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就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称《行动方案》)介绍有关情况时表示,对比三年行动方案,新一轮《行动方案》主要有三方面变化,包含在总体目标上,从推动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在重点任务上,从全面推开向整体提升迈进;在保障措施上,从探索建立机制向促进长治长效深化。
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刘焕鑫表示,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底,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村长期存在的脏乱差局面得到扭转,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为接续推进新发展阶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会同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编制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有力抓手。“《行动方案》明确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包括5部分27条,是指导‘十四五’时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文件。”刘焕鑫说。刘焕鑫介绍,对比三年行动方案,新一轮《行动方案》主要有三方面变化。
第一,在总体目标上,从推动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着眼于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引导,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坚持为农民而建,着力打造农民群众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
第二,在重点任务上,从全面推开向整体提升迈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为引领,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健全为重点,巩固拓展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从基本达标迈向提质升级。
第三,在保障措施上,从探索建立机制向促进长治长效深化。更加突出机制建设,强调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更加突出农民主体作用,强调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尊重农民意愿,激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内生动力。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审定:吴昊、李傲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