施则会失去根基,从而难以降低土地的抛荒率。

五、结论与讨论

首先,工业化所带来的“租地分红”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村民的生活需求,使得尚未被征收的土地的利用价值并不大,因而改变了农民对耕地的态度,普遍认为“碎片化”的耕地面积导致农耕成本过大,倒不如“零租金”流转给有需要的人种植,以确保自己的地不被抛荒,因而B村的抛荒现象并不严重。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改变农村家庭收入结构,也为农民经济来源提供了多样化选择。农民通过就近务工来获取更高的经济收入,加上地方政府多重的社会保障,有效地减轻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使“零租金”的土地流转方式成为可能,进而有效地降低农地抛荒率。

其次,快速发展的城镇化在加重农村“空心化”的同时,也导致农地流转的形式逐渐从“收租”走向“零租金”。由于外出务工农民工作繁重,无暇顾及自家的耕地,但基于对土地的特殊眷恋,使得大部分农民不忍心将自家的耕地抛荒,尤其是劳动力不强的农户更倾向于将有限的耕地资源“零租金”流转出去,以确保自家的耕地能够得到持续保养。在人情与面子的作用下,“零租金”的农地流转方式成为可能。大多数村民认为将自家的农地抛荒是一种“败家”的举动,因而更倾向于通过口头协议将自家的耕地“零租金”流转给邻里亲戚。这种不签订合约的放租方式是基于乡土社会中的人情与信任,也从侧面反映出“零租金”可以增加社会资本,使邻里关系更加和谐。

最后,基于经济增长的考量,“零租金”模式具有偏离土地价值的倾向,由于流转价格低,不符合理性经济,难以持续长久地维持,毕竟利益是驱动市场信息传播的因素之一,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并不够完善,再加上“零租金”的农地供给,使得土地流转市场的信息流动呈现低效率状态,因而难以推动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由于村庄耕种资源禀赋具有差异性,大部分地区的农地仍处在“细碎化”状态,在进入农业规模化生产的进程中,“零租金”形式促进了农地小规模的集中,长期以往,将难以提高农地规模化经营的流转率。加上部分欠发达地区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使得农地流转主体的农民缺乏安全感,因为难以割弃业已为继的耕地种植,即便身体条件难以支撑高强度的劳作,也通过暂时搁置的方式传递给下一代,故而“零租金”的流转方式难以推广。

总体而言,“零租金”农地流转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区域间的农地流转率,但乡土社会环境的变迁,农地流转涉及的问题繁多,如土地流转市场的健全、土地流转制度的完善、相关部门的监管等,都将影响土地的有效流转。基于经济利益的考量,“零租金”模式难以给农户带来高额的经济回报,故在现代农业信息化的要求下,“零租金”模式难以成为促进农地流转的主要动力,而只能应作为一种提高农地流转率的有效补充措施。

编辑审定:陈越鹏

关闭

CopyRight©2016 illss.gdufs.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国土地法制研究网
"本网站为纯公益性学术网站,无任何商业目的。因部分文章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邮或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