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张龙,男,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张新文(通信作者),男,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社会质量视角下乡村治理与乡村振兴研究”(18BGL171)。
本文原刊于《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2期,注释已略,如需引用请核对期刊原文;仅限学术交流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予以删除。
摘要:乡村共同富裕是新时代扎实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资源赋权-村社再造”的分析框架,对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促进共同富裕的微观运作机制进行解构发现:资源赋权与村社组织再造合塑了乡村共同富裕的资源基础与主体能动性,其中,国家资源的嵌入性赋权以项目、精英、制度等资源理性嵌入性赋权的方式形塑了村社组织的政治统合机制,再造了村社组织促进乡村共同富裕的组织轴心,有利于促进乡村多元主体的利益协调与分配正义;乡土资源的内生性赋权通过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股份合作制与乡土空间内部的文化网络等赋权方式聚合了村社组织的社会动员机制,重构了村社组织与乡土社会之间的利益、文化维度的关联网络,激活了村社成员参与乡村发展与共同富裕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市场资源的发展性赋权借由资本与人才赋权方式缔造了村社组织的经营村庄机制,在村企共建与联动式发展的过程中撬动了乡村共同富裕的可持续发展动能。因此,乡村共同富裕既需要国家、乡土社会与市场的协同参与和有效赋权,也需要建构以村社组织为本位、以农民为主体、以乡村公共利益为旨归的发展模式。
关键词:资源赋权;村社组织;共同富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
一、问题的提出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党的重要初心和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关注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形成橄榄型的收入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确立为新时代共同富裕的总体思路,将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列为2035年远景目标,并通过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战略措施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完善的制度支撑、强大的精神动力。但在当下的时空场域内,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还面临较强的结构性困境,突出表现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收入分配结构失衡、共同富裕实现程度的非均衡性等方面,其中,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最显著的收入格局分配失衡是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因此,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而如何推动乡村的共同富裕是消弭城乡发展差距、推动总体共同富裕的关键一环。
针对乡村共同富裕的研究议题,学界大致形成了从概念体系、结构困境到策略选择等三重维度的研究理路。其一,聚焦于从概念层面探究共同富裕的内涵与功能性价值,把乡村共同富裕理解为在各方的努力下,农村居民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得到改善并达到相对富足的状态,是在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均等的基础上,在人人参与共建共享发展的过程中达到富裕社会。这种共同富裕是在普遍富裕基础上的差序富裕,而非同时、同步、同等富裕,其核心是通过矫正和补偿制度性因素导致的不平等,将人们的收入水平差距控制在适度范围内,防止两级分化。其二,从乡村共同富裕所面对的结构性梗阻来看,乡村共同富裕面临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收入差距三大挑战,农村要素的市场化壁垒与资源的流动性障碍压缩了农民的发展机会和农村的发展空间,且市场机制不健全放大了阶层之间社会资源和机会分配上的不公平,进而阻隔了农村农民的内源性发展动力。其三,在促进乡村共同富裕的策略选择上,有学者指出要走城乡融合的发展战略,优化资源和机会分配格局,完善城乡要素自由、平等的双向对流机制,建立机会公平的社会流动机制和先富带后富的社会分配机制,防止出现阶层固化、贫富悬殊和社会撕裂的现象;通过产业融合提高农村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强化其兴农富民带动效应;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各类资产资源、夯实共同富裕的在地化经济基础,培育共同富裕的微观经济主体;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遏制农村两极分化、推动农村共同富裕的制度性保障作用,借由集体经济组织形成农村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与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通过实施韧性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激发乡村发展潜力,拓展乡村的发展空间,增强乡村的发展韧性。此外,在乡村共同富裕的治理场域内,要遵循国家、市场与社会的自我运作规律,促使多元主体形成一种相互协作的网络结构与网络资源,注重嵌入性的制度逻辑与乡土内生的文化逻辑融合共存、协同共振,推进共同富裕的增量式发展。
上述关于乡村共同富裕的议题讨论为本研究奠定了丰富的学理基础,但仍然存在着以下可以推进的空间。以往的研究多是从国家制度、政策等宏观的结构化层面提出乡村共同富裕的战略举措,注重嵌入性的国家、市场等外生力量对农村发展的功能与价值,缺乏以村社为本位的主体性视角探索农村共同富裕的内源性运作逻辑。而从结构与行动者视角观察,结构与行动者之间是双向渗透、建构与生成的,结构通过社会再生产中反复指涉的规则和资源形塑了行动主体的认知结构、价值偏好与行动图式,但行动主体并非结构的“影子”和“傀儡”,而是能够利用结构所赋予的资源与机会的主观能动者。在促进乡村共同富裕的场域中,国家、乡土社会与市场三重资源赋权结构塑造了乡村共同富裕的资源基础,但这种多维复合的资源赋权结构并不能自动转化为乡村发展动能,而需要发挥村社组织的主观能动性以促进三重赋权结构的有效衔接,从而培育乡村共同富裕的内生动力。因此,本文从结构与行动者互构共生的视角搭建了“资源赋权-村社再造”的理论框架,并以在政策界和学术界都引起强烈反响的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为例,运用案例分析与文献分析的研究方法,解构乡村共同富裕的微观运作机理。
二、“资源赋权-村社再造”的分析框架与研究理路
(一)资源赋权的形塑逻辑
资源、权力、赋权是资源赋权机制中的核心内涵。在资源与权力的关系上,帕森斯从结构功能主义视角界定权力,认为权力是动用资源进行社会整合,实现集体目标利益的一般化能力。吉登斯认为,权力的生产离不开资源的集中,资源是权力得以实施的媒介,权力是通过对配置性资源和权威性资源的支配得以再生产的,权力的基础是资源,权力的大小取决于资源的多少,资源的多寡又决定着行动者能力的强弱。赋权又称增权、激发权能,最早由所罗门(Solo-mon)在《黑人赋权:社会工作与被压迫的社区》中提出,他认为赋权是指降低弱势者群体无权感的一个过程,注重行为主体在实践中对权力与资源的控制与支配能力。由此可见,资源、权力与赋权是三个相互关联与交织的概念内涵,而本文在此基础上所提出的资源赋权是指国家、乡土社会和市场等多个利益相关主体在与村社组织互动的过程中主动或被动地把自身所具有的优势资源赋予村社组织,以提升其资源吸纳、资源整合、资源配置的能力,激发和挖掘其自我发展的潜在动能,从而增强其自主发展能力的过程。从赋权的主体与赋权机制来看,资源赋权包括国家、乡土社会与市场对村社组织的赋权,也包含村社组织的自我赋权,不同的赋权主体因掌握的资源形态、资源容量、资源运作逻辑的不同从而形塑了不同的赋权过程与逻辑。从国家与村社组织关系来看,国家对村社组织的资源赋权属于一种嵌入性赋权,国家通过项目、制度、精英等资源理性赋权的方式赋予村社组织可调配的资源与权力。乡土社会对村社组织的赋权是一种内生性赋权模式,其中,土地集体所有制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土地股份合作组织为村社组织提供了在地化的物质资源,而乡土社会中独特的文化网络资源又为村社组织提供了内生性权威资源。市场则通过资本、人才、技术资源下嵌的方式呈现出发展性赋权的逻辑,为村社组织提供了可持续的发展资源。村社组织的自我赋权折射出村社组织并非赋权结构的被动接受者,而是能够最大化利用多方面的机遇、条件与优势地位吸纳外部资源的主观能动者。
(二)村社组织的离散与再造
国家、乡土社会与市场三重资源赋权结构需要具有主体性、独立性、能动性的村社组织作为中介载体,换言之,资源赋权的核心并不在于资源供给的数量与频率,而在于村社组织是否具有吸纳与消化这些不同层面的资源禀赋从而达到为我所用的能力。因此,坚韧有力的村社组织决定了资源赋权的价值与效能。针对村社组织的研究,学界分别从政经分离和政经融合的视角展开讨论。前者认为村社分离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村庄的公共事务中脱嵌出来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让集体经济独立自主经营及接受市场的竞争与考验。但在实践情境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往往缺乏强有力的组织能力与联结纽带,在面对市场竞争时处于弱势地位,既无力庇护社区集体利益,也无法阻止外来资本对村社资源的挤压与抽离。从客观视角看,当下中西部地区多数农村面临着组织离散与人才匮乏的困境,难以再造一种脱离村庄政治组织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大多数的乡村,“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组织交叉重叠是乡村基层的客观实践样态。因此,当下的村社组织理应是一种政、经、社合一的“三位一体”的综合性组织,是党支部领导下的村社一体化的村民共同体。因此,本文认为新时代的村社组织再造的核心是建构一种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建立在新型集体经济基础之上的,集村庄政治、经济、社会等功能融合于一体的综合性组织。
(三)“资源赋权-村社再造”与共同富裕的运作机制
“资源赋权-村社再造”机制创设了乡村共同富裕的资源结构与主体能动性,换言之,国家、乡土社会与市场三重资源赋权分别构造了村社组织政治维度的统合机制、社会维度的动员机制、市场维度的经营村庄机制,村社组织在这种多重资源赋权的结构性情境下形成了具有强大政治势能的统合、动员与经营能力。拥有这种复合型能力的村社组织能够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与组织优势、乡土社会的集体土地与文化网络优势、市场的经济优势相结合,从而推动乡村共同富裕(图1)。值得注意的是,这三重赋权结构所形塑的村社组织促进共同富裕的三重机制在实际运作中有所交叉,本文的区分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分析便利而抽象的理想类型。
首先,从国家资源嵌入性赋权的角度看,国家资源赋权旨在通过项目、制度、精英等资源理性嵌入性赋权的方式强化村社组织中的基层党组织建设,这种赋权的核心是在尊重基层党组织的主体性、地位、功能的基础上赋予其更多资源整合的自主权,通过组织结构优化、精英下嵌与精英吸纳、制度激励等方式集聚资源,提升村社组织的权威性、凝聚力、组织执行力,以确保基层党支部在乡村发展中的领导核心地位,通过构筑强力聚合的权力组织网络增强其政治统合能力。这种政治统合能力具体展现如下:一是以党支部政治引擎的角色来统领和驱动乡村发展与乡村振兴。二是反映了党支部的利益协调与分配正义能力,即通过党支部的政治属性和权威势能构建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将共同富裕中分配正义的价值理念有效地传递到乡村社会,从政治结构与价值理念上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群众分享乡村发展的资产权益与增值收益。
其次,从乡土资源内生性赋权的角度看,乡土资源赋权借由乡村社会内生的物质性资源与权威性资源形塑了村社组织的社会动员机制。这里的社会动员是指村社组织通过各种动员技术和策略激活农民的主体性、能动性、创造性,动员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发展,从而推动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过程。从乡土内生的物质性资源赋权角度观察,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股份合作明晰了农民对集体资源资产的剩余索取权,通过激活产权潜能撬动了农民参与集体经济的潜在动能。从乡土内生的权威性资源赋权角度看,乡土空间内部所存续的传统的、非正式的、多维度文化关联网络赋予了村社精英充沛的实践权威与地方性知识,使其能够通过人情、关系、面子等社会交换与互惠机制组织、动员、凝聚农民群众。村社组织的社会动员机制通过内向型的股权利益联结与丰富的社会资本关联重构了村社组织与农民群众之间的权利、责任、利益的连带关系,形成了两者之间的制度性联结。
最后,从市场资源发展性赋权的角度看,市场资源的发展性赋权所塑造的经营村庄机制可以提供持续性、密集性的利益诱导与利益激励。村社组织的政治统合与社会动员形成的仅仅是一种断续的、内向型的利益联结关系,换言之,这种情境下的村庄产业发展弱、利益密集程度低,即使通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权确股也只是一种有名无实的、无力变现的虚拟产权,无法对农民群众产生强大的吸附能力。因为只有在乡土社会获得源源不断的利益与价值预期,农民群众才能够形成参与乡村发展的可持续性动力。而经营村庄机制主要是指以村干部为代表的村集体对农业型村庄的“经营”,具体地讲,是村社组织和村干部利用市场的力量和企业管理的方式与经验来整合村内资源,提高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效率,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促进集体增收与农民致富的经营管理过程。
三、党支部领办型合作社:“资源赋权-村社再造”与共同富裕的实践过程与运作机理
烟台市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旨在破解乡村发展过程中所遭遇的“集体穷、支部弱、群众散、产业衰、合作社乱”等结构性、体制性困境,其在乡村实践场域内遵循着先试点、再推广的循序渐进的政策实验路径。烟台市委组织部于2017年筛选出11个村进行试点探索;2018年确定100个村开展百村示范行动,重点打造、树立样板;2019年实施千村覆盖工程,抓实规范管理;2020年全域推进、全面提升,不断深化发展成效;截至2021年9月,全市范围内已有3245个行政村建立了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占比为全市行政村的52%,带动村集体增收3.9亿元,带动群众增收5亿元。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以坚持党的领导、土地集体所有制与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价值准则,其核心路径是以基层党组织为轴心,通过股份合作与股权利益联结组织群众、整合资源以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以规模化的发展路径推动乡村共同富裕。这种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本质上是一种基层党组织领导的,集聚村庄政治、经济、社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村社组织。因此,“资源赋权-村社再造”机制中国家、乡土社会与市场三重资源赋权所形塑的村社组织的政治统合、社会动员、经营村庄能力深度契合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促进共同富裕的实践逻辑。
(一)国家资源嵌入性赋权与政治统合
如前所述,国家资源嵌入性赋权通过项目、精英、制度等资源理性嵌入性赋权的方式强化了村社组织中的党组织建设。在项目赋权维度,与项目下乡过程中的“以条为主、条强块弱”不同,项目理性赋权的核心是“以块为主、条块协同”,注重“块块”对“条条”的资源整合与优化重组,即依附于条线部门的项目资源在嵌入性赋权过程中要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权力厚度与资源支配能力为判断标尺。在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实践场域内,嵌入性的项目资源赋权主要依靠烟台市委组织部作为核心的资源输送渠道。由于处于不同位阶的部门掌握的权力与资源不同,形成的政治能量也有所差异。烟台市委组织部作为掌握人事资源调配的核心部门,其政治注意力的分配能够形成强大的政治势能并整合与“打包”不同部门的项目资源,从而激励与助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发展。比如在资金扶持方面,烟台市委组织部通过整合各条线部门的资金共列支1.72亿元专项,还通过承接山东省“强村贷”政策为21个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放贷款1521万元,以扶持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发展,这种借由组织部门嵌入的项目赋权旨在优化基层组织架构与强化基层党支部建设。在精英赋权维度,精英理性赋权是指通过精英下嵌与精英吸纳的方式提升农村党组织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聚合能力。其中,精英下嵌主要是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庄下派第一书记,这种下派的方式能够打破科层体制的束缚,以跨层级赋权的方式增强基层党组织的项目、资金、技术、信息等资源链接与资源获取能力。在推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的过程中,嵌入村庄的第一书记在目标责任制的压力与政治晋升的激励下能够积极高效地利用派出单位的平台资源与个人的关系资本来“增资跑项”,从而将外部的资源引入村庄的基层党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精英吸纳是将与乡村具有利益、情感、价值关联的新乡贤吸纳进基层党组织内部的一种政治吸纳策略。在不同的时空条件下,精英吸纳的标准也会随之进行动态的调适,新时代主要吸纳一些心系乡土、有公益心的经济能人以带领农民共同富裕。比如烟台市委组织部在选取发展集体经济的“领头羊”时,严格遵循“好人里面选能人”的价值标准,从而选取了一大批德才兼备、公道正派的党支部书记。这种精英下嵌与精英吸纳的精英理性赋权方式实现了党组织内部的精英整合,从而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资源整合能力。在制度赋权维度,制度理性赋权是指制度供给契合村庄的制度需求。烟台市委组织部在制定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相关制度时往往以村庄的制度需求为创设动力,比如在宏观层面顺应村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实践发展要求,出台了《关于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规范;在微观层面设置了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十五个不得”和“十五个不宜”的负面清单制度,这种以实践需求为导向的制度安排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运行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总而言之,国家资源赋权中项目、精英、制度等理性赋权在增强农村党支部资源汲取与支配能力的基础上强化了它的政治统合能力。
党支部的政治统合能力既表征了党建助推乡村发展的政治引领能力,又折射出权威主体的利益与价值分配能力,进而清晰地呈现出党建引领共同富裕的政治运作逻辑。一方面,从政治引领角度看,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统筹与政治驱动是经济发展与现代化的决定性力量,这种政治统筹机制在驱动乡村发展过程中契合了党内法规明确规定的“村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且彰显了党建引领共同富裕的使命自觉和政治担当。据此,烟台市委组织部提出“党建要统领一切、覆盖一切、凝聚一切”,强调以强化党建的方式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认为发展集体经济不仅是经济问题,还是关乎党的执政基础与合法性的重大政治问题。通过这种党建引领乡村发展的模式能够弥合党建与发展之间的张力,有利于把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与组织优势转化为乡村发展动能,使其在发展有效性中累积合法性。另一方面,从利益协调与价值分配视角看,在建构稳态发展秩序过程中,权力结构关系利益的基本格局,价值体系关系利益的基本取向,换言之,在权力结构中占支配地位的行动主体是平衡利益冲突与建构分配正义体系的核心。具体到乡村振兴场域内,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与利益冲突的复杂化需要权威性的组织进行利益关系的调适,而村级党组织作为村域范围内的统合性权威主体,能够发挥其利益协调的政治功能来平衡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在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中,村庄党支部需要调适农民、集体、企业等具有不同利益偏好的主体之间关系,发挥不同利益主体的积极性与能动性。比如莱阳市龙王庄街道纪格村庄在利益分配上,将收益的40%用于合作社的经营投入,10%用于集体经济积累,50%用于村民利益分配,这种利益分配机制保证了农民群众最大限度地享有产业发展的增值收益,有利于促进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正义。
(二)乡土资源内生性赋权与社会动员
国家资源嵌入性赋权与政治统合塑造了村庄共同富裕的组织轴心,设定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政治环境与政治空间,同时为合作社的有效运转提供了政治、制度、价值支撑。从组织动员视角看,组织动员包括政治动员与社会动员的双重逻辑,前者是指在目标责任制与压力型传导下的体制内动员,后者是指对社会与群众的动员,两者的耦合程度决定了组织动员的效能。而国家赋权与政治统合是一种体制内的政治动员,仅仅依靠这种动员存在着悬浮化与边缘化的形式主义风险,因此需要从乡土资源赋权与社会动员的角度激活村社组织与农民群众参与村庄发展的内源性发展动力。
乡土资源内生性赋权是通过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股份合作制与乡土空间内部的文化网络赋予村社组织在地化的物质性与权威性资源。从土地股份合作赋权的角度看,土地股份合作赋权蕴含着对村社成员与村社组织的双重赋权功能。一方面,土地股份合作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赋权原则,通过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等方式赋予村社成员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等权利,从而保障了村社成员对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权利与财产性权利,激活了村社成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土地股份赋权通过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的方式让农民对土地的权利从实物支配状态演化为集体资产中的股权,从而使村社组织能够打破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刚性与固化。换言之,土地股份赋权赋予了村社组织实质性的土地股权支配、调整与处分权力,有利于村社组织重新组织土地的规划和使用、集体调配各种资源、推动土地规模经营与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烟台在发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过程中,一方面在对土地确权确股的基础上成立股份合作社,明确村社成员在股份合作社中所占的份额,更重要的是注重村社组织的土地统合与动态调整权力,将土地经营权流转到村社组织手中,以村社组织而非资本或大户为行动主体来推动土地流转与规模化经营,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新型集体经济奠定了村庄共同富裕的“产权”与“财权”基础。
从乡土场域的文化网络赋权视角观察,杜赞奇用权力的文化网络表征扎根于各种组织与关系中、为组织成员所认同的象征与规范等文化网络会赋予乡村精英一种受人尊敬的权威,这种权力的文化网络作为一种分析工具在当下的村域范围内仍有其适用的基础。虽然市场经济与现代化的渗透瓦解了乡土场域以熟人社会和伦理本位为主的社会文化网络,但文化网络并非仅仅存在于传统和历史之中,而是随着时空场域的变化进行动态的适应性变迁,也就是说这种文化网络是历时性与共时性交织互动的产物。因此,当下的乡村社会仍处在一张纵横交织的文化网络之中,村庄各个行为主体在交往和互动中无法脱嵌于这种非正式的文化关联网络,只是这种文化网络的具体内容发生了变化。一方面,文化网络所依附的组织基础从传统的宗族组织转变为当下的村社组织;另一方面,经济社会分层所产生的契约关系与乡土社会所存续的道德伦理关系相互糅合重新编织了当下农村的文化关联网络,塑造了村社精英权威有效运行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基础。正是这种文化关联网络赋予了村社精英丰富的、灵活的、能够发挥具体影响力的实践权威,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了认同性权威的生产和累积。
从社会动员视角看,乡土社会的土地股份赋权与文化网络赋权形塑了村社组织与村社精英利益与文化维度的双重动员逻辑。在利益动员维度,利益驱动是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发展的主要动机,村社组织正是基于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股份合作形塑了村社集体与村社成员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一方面,村社组织依据集体成员身份与资格权建构了一种同股同权的普惠型利益联结机制,注重股权随成员资格的变化而进行弹性调适,彰显了利益联结中的公平原则。比如东院头村通过给村集体配置适当的“机动股”来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股权进行动态管理。另一方面,村社组织构造了集体与成员之间的双层利益联结结构,即村社成员除了土地股权利益联结,还可以获得村社集体的二次分红与返利,映射出利益联结中的激励原则。比如栖霞市官道镇规定在二次分红时,集体、群众的占比分别不少于20%、60%。通过这种股权与分红等利益联结的方式构建了村社组织与集体成员之间新的经济联结纽带,强化了农民群众对村社集体的依赖。在文化动员维度,乡土文化网络赋予村社精英的实践权威是文化动员的核心力量,这种实践权威借由信任动员与关系动员发挥其动员效能。一方面,信任是村社精英发挥其权威动员功能的价值因子,村社精英通过负担初期的投入成本、自身的能力示范带动、公道正义的品格进行信任投资以树立自身的威信,从而获得农民群众的认同性信任。比如栖霞市亭口镇衣家村党支部书记自掏腰包投资村庄的灌溉、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致富,为村庄公共利益服务,以此来建构信任、凝心聚力、组织群众以推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发展。另一方面,关系动员是一种贴合乡村情境的动员策略,村社精英具有其他村民所不可比拟的经济、地位与声望优势,这种叠加优势赋予了村社精英丰富的人情、面子等关系资源,因此,“送人情”“给面子”成为熟人社会场域内村社精英惯用的柔性动员技术。比如在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过程中,难度最大的就是动员村民进行土地流转与折股入社,而村社精英的人情、面子等关系策略式动员往往会收获良好的效果。总之,利益动员与文化动员形成了村社组织与村社成员之间的“利益-文化的结构之网”,在这种交织互嵌的动员之网中,农民群众参与村社集体行动的热情得以激发,村社组织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得以增强,因而撬动了村社内生发展动能。
(三)市场资源发展性赋权与经营村庄
国家资源嵌入性赋权与政治统合、乡土资源内生性赋权与社会动员缔造了乡村共同富裕的组织基础与群众基础,但乡村共同富裕与产业发展最终要以市场需求和市场信号为导向,因此要通过市场资源发展性赋权与经营村庄机制促进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建构乡村共同富裕的长效动力机制。
市场资源发展性赋权是指市场通过资本、人才等要素资源赋权的方式拓展村社组织的发展空间、优化村社组织的发展结构、增强村社组织发展能力的过程,其目的是在市场与村社组织之间形塑一种双赢的动态稳定格局。一方面,在乡村产业发展过程中,资金匮乏是制约村社组织发展村庄产业的首要因素,而工商资本的进入有利于缓解产业发展中资金掣肘的困境,且资本要素的相对稀缺性使其产生强大的吸附能力,从而能够优化农业生产要素结构,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值得注意的是,资本赋权与资本下乡有本质的区别。资本赋权的核心是以村社组织为本位,村社组织能够利用资本、驾驭资本为乡村发展服务,而资本下乡往往以资本为主体,村级组织通常被资本所裹挟与吸纳,沦为资本下乡的工具。在资本赋权维度,工商资本进入村庄与村社组织主动引进工商资本是一种双向选择与双向赋权的过程。在互动交往过程中,工商资本依托村社组织的中介与纽带功能可以降低违约风险,形成一种制度成本较低的可执行契约,而村社组织也能够凭借工商资本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集体增收、农民致富,并且能够提升村社组织的公共利益供给能力,强化村社组织与成员之间的利益联结。烟台在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过程中尤其注重引入工商资本下乡参与乡村振兴。比如2020年3月,烟台就通过举办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线上招商推介会,签约了15亿元的投资。但在引入工商资本进村的过程中,烟台始终坚持村社组织本位与农民主体地位,贯彻以“以人民为中心”的农业发展思维,实现了资本、劳动力与土地等要素之间的结构优化与有机耦合,避免了村庄与农民被工商资本挤压与吞噬。在这个层面,烟台的做法充分体现了党支部对合作社的领导与决策权,通过集体占“金股”的方式保障了集体在发展方向、利润分配等方面的话语权,从而将大部分增值收益留存在集体内或以股份分红的方式分配给农民群众。另一方面,人力资本是影响乡村产业发展中的最具主动性、能动性、创造性的资源要素,而资本下乡带动了科技型、管理型人才向农村的流动与配置。这种集聚专业知识与管理经验的企业型精英拥有乡村本土精英所不具备的资产经营能力与市场信息获取能力,因而能够给村庄产业发展创设更丰富的市场空间与市场机会。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强调引入专业的管理人才,比如蓬莱市南王街道七里庄村通过引进专业机构与专业人才提升合作社的管理运营能力和产业发展效益,突出人才支撑的作用。
市场资源发展性赋权的核心价值在于提升村社组织经营村庄的能力,即根据市场需求,利用市场机制发展村庄产业,促进价值共创的能力。从经营村庄主体看,村社组织是经营村庄的主体,处在市场、国家与乡村社会相连接的接点部位,具有其他主体所不具备的资源、组织、权力、信息优势,能够内部化外部成本,承担着协调市场、国家、村民以及村民之间关系的枢纽功能,这种以村社组织为本位的经营模式能够有效促进村庄资源开发、资本积累与资产增值。从经营村庄机制看,村社组织经营村庄主要通过村企共建与联动式发展两种方式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一方面,村企共建是指村社组织利用企业的管理与技术优势延伸产业链条、推动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以提升市场影响力与竞争力的过程。比如烟台招远市齐山镇朱疃村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在发展蜜薯产业过程中,通过与山东薯香食品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利用企业优势发展蜜薯加工产业,形成了“育苗-种植-储藏-加工-销售”的全产业链闭环发展模式。另一方面,联动式发展是指按照地域相邻、产业相近的原则,通过强村带弱村的方式打破村域之间的阻隔、整合区域内不同的资源要素,建构融合发展区,推动区域包容性共同发展的过程。比如招远市金岭镇大户陈家村在建立党建融合发展区的基础上,依托产业较强的村庄带动周围村庄滚动发展,通过先富带后富的方式形成强、弱村庄之间的资源整合、功能互补与行动协调。需要强调的是,以村社组织为本位的经营村庄模式既不是以下乡资本的利益为核心,也不是为了满足村庄经营大户和村社精英的私利,而是通过产业融合发展增强集体与农民的创富能力,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的、紧密的利益联结与分配机制,让农民有权利和机会分享全产业链与价值链的增值收益,最终以实现村庄公共利益与共同富裕为价值旨归。
四、结论与思考
乡村共同富裕是实现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建构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路径,而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为乡村共同富裕提供了可行的发展路径。在乡村共同富裕的实践过程中,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遵循着一种“资源赋权-村社再造”的运作逻辑,其中,国家资源嵌入性赋权、乡土资源内生性赋权、市场资源发展性赋权呈现出一种层层递进式的赋权过程,且这种赋权过程是一种赋权与逆向赋权有机互动与耦合的过程,也即国家、乡土社会以及市场在对村社组织赋权的同时,村社组织也逆向赋权于相应的主体。首先,在国家资源嵌入性赋权与村社组织再造维度,国家的项目、精英与制度层面的理性赋权并非将村社组织及村民纳入国家权力的集装器,而是通过增强基层党支部的领导能力与组织能力提升村社组织的政治统合能力,最终借由这种政治统合能力所蕴藏的政治能量、政治动力、政治权威驱动乡村经济发展、平衡乡村利益冲突、促进村庄利益分配正义。在国家赋权村社组织的过程中,村社组织也同时强化了国家基础性权力的渗透能力与合法化能力。其次,乡土资源内生性赋权实质上是村社组织主动吸纳与整合村域范围内各种物质性资源与权威性资源以增强其利益动员与文化动员等社会动员能力,从而组织和动员村民达成集体行动的过程。而这种集体行动能力不仅能够优化村庄公共物品与公共利益的供给结构,厚植村庄社会的社会文化关联网络,而且有利于建构村庄层面的利益、文化与价值共同体。最后,在市场资源发展性赋权与村社组织再造维度,城市中的资本、专业人才等要素赋权增强了村社组织发展村庄与经营村庄的能力,有利于促进城乡要素之间的双向流动、平等交换和均衡配置,推动城乡良性互动、协调发展与共同繁荣。综上所述,乡村共同富裕离不开国家、乡土社会与市场的协同参与和有效赋权,这种参与和赋权的核心在于提升村社组织的自我“造血”能力,建构一种以村社组织为本位、以农民为主体的发展模式与利益分配结构。
上述研究带来了以下几点政策启示:第一,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其在村庄集体经济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要从村庄集体经济发展的“后台”走向“前台”,嵌入集体经济的发展过程,通过集体经济的“平台”与“抓手”功能强化基层党组织在乡村的凝聚力与影响力,增强其组织动员能力。第二,创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将集体的资源优势进一步转化为市场优势。要在深化集体资产的股份权能改革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发展以市场为导向的丰富、多元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序吸纳而非完全排斥不同的市场主体,形成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导的发展模式与运行机制,既保证集体利益得到实现,又使多方利益相关主体广泛受益,兼顾发展中的效率与公平。第三,构建全过程民主式的参与治理格局。要在制度层面上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的章程,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层面的全过程、全链条式参与程序,以新型集体经济形塑的集体与村民之间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激发村民参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以优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治理结构为契机,释放其对乡村治理的正向溢出效应,构建具有全过程民主意蕴的乡村治理模式,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之,要以乡村组织振兴推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与生态振兴,构筑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乡村发展与治理共同体,使农村居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活得到改善并达到相对富足的状态。
编辑审定:陈越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