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地法律网编者按】在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的宏观政策背景下,农村市场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农民由于自身法律素质和权利意识的限制,在消费活动中的自我权利保护能力显得不足。倘若没有倾斜的法律保护,伤害的不仅是农民的消费热情,更是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
保障好农村消费者权益,才能让农村市场成为拉动内需的重要一环
“康师傅”变“康帅博”、“雪碧”变“雷露”……城市中很少能见到的这类“山寨商品”,大多被销往农村地区。
在一些农村中小学校门口,总有商贩出售“五毛食品”。这些小零食包装印刷模糊、厂商信息混乱,还往往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充斥其间。
“3・15”到来之时,消费维权再成热点。从达芬奇家具到西门子冰箱,从东南亚血燕到奥的斯电梯,消费维权的热点事件往往发生在城市,而占到我国总人口近一半的农民、占到我国总面积大部分的农村地区,在消费维权上还存在一定盲区。
应该看到,我国消费维权方面进展不小。以全国12315受理投诉举报为例,去年的消费申诉虽然有所增加,但80多万件申诉中办结率达九成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88亿元。不过,如果把目光投向农村,情况就不容乐观了:很多地方的工商部门数据显示,农村消费投诉比例已超过五成,而最终维权的成功率却较低。
而且,生产资料的消费占去了农村消费的很大比重。如果这方面的消费权益未能得到保护,农村消费者会比城市消费者“更受伤”:用了伪劣农药,秧苗几天之后就死了;喂了“山寨饲料”,养猪户损失惨重;甚至还屡屡出现不出芽、难长大的假种子。
如果说消费者在维权中处于弱势地位,那么农村消费者可谓弱中之弱。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目前农村较多留守老人和儿童,他们文化程度不高,相关知识缺乏,消费维权意识淡薄;另一方面,考虑到消费维权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多数农村消费者最终选择自认倒霉,默不作声;而且,农村地区广阔,监管机构迫于成本压力,监管未能充分覆盖农村地区,广大农民更容易掉入“消费陷阱”。
去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11.4%,连续两年超过了城镇居民。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村市场日趋活跃。无论是家电下乡还是汽车下乡,都充分证明,只有保障好农村消费者权益,才能增加农民消费信心、释放农村消费需求,进而真正打开农村消费市场,让农村市场成为拉动内需的重要一环。
实际上,农村消费维权,更应该放入消费维权的整体形势中去把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消费维权的范围更广、层次更深,已成必然。比如电子商务领域、跨国消费领域等,都提出了维权的全新课题。更重要的是,随着各领域改革不断深入,一些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都会更多地走向市场,比如水电、医疗、非义务教育等等。这些,与农村的消费维权一样,呼唤着对具体程序、法律原则等做出新的实践解读和考量。
深刻转型的中国社会,公众正经历权利觉醒,农民同样会对自身的利益更加敏感。农村消费者的权益不能被忽视,农村不应成为消费维权的死角,而更应成为相关部门监管和公众关注的重要地带。说到底,保护好农村消费者权益,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